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宏盛华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向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经宏盛华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上任后积极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2024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郁向军,1972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5年

月至1998年

月任无为县食品公司干部;1998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8年

月至今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年6月至今,任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月至今,任宏盛华源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参与了2024年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共11次,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没有投出任何弃权票或反对票,列席了2024年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共7次。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2024年召开的所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相关专题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事项,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六)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及积极参与在线互动平台,我深入了解了中小股东的关切和需求,尤其是对公司治理和财务透明度等方面的意见,确保中小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4年度,按照董事会工作安排,本人到公司所属五家单位进行调研,重点从风险管控角度出发,调研财务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

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调研,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状况、成本控制、合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在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编制和关联交易等事项中,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深入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

天,公司经营层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细心回答本人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4项关联交易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任何形式的收购活动。

(四)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考虑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财务总监人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七)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签订工作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目标设置合理,能起到督促和激励作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独立、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利益。2025年,本人将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郁向军2025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