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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依法出席了所有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在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亦未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为确保供电线路资产得到专业的运行维护,同时减少每年的线路维护支出和避免承担线路损耗电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9月将约18公里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后由肇庆供电局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维护费用。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该项资产减轻了相应费用负担,用电得到可靠保障,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对肇庆市飞南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捐赠、从参股公司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雁军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评价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因上述情形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秉持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稳步提升。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2、将继续强化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加强财务监督与风险防范,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完善内控制度、保持与内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防范经营风险,深入了解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情况,对业务风险开展评估与监控,围绕公司运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决策科学化、风险防范常态化;

4、提升监事会成员自身能力,定期参加监管部门或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知识、风险管理等内容的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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