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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1,399,833,998元以及利息376,661,754.79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行已对上述贷款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本诉讼尚未执行,目前不会对本行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行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本行”)就与被告深涛生活服务(广东)有限公司、第三人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判决情况详见本行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64)。

二、诉讼进展情况

因不服一审判决,一审被告深涛生活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本行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应诉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并组成合议庭,案号(2025)粤民终733号。上诉人请求:1、撤销(2022)粤01民初7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上诉人仅对第三人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15亿元限额以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超出15亿元部分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在民事判决书中同时明确上诉人在承担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追偿;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承担。

三、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行已对上述贷款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本诉讼尚未执行,目前不会对本行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行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行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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