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五天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拟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各位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作出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长、总裁(代行)王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徐中奇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独立董事王凡林(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立、董事徐中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