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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塑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3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0,192.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止2024年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2021年收到募集资金总额A140,192.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B187,568.48
项目序号金额
生额补充流动资金B217,238.63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B32,845.14
利息收入净额B4983.94
本期发生额直接投入募投项目C113,738.88
补充流动资金注C213,018.72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C3-
利息收入净额C419.2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直接投入募投项目D1=B1+C1101,307.37
补充流动资金D2=B2+C230,257.35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D3=B3+C32,845.14
利息收入净额D4=B4+C41,003.17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6,785.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6,785.32
差异G=E-F-

注:上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9902010010037665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405016486080958585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641868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64191197)。2024年

日,因国泰海通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4990201001003766531,092,516.5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340501648608095858587,448,397.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126418685459,312,257.8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5764191197-已销户
合计67,853,172.09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152.5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57.35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对“年产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市场实际,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

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万吨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新增变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塑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0,192.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738.8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154.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152.5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7.92%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否34,336.0034,336.0034,336.003,699.7428,035.37-6,300.6381.654,347.2

两台热电机组分别于2022年

月、2023年

月转固

是否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是,已部分

变更

25,868.0012,702.0012,702.00343.355,684.38-7,017.6244.752022年12月4,744.65是否年产3万吨CPVC项目

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是,为变更后新增募投

项目

-13,166.0013,166.00176.4711,231.45-1,934.5585.312022年

月1,108.20是否年产6万吨三氯氢是,为变更39,988.0039,988.0039,988.009,519.3219,201.30-20,786.7048.02[注]不适用不适用是

硅项目后新增募投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40,192.00140,192.00140,192.0013,738.88104,152.50-36,039.5074.2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年产3万吨CPVC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988万元,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22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CPVC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CPVC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CPVC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CPVC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CPVC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845.1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57.35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年产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

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

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

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12,702.0012,702.00343.355,684.3844.752022年12月4,744.65
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13,166.0013,166.00176.4711,231.4585.312022年12月1,108.20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年产3万吨CPVC项目39,988.0039,988.009,519.3219,201.3048.02[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5,856.0065,856.0010,039.1436,117.1354.8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公司根据市场实际分析,年产10万吨固碱足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要,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终止建设,有利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使募集资金利用达到最优。新增募投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能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变动,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司“年产3万吨CPVC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988万元,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22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CPVC处于饱和状
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CPVC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CPVC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CPVC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CPVC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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