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及2024年8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永续中期票据。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0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2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永续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 | 简称 | 25珠海港股 MTN001 |
中期票据 | |||
代码 | 102581534 | 期限 | 3+N年 |
起息日 | 2025年4月11日 | 兑付日 | 2099年12月31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3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3亿元 |
发行利率 | 2.20% | 发行价格 | 100.00元/百元 |
簿记管理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cn)公告。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