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国能日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421号)同意,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54,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8,407,513.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747,386.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62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711,747,386.28 |
减: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000.00 |
减:以前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减:以前年度置换先期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 71,424,328.31 |
减: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 226,135,077.37 |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 | 331.37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16,313,706.49 |
加:以前年度发行费尾差 | 0.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0,501,355.84 |
减:本期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00.00 |
减:本期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减:本期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 18,181,705.20 |
减: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 36,393,165.53 |
减:本期手续费 | 40.61 |
加:以前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120,000,000.00 |
加:本期利息收入 | 2,547,594.5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8,474,039.06 |
注: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3,639.32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13.43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2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 110904199110810 | 220,000,000.00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 110904199110608 | 380,929,816.98 | 48,474,039.06 | 活期 |
宁波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 77060122000273960 | 125,000,000.00 | 0.00 | 已销户 |
合计 | 725,929,816.98 | 48,474,039.06 |
注:初始存放金额725,929,816.98元与募集资金净额711,747,386.28元的差异,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或待到账后置换预先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8,474,039.06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48,474,039.06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7月22日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02.17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与此同时,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出具了《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年5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的实际节余资金3,639.32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13.43万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和一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专项银行账户销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847.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172.67万元)。除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外,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公
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并及时披露相关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11,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7日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847.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172.67万元),均为尚未明确投资方向的超募资金,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847.4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242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国能日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能日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国能日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
查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中介机构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公告、大额交易付款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保荐认为:国能日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伍俊杰 陈 超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71,174.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744.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5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22,000.00 | 19,829.68 | 1,343.27 | 19,829.68 | 100.00 | 2024年2月29日 | 1,177.94 | 不适用 | 否 |
2、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 | 否 | 12,500.00 | 11,744.43 | 474.90 | 11,744.43 | 100.00 | 2024年2月29日 | 1,364.82 | 不适用 | 否 |
3、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0.00 | 2,925.89 | 2,925.89 | 2,925.8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4,500.00 | 34,500.00 | 4,744.06 | 34,500.0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 | 33,000.00 | 33,000.00 | 11,000.00 | 33,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 3,674.74 | 3,674.74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6,674.74 | 36,674.74 | 11,000.00 | 33,000.00 | 89.98 | - | - | - | - |
合计 | 71,174.74 | 71,174.74 | 15,744.06 | 67,500.00 | 94.8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847.40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847.4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7月22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节余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
2024年5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和“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的实际节余资金3,639.32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13.43万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和一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847.40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172.67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4,847.4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