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信息、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该2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调整为9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46万股调整为534万股,预留份额仍为104万股,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650万股调整为638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5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3元/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2025年4月11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5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