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规范公司运行。
一、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2024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鲁唑口溶膜EXSERVAN?项目许可引进合作终止并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
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公司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报、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三季报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得到了
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上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下一年度工作展望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