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及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