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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5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455,240.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6,728,769.7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1,504,201.27元。

(3)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119,91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188,925.9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4)若本议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3,924,957.55元,包括此次年度现金分红151,188,925.95元,三季度现金分红151,188,925.95元,半年度现金分红161,547,105.65元;2024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63,924,957.5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7.31%。

(二)调整原则

从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发生变动,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具体情况

1、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63,924,957.55222,823,594.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95,455,240.18295,111,611.86277,072,545.7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756,728,769.7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791,504,201.27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86,748,551.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22,546,465.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86,748,551.55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正处于成长发展期,创新药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公司在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2025年半年度或季度。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本公司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或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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