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三、附件……………………………………………………………第9—12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9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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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83号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开立医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开立医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开立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开立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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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开立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开立医疗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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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851,74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79元,共计募集资金773,999,993.55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86,792.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2,113,201.10元,其中245,167,501.10元已由长城证券于2021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00020319200789913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526,945,700.00元已由长城证券于2021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22082345050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44,026.2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9,055,967.3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69,055,9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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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99,015,655.2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6,754,002.6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05,342,553.6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0,380,368.3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04,358,208.9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7,134,370.9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91,832,129.3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91,832,129.38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2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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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22082345050 | 14,587,996.32 | 募集资金专户 |
622082345202 | 35,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0880231469000113 | 2,244,133.06 | 募集资金专户 |
9550880231469000203 | 24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合计 | 291,832,129.3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广东开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2023/2/16 | 2025/2/16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2024/4/29 | 2025/4/29 |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2024/7/4 | 2025/1/4 |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0/29 | 2025/1/29 | ||
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24/8/14 | |||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定期存款 | 35,000,000.00 | 2024/4/28 | 2025/4/2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彩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作为一个成本性的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而不进行单独的财务测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作为基地建设,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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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涉及的场所建设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成建设,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短期内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松山湖开立医疗器械产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324.0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7.68万元,共计20,541.77万元。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1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开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主要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处于存续期的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余额为27,5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管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彩超、内窥镜产品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投资总额系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项目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