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地铁”或“公司”)2024年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购买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重组项目”、“该项目”)之独立财务顾问,相关持续督导工作尚未结束。2025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国泰海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原主办人之一刘鹏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本次重组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委派应时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刘鹏远先生担任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
上述变更后,国泰海通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耿志伟先生、应时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
1、应时简历
应时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参与威邦运动主板IPO、莱赛激光北交所IPO、依图科技科创板IPO、昊海生科科创板IPO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