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晶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9年11月23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4月21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号)同意注册,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债券期限6年。债券简称“欧晶转债”,债券代码“127098”。“欧晶转债”自2024年5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正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年4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欧晶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欧晶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欧晶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至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止。自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起“欧晶转债”恢复转股。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欧晶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