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建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盈建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6.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484.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48.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36.4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1月1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 | 10,866.92 | 10,866.92 |
2 | 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 | 6,989.34 | 6,989.34 |
3 |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3,193.38 | 3,193.38 |
4 |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 3,431.88 | 3,431.88 |
5 | 补充营运资金 | 3,500.00 | 3,500.00 |
合计 | 27,981.52 | 27,981.52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4月9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C)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
1 | 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 | 6,989.34 | 6,109.32 | 554.29 | 1,434.31 |
2 |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 3,431.88 | 1,865.36 | 231.73 | 1,798.25 |
合计 | 10,421.22 | 7,974.68 | 786.02 | 3,232.56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且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232.5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232.5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依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杭立俊 | 王丹丹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