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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相关工作报告向董事会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产生,由独立董事郁向军、独立董事周卫、独立董事王军利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郁向军担任。公司于2024年6月

日董事会进行了换届,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原董事梁晓燕、仇恒观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8次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召开届次会议内容
2024年2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等4项议案
2024年4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和报告
2024年4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4年一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项议案
2024年6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1项议案
2024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听取《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项报告
2024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项议案
2024年11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1项议案
2024年11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江苏华电申请坏账核销的议案》2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协调,为其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同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保持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确保审计质量。审计结束后,认真听取审计机构的审计汇报,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价,认为第三方委托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对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2024年度,内部审计部门按照计划开展了多项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对公司重点项目的

专项审计、对部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等。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沟通,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进展、重大财务事项等进行持续关注和审核。在审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认真审阅了财务报表及附注,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要求公司对存在的疑问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经过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有效监督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职能及合规性管理,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做出了贡献。未来,委员会将继续努力,确保公司治理的持续提升。

特此报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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