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5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
技能、工作性质、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5年0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