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代码:601096公司简称:宏盛华源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大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含税)30,496,768.00元,已于2024年10月22日派发。
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含税)43,337,512.43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2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稿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世界第一高度输电线路铁塔,宏盛华源承建凤城-梅里500千伏线路工程385米长江大跨越高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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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宏盛华源、本公司、公司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气装备 | 指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电工 | 指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工银投资 | 指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国新建源 | 指 |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西银河 | 指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建信投资 | 指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镇江大照 | 指 | 镇江大照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盛达 | 指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元利江东 | 指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安徽宏源 | 指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宏源钢构 | 指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江苏华电 | 指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顺泰 | 指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瑜煌 | 指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青岛豪迈 | 指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江苏振光 | 指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宏盛新能源 | 指 | 宏盛华源(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镇江鸿泽 | 指 | 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 |
豪迈永祥和 | 指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银河分公司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银河分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南方电网 | 指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蒙西电网 | 指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行有效 |
股东大会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输电线路铁塔 | 指 | 用于架空输电线路的铁塔,行业一般将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等输电线路杆塔产品统称为“输电线路铁塔” |
角钢塔 | 指 | 主要由角钢件组成的空间塔架结构 |
钢管塔 | 指 | 塔身主材用钢管构件,其他构件用钢管或圆钢、型钢、拉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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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的空间塔架(桁架)结构 | ||
钢管杆 | 指 | 塔身主材用钢管构件组成的独立结构 |
变电构支架 | 指 | 变电站(所)用的钢构支架 |
kV | 指 | 电压单位“千伏” |
特高压 | 指 | 在我国,特高压是指±800千伏及以上的直流电和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电的电压等级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宏盛华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sinoTower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T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启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仇恒观 | 靖宇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5区5号楼18层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5区5号楼18层 |
电话 | 0531-67790760 | 0531-67790760 |
传真 | 0531-67790750 | 0531-67790750 |
电子信箱 | hsino_tower_group@163.com | hsino_tower_group@163.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35号路以南2号路以西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0年10月20日,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大创路1号”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35号路以南2号路以西”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5区5号楼18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0101 |
公司网址 | www.hshygroup.com |
电子信箱 | hsino_tower_group@163.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宏盛华源 | 601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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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谢东良、王小芳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任岚、吴哲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0,138,727,724.30 | 9,295,234,214.98 | 9.07 | 8,770,766,33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0,123,355.56 | 124,041,334.68 | 85.52 | 165,749,97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9,804,511.47 | 107,379,558.61 | 76.76 | 144,025,578.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288,535.66 | 917,242,107.28 | -1.52 | 639,124,456.0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395,318,787.28 | 4,228,781,004.47 | 3.94 | 3,067,514,578.63 |
总资产 | 9,308,045,350.33 | 9,033,880,493.57 | 3.03 | 8,216,581,285.8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60 | 0.0618 | 39.16 | 0.08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60 | 0.0618 | 39.16 | 0.08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10 | 0.0535 | 32.71 | 0.07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3 | 3.96 | 增加1.37个百分点 | 5.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0 | 3.43 | 增加0.97个百分点 | 4.8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年较上年同期增长85.52%,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本年较上年同期增长39.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本年较上年同期增长32.71%,主要系本年通过工艺革新、优化采购等方式,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带动公司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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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526,777,419.66 | 2,611,207,650.30 | 2,439,893,831.47 | 2,560,848,82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630,680.02 | 59,423,140.31 | 77,453,624.93 | 51,615,910.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5,632,038.91 | 36,529,806.64 | 70,616,856.77 | 47,025,80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66,309.55 | 307,519,786.69 | 84,739,579.17 | 484,862,860.2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859.08 | -3,942,780.63 | -2,261,899.0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66,488.87 | 26,780,039.57 | 30,146,713.1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399,336.9 | -267,637.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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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9,273,459.19 | 564,036.78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080,125.9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82,423.62 | 2,393,287.17 | 1,682,229.5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6,109.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464,833.37 | 3,785,043.39 | 7,842,648.3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0,318,844.09 | 16,661,776.07 | 21,724,395.3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7,350,312.65 | 31,670,527.27 | 4,320,214.6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24,741.64 | |||
合计 | 27,350,312.65 | 31,670,527.27 | 4,320,214.62 | 6,324,741.64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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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始终紧抓高质量发展主线,加快改革创新,大力提质增效,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发展势头更加强劲,实现营业收入101.39亿元,同比增长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亿元,同比增长85.52%。主要原因:2024年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收入规模增长,同时,通过智能制造、优化采购等方式,结合“毛利率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带动公司利润增长。
一是加强市场开拓,全员全动深耕市场。持续开展市场攻坚行动,全力开拓市场新局面。大力推动全员营销、协同营销,充分调动公司上下力量,扩大市场影响力。聚焦关键客户,积极协同各子公司,进一步完善营销关系网络,精准对接客户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粘性。在项目中标方面成绩显著,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总部项目中标市场份额均为行业第一。网外市场同样势头良好,建筑钢结构、蒙西基建、光伏支架等业务领域实现新突破。在国际市场上,深挖潜力,持续巩固重点国家、区域市场优势,巴基斯坦达苏项目、菲律宾管道项目、越南火电厂项目等国际项目打开新局面,全力推进品牌建设,为公司国际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是强化技术研发,全域赋能产业升级。系统谋划两级研发体系建设,增强研发实力。成立铁塔技术专业委员会,并下设科研分委会、智能制造分委会、镀锌分委会等6个技术分委会,加强企业内部沟通协作,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加快提升公司整体技术实力。深入开展课题攻关,专利成果成绩斐然,2024年申请专利124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授权专利70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获得2024年安徽省电力协会电力创新奖三等奖3项,“角钢智能无人生产线”成功通过2024年度杭州市首台(套)装备认定。深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布《输电铁塔冷加工技术规程》等企业标准,进一步推进公司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加工工艺标准化水平,参与修订5项国家标准,组织编制34份作业指导书。印发光伏支架、冷却塔、螺旋锚等新产品技术规范,有效支撑新业务发展。同时,与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宏盛华源-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智能装备联合研究中心,推动新型校企合作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与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角钢智能无人生产线杭州市首台(套)装备 |
三是坚持从严管理,全力提高生产水平。完善生产体系建设,制定产品标准生产周期,实施三级生产计划管理,确保生产有序推进。在安全环保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健全重复性违章整治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完善相关方管理体系。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本部统筹推进,确保项目去差异、模块化、可复制,加快成熟项目应用,助推传统铁塔行业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加强质量过程管控,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四是深化精益管理,全效提升经营效能。推动全员精益管理,完善产供销联动体系建设,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不断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压紧成本管控链条,紧抓综合毛利率提升29项重点工作,推动综合毛利率达到8.89%,较上年增加1.35个百分点。全面深化内部成本对标,围绕营销、物资等5个领域开展26项具体对标,全方位提升公司经营效能,实现降本增效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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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统筹市值管理,全面完善内控体系。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积极分红优化股东回报,2024年中期分红3,049.68万元(含税);全年举办3场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询120次,累计发布募集资金使用、重点项目中标等公告及上网文件166项;积极与行业分析师互动,发布两篇深度研究报告。全面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建立“1+N”制度管理体系,新增制度共计27项,修订制度19项,编制法律风险防控手册,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市场形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金属制品业”;根据Wind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电气设备”。公司产品可应用在电力、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产业领域,其中公司主营产品输电线路铁塔主要应用于电网建设,电力行业为本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
1.电力需求攀升驱动行业扩容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为满足电力消费需求,我国持续加大电网投资。2024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网工程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
根据主要客户披露的信息来看,国家电网预计2025年投资将首次超6,500亿元,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开工建设陕西至河南特高压以及山东枣庄、浙江桐庐抽蓄电站等一批重点工程。南方电网预计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1,75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逐年增长的用电需求为电力投资带来稳定内生需求,电网的稳定运行离不开输电线路铁塔的支撑。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向好将驱动电力行业未来投资继续保持长期增长,庞大的电力投资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2.跨区域输电推动行业发展
我国电力资源与负荷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日益突出,提升跨区域电力调度能力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输电线路铁塔作为电网建设的关键设备,承担着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使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将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进一步提升跨区域电力调度能力,这将为铁塔制造业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3.新能源发展驱动行业增长
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随着国家对新能源的大力开发,电力投资规模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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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铁塔作为关键基础设施,需求量增加。特别是特高压输电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为铁塔制造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行业不断壮大。
4.特高压建设引领行业升级2020年,国家首次明确了新基建的范围,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个方面以及5G、特高压、城际高铁和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七大领域的建设内容。特高压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等优势,成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基建七大领域中,除特高压是最为直接的电网设施建设外,其他各领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都必须配备科学规划和不断有序建设的电力设施,将间接为电网发展注入新动力。
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背景下,特高压电网是中国“西电东送、北电南供、水火互济、风光互补”的能源运输“主动脉”,破解能源电力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实现能源从就地平衡到大范围配置的根本性转变,特高压电网建设成为优化能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关键举措,这将直接带来铁塔制造业的技术升级和蓬勃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布局示意图 | “十四五”特高压规划示意图 |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全球电网升级增加行业需求
根据世界能源署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预测未来到2035年间全球电力需求的年平均增幅将达到3%,带动相关电力建设投资增加,输电线路铁塔等电力设备需求扩大。同时,随着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电力产业国际化成为趋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电力工程投资、设计以及施工潜力巨大,我国铁塔产品凭借技术及产业配套优势,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强,不仅发展中国家对我国铁塔产品需求增加,发达国家也逐渐转向中国采购,为我国铁塔产品出口提供广阔市场空间。作为电力输送网络中的“钢铁脊梁”,输电线路铁塔的海外市场需求广阔,成为铁塔制造业发展的新机遇。
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在电力需求攀升、跨区域调度、能源转型、特高压建设、海外需求增长的多重利好下,正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宏盛华源持续深化技术研发,优化产品质量,拓展市场空间,以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行业竞争情况
一是区域聚集的竞争态势不断强化,铁塔企业产能分布已形成长三角地区和山东省为主的竞争格局。二是铁塔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呈现低端分散、高端集中的两极分化式竞争格局,行业低价竞争和同质化竞争愈演愈烈。三是生产设备的信息化、自动化不断提高,部分铁塔企业已逐渐实现产品加工制造的信息化、智能化升级,两网对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也有更高的要求。宏盛华源凭借生产技术优势、规模优势、智能制造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在特高压输电线路铁塔等技术壁垒高的产品中优势日益凸显,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三)行业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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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产业链公司产品可应用在电力、通讯、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其中公司主营产品输电线路铁塔主要应用于电网建设,电力行业为本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生产铁塔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材和锌锭,这两种材料在铁塔的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例,钢材与锌锭是本行业的上游产业,对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四)公司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行业第一:2024年,宏盛华源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总部输电线路铁塔招标采购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6.17%、19.78%,其中在国家电网总部特高压输电线路铁塔招标采购的市场份额为30.10%,均位于行业第一。
产量产能行业第一:公司已实现全系列全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产品覆盖,在产能、产量方面,大幅领先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输电线路铁塔供应商。
技术水平行业领先:自2006年我国首条特高压工程开工以来,公司参与了国内全部特高压线路及“三区三州”、“抵边村寨”等重点工程建设,承建了世界第一输电高塔—江苏凤城-梅里500kV线路工程385米长江大跨越高塔,是行业内领先的输电线路铁塔供应商。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宏盛华源是国内输电线路铁塔制造行业的“国家队”,产能规模和技术水平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配置行业最先进的智能化生产线和完善的原材料、产成品检验检测设备,参与了国内全部特高压线路的建设,承建了多项世界一流输电线路铁塔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输电线路铁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全系列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包括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及通讯塔、钢构件、热浸镀锌防腐业务。核心业务为全系列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生产和销售。
(一)主要产品
1.角钢塔
角钢塔是主要采用等边角钢、使用螺栓连接的格构式自立铁塔,构件断面为单角钢或组合角钢。角钢塔具有强度高、制造方便的优点,在输电线路铁塔中使用比例最高。随着高强钢和大规格角钢的研发和应用,角钢塔结构得到优化,更便于铁塔加工和现场施工,广泛应用于特高压交流、直流工程。近年来,美观大方、新颖独特的景观塔(又称工艺塔)也在输电线路上推广应用。
产品特点 | 产品用途 |
?等边角钢作为主材,螺栓连接的格构式自立铁塔?强度高,制造方便,适用于复杂地形 | ?广泛应用于特高压交流、直流工程?保障导线与地面、跨越物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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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联网输变电工程 | 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 |
该工程穿越高山峻岭和无人区平均海拔最高 | 我国首条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 |
2.钢管塔钢管塔是主要以直缝焊管为主材,钢管与带颈法兰(平面法兰)采用焊接形式,辅材采用热轧等边角钢和插板等螺栓连接的格构式自立铁塔。钢管塔的空气动力性能、截面力学特性都优于角钢塔,相较角钢塔有更大的承载能力,更能节约线路走廊资源,因此广泛应用于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大型跨越塔领域和线路走廊资源紧张地区。钢管塔加工工艺复杂,但由于其强度高、耐外力冲击强、占地小且施工安装方便、挺拔美观等优点,因而在城网改造中也得到一定应用。
产品特点 | 产品用途 |
?直缝焊管为主材,空气动力性能优越,占地面积小?强度高,耐外力冲击,施工安装便捷 | ?用于城市电网改造、线路走廊紧张区域?用于特高压输电线路及大型跨越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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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城-梅里500千伏线路工程385米长江大跨越高塔 | 500千伏巴西跨亚马逊河296米电力高塔 |
世界第一高度、技术难度最大 | 巴西第一高度、第一吨数、第一跨度高塔 |
3.钢管杆钢管杆为塔身主材用钢管构件组成的独立结构,钢管杆主杆是截面多为圆形或正多边形的锥形管杆,主杆采用钢板通过折弯机加工而成,横担座板、爬梯座等附属设施则主要用焊接结构连接而成,横担、爬梯及附件等与主杆采用螺栓连接方式,杆段之间采用法兰螺栓连接或插接方式。钢管杆多用于35千伏~220千伏线路或城市配网、市政工程、通讯等领域。随着城市线路走廊资源的紧张,双柱门型杆、三柱钢管杆和四柱窄基钢管杆得到广泛应用。
产品特点 | 产品用途 |
?锥形管杆组成,杆段之间通过法兰或插接连接?结构紧凑,占地小,适合城市线路 | ?广泛用于35kV~220kV配网、市政工程、通信塔等领域 |
英国国家电网公司400千伏输电线路
钢管杆工程
英国国家电网公司400千伏输电线路钢管杆工程 | 加拿大埃德蒙顿500千伏钢管杆工程 |
英国国家电网的重点电网建设工程 | 世界首条500千伏双回路钢管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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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变电构支架变电站或换流站中通过绝缘子串悬挂导线并承受导线张力的构架和支撑电气设备的支架统称为变电构支架。变电构支架的主柱采用圆形钢管,横梁采用钢管或型钢构件,与零件一起组成网架式钢结构。变电构支架构件之间通过焊接或者螺栓连接,构架连接节点复杂,一般采用柱头形式或者法兰形式,广泛应用于变电站内各种设备和导线之间的支撑功能。
产品特点 | 产品用途 |
?支撑变电站内部导线和电气设备的钢构支架?使用圆形钢管和型钢,节点复杂,稳定性强 | ?应用于变电站进出线、内部电气设备安装?提供变电站导线支撑和设备固定功能 |
美国AAJB变电构支架
美国AAJB变电构支架 | 500千伏淮宿变电站 |
参与设计并加工出口北美的首个变电构支架项目 | “皖电东送”东通道关键节点 |
5.新兴业务宏盛华源以输电线路铁塔业务为主,在坚持做强主业、做大规模的同时,积极培育和拓展铁塔类相关产品和业务,也在重点布局建筑、通信等领域,大力提升新基建、新能源领域新型钢结构市场份额,培育新兴业务,拓展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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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2024年,宏盛华源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总部输电线路铁塔招标采购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16.17%、19.78%,其中在国家电网总部特高压输电线路铁塔招标采购的市场份额为30.10%,均位于行业第一。公司积极参建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甘孜-天府南1000千伏线路工程等重点项目工程,全力支撑电网建设。
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 甘孜-天府南1000千伏线路工程 |
2024年,公司参建宁夏广播电视塔项目,宁夏电视塔塔高276米,为西北地区在建第一高塔,中标金额5,980万元,实现全钢结构广播电视发射高塔业绩突破;公司中标中建八局钢结构项目,成功打开高层建筑钢结构领域,为突破新兴业务领域注入强大信心和力量。
宁夏电视塔 | 中建八局钢结构项目 |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市场份额行业领先国内市场:2024年,公司在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总部项目中标市场份额均为行业第一,其中在国家电网总部特高压输电线路铁塔招标采购的市场份额为30.10%。网外市场同样势头良好,建筑钢结构、蒙西基建、光伏支架等业务领域实现新突破。
国际市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宏盛华源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深挖潜力,持续巩固重点国家、区域市场优势,全力推进品牌建设,巴基斯坦达苏项目、菲律宾管道项目、越南火电厂项目等国际项目打开新局面,参与多个国家重要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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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水平行业领先产品研发能力:公司始终专注于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生产和研发,现有核心技术有:铁塔三维放样与设计融合技术、基于三维数字化的虚拟试组装技术、特高压和大跨越钢管塔加工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大型球节点、铸钢节点等)应用技术、智能化环保镀锌技术、无水漂洗镀锌技术,哑光镀锌技术等。“环保型耐候钢铁塔成套技术”通过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会成果评价,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智能制造能力:一是公司引进聚焦高精度、高效率、高可靠性的智能化激光加工设备、智能镀锌生产线和焊接机器人等成熟智能化设备,提升加工质量和效率。二是对传统产线进行智能化升级,设计和改造自动化生产线,引入自动化输送、焊接、检测等技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工序集成化和智能化。三是通过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并集成智能产线,推进铁塔智能工厂的建设。
智能检测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原材料和成品检验检测体系,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保证产品质量。旗下多家子公司获得国家级、省级、行业协会荣誉。
浙江盛达:舟山500千伏联网输变电工程荣获第二十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浙江盛达: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杭州市制造业百强企业 |
安徽宏源:2024年全国电力行业设备管理创新
成果一等项目
安徽宏源:2024年全国电力行业设备管理创新成果一等项目 | 安徽宏源:2024年安徽省电力协会电力创新奖三等奖 |
重庆瑜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重庆市工业设计中心
重庆瑜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重庆市工业设计中心 | 重庆顺泰: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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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豪迈: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青岛豪迈:2024年全国电力行业设备管理创新成果一等项目2项 |
角钢智能无人生产线杭州市首台(套)装备
角钢智能无人生产线杭州市首台(套)装备 | 复杂结构大型高杆灯镇江市首台(套)设备 |
(三)产品质量行业领先公司始终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检验体系和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各项检测工作全面覆盖。通过搭建质量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对质量数据的精准采集与深度分析,为质量决策和改进提供有力支持。
?构建质量检验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体系,设立试验室,覆盖所有检测类别,打造专业化的管理和检验队伍。
?质量信息化建设:搭建质量管理系统平台,实现质量数据的精准采集、深度分析和逆向追溯。
?全流程质量控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既定质量标准。具体措施包括遵守质量规章制度和工艺规程,进行产品自检和上道工序检查,积极参与质量培训和改进活动,识别并控制岗位质量风险,配合质量检查和问题整改,提出质量管理改进建议。
浙江盛达荣获2024年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铁塔领域首家获评企业 | 江苏华电获得CNAS证书 |
(四)区位布局优势明显
公司有11家全资子公司(其中10家一级子公司、1家二级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生产基地分布于杭州、合肥、青岛、重庆、徐州、镇江、西安等多个区域。形成了覆盖华东、华南、西南等区域的完整产业布局。合理的区域布局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区域政策优势和区域辐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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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各区域的协同效应,在市场开拓和客户关系维护上更具优势,还能控制物流成本、及时获得客户反馈并快速响应客户售后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本期期末总资产93.08亿元,同比增长3.03%,净资产43.95亿元,同比增长3.94%。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01.39亿元,同比增长9.07%,销售规模进一步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85.52%。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138,727,724.30 | 9,295,234,214.98 | 9.07 |
营业成本 | 9,236,931,527.51 | 8,593,491,234.64 | 7.49 |
销售费用 | 227,019,068.07 | 189,530,020.23 | 19.78 |
管理费用 | 192,389,012.88 | 187,014,096.93 | 2.87 |
财务费用 | 5,886,036.26 | 19,151,448.23 | -69.27 |
研发费用 | 121,329,556.64 | 94,401,968.36 | 28.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288,535.66 | 917,242,107.28 | -1.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819,656.87 | -85,071,345.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427,038.16 | 439,098,349.95 | -208.0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量较上期有所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随销量同步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加大业务推广力度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人员社保、薪酬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大幅下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期募集资金到位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01.39亿元,同比增长9.07%,本期通过工艺革新、优化采购等方式,持续开展降本增效,主营业务毛利率6.70%,较上年同期增加1.80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输电线路铁塔 | 9,897,354,563.30 | 9,233,982,027.18 | 6.70 | 9.66 | 7.59 | 增加1.8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 |
/227
(%)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
角钢塔 | 7,677,993,787.12 | 7,132,949,326.59 | 7.10 | 22.23 | 19.05 | 增加2.48个百分点 |
钢管塔 | 655,568,051.84 | 607,944,830.75 | 7.26 | -52.02 | -52.52 | 增加0.96个百分点 |
钢管杆 | 585,041,094.71 | 557,020,046.24 | 4.79 | -14.12 | -14.90 | 增加0.87个百分点 |
变电构支架 | 317,326,287.77 | 293,515,940.38 | 7.50 | 22.26 | 14.80 | 增加6.01个百分点 |
其他 | 661,425,341.86 | 642,551,883.22 | 2.85 | 51.53 | 60.35 | 减少5.3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9,528,324,513.02 | 8,904,318,700.75 | 6.55 | 10.51 | 8.17 | 增加2.02个百分点 |
国外 | 369,030,050.28 | 329,663,326.43 | 10.67 | -8.52 | -6.19 | 减少2.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9,897,354,563.30 | 9,233,982,027.18 | 6.70 | 9.66 | 7.59 | 增加1.8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钢管塔营业收入655,568,051.84元,同比下降52.02%,营业成本607,944,830.75元,同比下降52.52%,主要受公司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客户的中标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的影响,销量同比下降49.22%。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角钢塔 | 万吨 | 113.53 | 111.79 | 19.04 | 36.03 | 27.37 | 10.06 |
钢管塔 | 万吨 | 6.54 | 7.78 | 1.32 | -58.42 | -49.22 | -48.44 |
钢管杆 | 万吨 | 8.02 | 8.42 | 1.00 | -6.20 | -7.27 | -28.06 |
变电构支架 | 万吨 | 3.71 | 3.73 | 0.66 | 37.92 | 23.10 | -2.94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产销量变动主要受公司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客户的中标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及生产进度的影响。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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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输变电线路铁塔 | 直接材料 | 5,397,068,831.46 | 58.46 | 4,695,317,683.62 | 54.70 | 14.95 | |
直接人工 | 551,712,862.52 | 5.97 | 476,584,445.68 | 5.55 | 15.76 | ||
制造费用 | 368,764,851.37 | 3.99 | 318,255,495.78 | 3.71 | 15.87 | ||
外购成本 | 1,808,177,540.83 | 19.58 | 2,239,185,499.21 | 26.09 | -19.25 | ||
委托加工费用 | 796,861,367.44 | 8.63 | 578,333,173.70 | 6.74 | 37.79 | 注1 | |
运输费用 | 311,396,573.56 | 3.37 | 275,170,687.23 | 3.21 | 13.16 | ||
合计 | 9,233,982,027.18 | 100.00 | 8,582,846,985.22 | 100.00 | 7.5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角钢塔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外购成本、委托加工费用、运输费用 | 7,132,949,326.59 | 77.25 | 5,991,625,832.38 | 69.81 | 19.05 | |
钢管塔 | 607,944,830.75 | 6.58 | 1,280,305,227.04 | 14.92 | -52.52 | ||
钢管杆 | 557,020,046.24 | 6.03 | 654,514,838.99 | 7.63 | -14.90 | ||
变电构支架 | 293,515,940.38 | 3.18 | 255,670,611.06 | 2.98 | 14.80 | ||
其他 | 642,551,883.22 | 6.96 | 400,730,475.75 | 4.67 | 60.35 | ||
合计 | 9,233,982,027.18 | 100.00 | 8,582,846,985.22 | 100.00 | 7.5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注1:2024年销量增加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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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54,468.6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4.2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656,849.90 | 64.79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73,715.7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6.6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减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财务费用 | 5,886,036.26 | 19,151,448.23 | -13,265,411.97 | -69.27 | 本期带息负债减少 |
其他收益 | 20,390,375.63 | 36,333,421.31 | -15,943,045.68 | -43.88 | 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减少 |
投资收益 | -1,108,734.67 | -9,875,137.68 | 8,766,403.01 | 本期票据贴现减少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324,741.64 | 767,599.64 | 5,557,142.00 | 723.96 | 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 |
信用减值损失 | -9,877,382.25 | -3,105,199.73 | -6,772,182.52 | 本期坏账变动影响 | |
营业外收入 | 15,325,991.37 | 8,113,609.87 | 7,212,381.50 | 88.89 | 本期收到胜诉逾期款项利息 |
营业外支出 | 6,043,567.75 | 14,743,229.23 | -8,699,661.48 | -59.01 | 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及未决诉讼损失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61,381,272.55 | 25,362,465.61 | 36,018,806.94 | 142.02 | 本期利润增长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27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1,329,556.6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1,329,556.6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0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4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6 |
本科 | 114 |
专科 | 57 |
高中及以下 | 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1 |
60岁及以上 | 0 |
注:研发人员的统计口径为本年度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减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071,819.68 | 68,990,323.71 | -46,918,504.03 | -68.01 | 本期较上期收到退税减少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8,462,000.00 | 968,462,000.00 | / | 本期收回购买的理财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41,685.46 | 6,841,685.46 | / | 本期购买理财产生收益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522,080.00 | 193,522,080.00 | / | 本期收到征迁补偿款 | |
购建固定资产、无 | 218,927,588.33 | 84,814,006.17 | 134,113,582.16 | 158.13 | 本期购建长期资产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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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加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03,462,000.00 | 3,880,000.00 | 1,399,582,000.00 | 36,071.70 | 本期购买理财增加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1,793,490.69 | -1,071,793,490.69 | -100.00 | 上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2,024.46 | 114,244,680.35 | -112,212,655.89 | -98.22 | 本期较上期收回信用证及票据保证金减少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42,292,313.41 | 1,744,647,224.50 | -602,354,911.09 | -34.53 | 本期偿还带息债务减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8,332,991.63 | 12,277,196.94 | 66,055,794.69 | 538.04 | 本期分红增加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84,719.81 | 104,218,637.87 | -74,733,918.06 | -71.71 | 本期较上期支付发行费减少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64,527.89 | 362,644.37 | 1,001,883.52 | 276.27 | 外币汇率变动影响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95,267,405.98 | 1.02 | 195,952,612.58 | 2.17 | -51.38 | 本期票据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106,493,676.18 | 1.14 | 11,808,385.92 | 0.13 | 801.85 | 本期增加购买土地保证金 |
合同资产 | 300,928,849.31 | 3.23 | 804,202,673.91 | 8.90 | -62.58 | 重分类影响 |
其他流动资产 | 471,122,038.70 | 5.06 | 53,712,248.26 | 0.59 | 777.12 | 本期购买大额存单 |
投资性房地产 | 5,309,692.05 | 0.06 | 31,210,497.33 | 0.35 | -82.99 | 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到期收回 |
在建工程 | 48,044,191.29 | 0.52 | 9,983,756.34 | 0.11 | 381.22 | 本期技改工程增加 |
长期待摊费用 | 3,507,968.88 | 0.04 | 2,650,268.79 | 0.03 | 32.36 | 本期新增信息系统运维费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7,346,321.33 | 6.42 | 10,921,902.03 | 0.12 | 5,369.25 | 重分类影响 |
短期借款 | 407,060,458.45 | 4.37 | 748,276,508.91 | 8.28 | -45.60 | 本期外部借款减少 |
应付票据 | 1,197,462,938.17 | 12.86 | 639,346,143.98 | 7.08 | 87.29 | 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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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 369,845,877.48 | 3.97 | 590,511,694.55 | 6.54 | -37.37 | 本期针对客户的预收款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56,233.27 | 0.12 | 17,503,549.33 | 0.19 | -34.55 | 本期支付上期计提的工资 |
应交税费 | 57,715,501.32 | 0.62 | 37,549,955.72 | 0.42 | 53.70 | 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416,806.89 | 0.47 | 16,239,562.87 | 0.18 | 167.3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463,071,434.19 | 4.97 | 747,861,777.11 | 8.28 | -38.08 | 本期待转销项税及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减少 |
长期借款 | 2,802,138.89 | 0.03 | 99,800,000.00 | 1.10 | -97.19 | 本期偿还借款以及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预计负债 | 74,150.00 | - | 5,080,125.90 | 0.06 | -98.54 | 本期较上期未决诉讼减少 |
递延收益 | 26,404,345.37 | 0.28 | 8,154,979.59 | 0.09 | 223.78 | 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478,369.15 | 存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和诉讼冻结的银行存款 |
应收票据 | 90,512,789.43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应收票据 | 50,000,000.00 | 票据质押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行业分类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大类下的“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业”。
2.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目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实行宏观政策指导下的行业自律管理,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1)行业自律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是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法人,主要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约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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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电力行业立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指南、行业准入条件制订和体制改革等工作。中电联设立的与输电线路铁塔相关的自律组织包括全国电力架空线路标委会、中电联杆塔与基础标委会、中电联杆塔专家委员会。全国电力架空线路标委会和中电联杆塔与基础标委会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领导下负责全国架空线路金具、杆塔及基础、线路运行等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电工委员会架空线路技术委员会(IEC/TC11)国内技术归口管理工作。中电联杆塔专家委员会旨在搭建电力行业架空输配电技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各自技术优势,不断提高输配电杆塔设计制造的技术水平,推动新材料开发和新技术应用,实现标准化设计和加工,降低生产成本,引领输电线路杆塔发展方向,推动杆塔智能制造和电网线路建设向着资源节约、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中国钢结构协会是我国金属结构制造业的自律组织,其下属的“塔桅钢结构分会”负责铁塔制造行业的自律管理,其主要职责有:1)调研行业技术发展动态、趋势和技术政策,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2)组织钢材生产等单位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新材料、加工制造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研究,推进高耸塔桅技术创新;3)协调塔桅钢结构综合技术的实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4)组织行业研讨、论坛等活动,促进行业内、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输电线路铁塔行业作为电力工业的伴生行业,一直占据重要的支撑性地位,广泛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和规范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
我国输电线路铁塔行业技术标准可分为设计标准、制造标准、施工标准三部分,体系上可大致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此外,输电线路铁塔行业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其检验也须遵循相应的技术标准。
制造标准中,国家标准主要有《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2018)、《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20)等,行业标准主要有《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646-2021)。针对钢管塔加工,主要标准有《特高压钢管塔及钢管构架加工技术规程》(T/CSEE0044-2017)、《输电线路钢管塔加工技术规程》(T/CEC137-2017)。
输电线路铁塔是我国电力工业建设重要的基础设施,国家颁布的有关产业政策对本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2022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提到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行动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到完善华北、华东、华中区域内特高压交流网架结构,为特高压直流送入电力提供支撑,建设川渝特高压主网架,完善南方电网主网架。
(3)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时期。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此背景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必须以新能源能够安全可靠地替代传统能源为基础。为此,需要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协调建立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特高压作为远距离电力输送的重要工具,成为我国“西电东送,北电南供,水火互济,风光互补”的能源运输大动脉,不仅可以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端和用户端的空间错配问题,还能破解能源电力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实现能源从就地平衡到大范围配置的根本性转变,有力推动清洁低碳转型。因此,特高压成为了我国“十四五”期间电网重点投资方向。
特高压输电具有线路距离长、单基塔材重、铁塔用量多、质量要求高的特点,对铁塔企业的技术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生产调度能力提出挑战的同时,也给铁塔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市场开拓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27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901,464,804.46 | 2,901,464,804.46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
合计 | 2,901,464,804.46 | 2,901,464,804.46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安徽宏源 | 输电线路铁塔 | 是 | 增资 | 8,080.00 | 100.00 | 是 | /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 / | 已完成 | / | / | 否 | 2024年11月26日 | 公告编号:2024-084 |
江苏华电 | 是 | 增资 | 9,490.00 | 100.00 | 是 | / | / | / | / | / | 否 | |||||
重庆顺泰 | 是 | 增资 | 158.70 | 100.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 | / | / | 否 | ||||
重庆瑜煌 | 是 | 增资 | 6,581.80 | 100.00 | 是 | /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 / | / | / | 否 | ||||
江苏振光 | 是 | 增资 | 5700.00 | 100.00 | 是 | / | / | / | / | / | 否 |
/227
镇江鸿泽 | 是 | 增资 | 5700.00 | 100.00 | 是 | / | / | / | / | / | 否 | |||||
合计 | / | / | / | 30,010.50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因公司采用逐级增资的方式对镇江鸿泽增资,故公司需先对镇江鸿泽的母公司江苏振光进行增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结构性存款 | 6,324,741.64 | 803,462,000.00 | 803,462,000.00 | |||||
合计 | 6,324,741.64 | 803,462,000.00 | 803,462,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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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安徽宏源 | 全资子公司 | 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43,569.22 | 133,707.47 | 61,025.45 | 199,525.99 | 3,290.76 | 2,580.08 |
宏源钢构 | 全资子公司 | 12,000.00 | 26,779.21 | 18,958.90 | 50,938.52 | 2,240.16 | 1,737.65 | |
江苏华电 | 全资子公司 | 41,352.64 | 110,257.92 | 53,302.02 | 124,372.27 | 5,069.09 | 3,830.75 | |
江苏振光 | 全资子公司 | 29,850.00 | 123,589.14 | 33,081.13 | 135,392.49 | 5,421.93 | 3,760.59 | |
青岛豪迈 | 全资子公司 | 43,500.00 | 112,937.71 | 41,419.03 | 145,682.84 | 4,189.06 | 3,246.28 | |
宏盛新能源 | 全资子公司 | 900.00 | - | - | - | - | - | |
浙江盛达 | 全资子公司 | 44,000.00 | 160,994.80 | 61,171.15 | 181,149.11 | 4,156.51 | 4,673.25 | |
元利江东 | 全资子公司 | 10,600.00 | 49,005.35 | 21,744.71 | 76,891.92 | 2,478.92 | 2,097.44 | |
重庆顺泰 | 全资子公司 | 26,429.88 | 70,421.03 | 29,110.66 | 88,200.70 | 1,633.26 | 1,445.40 | |
重庆瑜煌 | 全资子公司 | 22,067.80 | 77,772.80 | 24,106.03 | 81,072.96 | 2,532.80 | 1,895.65 | |
镇江鸿泽 | 全资子公司 | 11,700.00 | 13,023.39 | 12,025.10 | 14,550.53 | 845.04 | 590.61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我国将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特高压输电网络作为实现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关键基础设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根据主要客户披露的信息来看,国家电网预计2025年投资将首次超6,500亿元,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南方电网预计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1,75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两网合计投资8,250亿元。
从行业整体格局来看,我国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参与者众多,但高端市场的集中度较高,主要由规模较大的企业主导,在特高压输电铁塔市场上占据较大份额,并凭借技术优势和产能布局形成较高的市场壁垒;低端市场则较为分散,大量规模有限的小企业由于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的局限,只能生产工艺要求较低的产品,导致低端产品同质化严重。
从市场竞争态势来看,随着特高压项目的推进和技术升级,市场竞争逐渐从单纯的价格竞争转向技术创新和服务质量的竞争。具备先进技术和智能制造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明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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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领先的输电线路铁塔企业纷纷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参与国际项目投标和建设,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聚焦改革创新发展,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联合起来上规模,提升技术上水平,分工协作专业化”为导向,深入践行“市场引领、改革创新、持续改善、争创一流”工作思路,统筹量的稳定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强化铁塔企业间业务协同,持续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发挥各单位业务增量特点。以“一稳一增一创”为主线,加快推动输电杆塔产品稳增长、新型钢构做增量、延伸业务创新质。坚持巩固两网市场,扩大网外市场,拓展国际市场,形成“622”市场布局,全力打造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电力杆塔和钢结构制造服务商,全面建成“业绩一流、品牌一流、实力一流”的上市公司。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宏盛华源将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质量为根本、效益为中心、全员精益管理为主线,自立自强,艰苦奋斗,加快做大做优做强步伐,全面开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1.市场开拓
宏盛华源将围绕国内与国际市场,立足输电线路铁塔和钢结构方向,建立健全并持续优化两级营销体系,积极开拓多元市场,建立统一高效的客户服务体系,实现市场业绩目标。不断巩固在国家电网的传统市场份额,提升铁塔中标份额;同时,优化订单结构,提升南方电网、发电工程及用户工程的市场份额。此外,积极拓展市场渠道,加大在电力新能源领域的投入,推动市场多元化,努力拓展海外电力工程市场。
2.智能制造
宏盛华源专注于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业务,主要产品应用于电网建设等领域。在输电线路铁塔制造业务健康发展和有力支撑下,宏盛华源将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推进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升级,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能力,降低运营成本。通过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宏盛华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3.技术创新
宏盛华源将依托技术研发中心、铁塔研究院和下属公司技术资源,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培育壮大科研队伍,全面提升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推进新材料应用技术、先进检测技术、绿色环保加工技术、新型钢结构产品等研究,力争在重点技术和产业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技术门槛高、盈利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技术成果,为公司发展和行业技术引领提供坚强支撑。
4.新兴业务
以输电线路铁塔产品为基础,宏盛华源坚持做强主业,扩大规模,积极培育和拓展铁塔类相关产品和业务,重点布局电力、通讯、市政等领域。依托钢结构产能优势,在钢结构产品配套领域实现突破,并实现规模化扩展。大力提升新基建、新能源领域新型钢结构市场份额,培育新兴业务,拓展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着力培养产业支撑和融合带动能力,形成新的增长点。
5.人才培养
公司多管齐下提升人才实力。大力引进科技研发成熟人才,扩大校招,推进人才培养计划与技能提升行动,强化干部梯队建设,落实“能上能下”机制。通过量化绩效指标挂钩薪酬,激励员工职业发展与岗位流动。构建“三级四维”培训生态,强化内部培养,建立课程库,结合培养企业内训师等举措,推进技能型人才选育。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政策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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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铁塔是电网建设的重要配套产品,行业发展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新型电力系统的投资建设加速,电网投资持续快速增长。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发生变化,导致电力行业发展出现波动,或是产业政策调整使得国家缩减对电网建设的投资,将直接影响公司国内业务的发展。
2.市场竞争风险
铁塔行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特别是在产品同质化现象加剧的情况下,新进入者以及原有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争夺将进一步加剧。这不仅可能导致价格战,压缩利润空间,还可能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部分市场份额。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宏盛华源主营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成本构成中,钢材、锌锭等原材料占比较大。这些原材料的价格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性较大。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调整跟不上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可能会压缩利润空间,影响盈利能力。
4.环保与安全法规趋严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守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如果公司未能及时适应新的环保要求,可能会面临罚款、停产整顿等风险,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此外,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安全事故可能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的现代治理体系。各治理主体职责划分清晰、合理,并得到切实执行;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运作记录规范、完整。
1.股东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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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在会议召集、召开、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确保了所有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益,享有平等地位。
2.董事与董事会
2024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依法运作,董事会职责清晰,召开决策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在技术、会计、经济、管理等方面都有较高专业素养。董事会成立了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并得到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3.监事与监事会
2024年公司共召开10次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全体监事尽职尽责,依据相关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利。
(二)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能够独立运作,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三)保障信息披露规范准确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规范,明确信息披露的责任人,提高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四)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交流,致力于搭建透明、高效的沟通桥梁。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受调研等方式,详细解读财务报表,深入阐释公司战略布局与行业前景,切实回应投资者的核心关切。除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还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沟通方式,拓宽沟通的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上市后首次ESG报告,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接受中信证券等多家主流券商调研。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法定程序选举或聘任。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体系,所聘用的员工均由本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财务: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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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财务会计规章、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三)资产:公司拥有与业务相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四)机构: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机构;并经董事会批准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生产经营管理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设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独立运营。
(五)业务: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2月24日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1日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2日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8月13日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9月21日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29日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13日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7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6次,未有否决提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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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11项议案。
3.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5项议案。
4.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土地征收并开展输电铁塔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7.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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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赵启 | 董事长 | 男 | 43 | 2024年10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 | 是 |
丁刚 | 董事 | 男 | 57 | 2021年3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65.27 | 否 |
总经理
总经理 | 2022年1月 | 2027年6月 | |||||||||
仇恒观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2022年1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56.25 | 否 |
何刚 | 职工代表董事 | 男 | 58 | 2024年6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56.25 | 否 |
2021年3月 | 2024年6月 | ||||||||||
柳迎波 | 董事 | 男 | 41 | 2024年6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 | 是 |
张军 | 董事 | 男 | 43 | 2024年6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 | 是 |
刘磊 | 董事 | 男 | 33 | 2021年3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 | 是 |
周卫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1年3月 | 2026年11月 | - | - | - | / | 7.29 | 否 |
郁向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2年9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7.29 | 否 |
王军利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4年6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4.00 | 否 |
王虎长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4年8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2.67 | 否 |
沙志昂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2024年6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 | 是 |
张照华 | 监事 | 男 | 55 | 2021年3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 | 是 |
马增健 | 监事 | 男 | 49 | 2022年9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 | 是 |
董广金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5 | 2021年12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53.62 | 否 |
施洪亮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1 | 2024年6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58.41 | 否 |
游晓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22年3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58.76 | 否 |
张建华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2年1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58.7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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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法律顾问 | 2023年8月 | 2027年6月 | |||||||||
首席合规官 | 2023年11月 | 2027年6月 | |||||||||
曾华华 | 财务总监 | 女 | 47 | 2022年3月 | 2027年6月 | - | - | - | / | 57.06 | 否 |
赵永志 | 董事长(已离任) | 男 | 59 | 2023年1月 | 2024年9月 | - | - | - | / | - | 是 |
戴刚平 | 职工代表董事(已离任) | 男 | 61 | 2021年3月 | 2024年6月 | - | - | - | / | 20.19 | 否 |
副总经理(已离任) | 2021年3月 | 2024年6月 | |||||||||
刘树伟 | 董事(已离任) | 男 | 52 | 2021年12月 | 2024年6月 | - | - | - | / | - | 是 |
何明明 | 董事(已离任) | 男 | 40 | 2021年3月 | 2024年6月 | - | - | - | / | - | 是 |
熊澄宇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男 | 71 | 2022年10月 | 2024年6月 | - | - | - | / | 3.29 | 否 |
梁晓燕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女 | 59 | 2021年3月 | 2024年8月 | - | - | - | / | 4.63 | 否 |
刘克民 | 监事会主席(已离任) | 男 | 59 | 2023年1月 | 2024年6月 | - | - | - | / | - | 是 |
注:报告期内从公司离任和新聘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统计税前报酬总额时仅计算任职期间报酬,离任后或聘任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所获取的报酬不列入统计。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赵启 | 赵启,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项目管理专业毕业,工程硕士,工程师。历任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副经理,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山东电工党委书记、董事长,宏盛华源董事长。 |
丁刚 | 丁刚,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历任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江苏华电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山东电工铁塔事业部总经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宏盛华源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宏源执行董事;现任宏盛华源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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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恒观 | 仇恒观,男,1983年10月出生,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管理学学士,会计师。历任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安徽宏源财务科审计部主任,山东电工铁塔事业部铁塔运营处处长、运营监管处处长,宏盛华源铁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副主任;现任浙江盛达董事,宏盛华源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主任。 |
何刚 | 何刚,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工程师。历任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车间副主任,安徽宏源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安徽宏源线路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华电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委书记,青岛豪迈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电工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安全质量部副主任,山东电工配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宏盛华源职工代表监事;青岛豪迈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豪迈永祥和董事,宏盛华源(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宏盛华源职工代表董事、青岛豪迈二级协理。 |
柳迎波 | 柳迎波,男,1984年9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工程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经理、总行运行管理部经理、工银投资投资业务一部副总经理;现任工银投资投资业务一部执行总经理、宏盛华源董事。 |
张军 | 张军,1982年8月出生,英国兰卡斯特大学金融硕士。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国新融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新(青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国新(青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宏盛华源董事。 |
刘磊 | 刘磊,男,1992年11月出生,英国考文垂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理学硕士。历任建信投资分析师,宏盛华源铁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建信投资战略新兴投资部高级经理,宏盛华源董事。 |
周卫 | 周卫,男,1957年8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设计大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测设计事业部副总经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宏盛华源独立董事。 |
王军利 | 王军利,男,1963年4月出生,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北省送变电公司经理、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保定供电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企协分会秘书长、首席管理师(一级职员)、一级协理,现任宏盛华源独立董事。 |
郁向军 | 郁向军,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无为县食品公司干部、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宏盛华源独立董事。 |
王虎长 | 王虎长,男,1962年12月出生,东北电力学院建工系建筑结构专业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线路结构主任工程师、公司首席主任工程师。现任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电网分院首席主任工程师、宏盛华源独立董事。 |
沙志昂 | 沙志昂,男,1976年8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营销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电工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山东电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宏盛华源监事会主席。 |
张照华 | 张照华,男,1970年11月出生,美国德克萨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获国家电力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会计专业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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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历任山东鲁能控股公司财审部经理,山东鲁能电工电气有限公司财审部经理,中电装备山东电工电气有限公司财审部主任,山东电工财务资产部副主任,重庆顺泰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安徽宏源、宏源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山东电工巡查组副组长、运营管理部副主任;现任山东电工运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宏盛华源监事,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电工电气日立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 | |
马增健 | 马增健,男,1976年12月出生,山东行政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管理学学士,会计师。历任山东电力设备厂财务部主任,山东电工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中电装备东芝(常州)变压器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山东电工电气日立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山东电工合规审计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宏盛华源监事,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 |
董广金 | 董广金,男,1970年8月出生,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会计专业毕业,助理会计师。历任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送电工程部员工,安徽广源电网建设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宏源线材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安徽宏源、宏源线材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安徽宏源党委委员,江苏华电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山东电工巡察组副组长,山东电工铁塔事业部副总经理,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重庆顺泰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宏盛华源职工代表监事。 |
施洪亮 | 施洪亮,男,1984年5月出生,浙江科技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盛达管塔厂区厂长,浙江盛达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策划部主任,浙江盛达副总经理、陕西银河执行董事、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陕西银河分公司总经理、浙江盛达副总经理,安徽宏源副总经理,浙江盛达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浙江盛达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宏盛华源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浙江盛达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游晓 | 游晓,男,1969年1月出生,四川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毕业,工程硕士,会计师。历任重庆西南车辆制造厂财务部成本室主任,重庆泰山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资产部主任,重庆鱼剑口水电有限公司、重庆龙泰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重庆渝能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江苏振光董事、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安徽宏源、宏源线材总会计师,重庆顺泰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现任江苏振光董事,宏盛华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张建华 | 张建华,男,1968年2月出生,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法学学士,获国家电网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铁塔厂成品车间副主任,经营开发科副科长,安徽电力宏鼎杆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安徽宏源副总经理,江苏振光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苏华电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盛达董事,宏盛华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兼营销部主任。 |
曾华华 | 曾华华,女,1978年5月出生,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历任江苏振光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成本核算部主任;现任宏盛华源财务总监。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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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赵启 | 山东电工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4年9月 | 至今 |
柳迎波 | 工银投资 | 投资业务一部执行总经理 | 2022年4月 | 至今 |
刘磊 | 建信投资 | 战略新兴投资部高级经理 | 2021年1月 | 至今 |
沙志昂 | 山东电工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张照华 | 山东电工 | 运营管理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 2020年5月 | 至今 |
马增健 | 山东电工 | 合规审计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 2022年3月 | 至今 |
赵永志(已离任) | 山东电工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1年11月 | 2024年9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仇恒观 | 浙江盛达 | 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何刚 | 青岛豪迈 | 二级协理 | 2024年12月 | 至今 |
青岛豪迈 |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 2018年8月 | 2024年12月 | |
豪迈永祥和 | 董事 | 2020年12月 | 2024年12月 | |
宏盛新能源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2月 | 2024年12月 | |
张军 | 国新(青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2年3月 | 至今 |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2月 | 至今 | |
郁向军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08年8月 | 至今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6月 | 至今 | |
王虎长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电网分院首席主任工程师 | 2023年2月 | 至今 |
张照华 |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至今 |
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4月 | 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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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工电气日立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至今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2024年12月 | |
马增健 | 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至今 |
山东未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9月 | 2024年12月 | |
山东泰昇海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2024年12月 | |
董广金 | 重庆顺泰 |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1月 | 至今 |
施洪亮 | 浙江盛达 |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2024年6月 | 至今 |
游晓 | 江苏振光 | 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张建华 | 浙江盛达 | 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曾华华 | 江苏振光 | 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 2017年12月 | 2024年12月 |
赵永志(已离任)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4年9月 | 至今 |
戴刚平(已离任) | 浙江盛达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22年8月 | 2024年5月 |
刘树伟(已离任) |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分行 | 投资银行部资深投行经理 | 2020年12月 | 至今 |
何明明(已离任) | 国新融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三部执行董事 | 2021年7月 | 2024年3月 |
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业务一部副总监 | 2024年3月 | 2024年9月 | |
国新盛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三部负责人 | 2024年9月 | 至今 | |
熊澄宇(已离任) | 中国传媒大学 | 教授 | 2021年4月 | 至今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6月 | 至今 | |
梁晓燕(已离任) | 北京融策财经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 | 至今 |
上海衡益特陶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至今 | |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至今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际业务线总经理 | 2022年9月 | 至今 | |
刘克民(已离任) |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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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4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签订工作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津贴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标准执行,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是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宏盛华源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宏盛华源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总额合计为513.74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总额合计为513.74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赵永志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戴刚平 | 职工代表董事 | 离任 | 年龄原因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年龄原因 | |
刘树伟 | 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何明明 | 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熊澄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梁晓燕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刘克民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届满离任 |
何刚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赵启 | 董事长 | 选举 | 工作原因 |
何刚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柳迎波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张军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王军利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王虎长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沙志昂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施洪亮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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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6月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宏盛华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宏盛华源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2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等7项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等23项议案;听取《宏盛华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宏盛华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4年一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2项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4年6月3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7项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4年6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4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7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等4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土地征收并开展输电铁塔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等4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等5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1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江苏华电申请坏账核销的议案》等6项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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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赵启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丁刚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7 |
仇恒观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7 |
何刚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4 |
柳迎波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4 |
张军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4 |
刘磊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7 |
周卫 | 是 | 11 | 11 | 2 | 0 | 0 | 否 | 7 |
王军利 | 是 | 6 | 6 | 2 | 0 | 0 | 否 | 4 |
郁向军 | 是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7 |
王虎长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3 |
赵永志(已离任)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5 |
戴刚平(已离任)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刘树伟(已离任) | 否 | 5 | 5 | 2 | 0 | 0 | 否 | 3 |
何明明(已离任)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熊澄宇(已离任) | 是 | 5 | 5 | 3 | 0 | 0 | 否 | 3 |
梁晓燕(已离任)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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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郁向军、周卫、王军利 |
提名委员会 | 王军利、周卫、丁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周卫、丁刚、王军利 |
战略委员会 | 赵启、丁刚、周卫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等4项议案 | 与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
2024年4月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和报告 |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4年一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项议案 | ||
2024年6月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1项议案 |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听取《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项报告 |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项议案 | ||
2024年11月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1项议案 | ||
2024年11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江苏华电申请坏账核销的议案》2项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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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签订工作的议案》3项议案 | 与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4项议案 | 与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年7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24年10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项议案 | 与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年11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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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2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0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945 |
销售人员 | 136 |
技术人员 | 146 |
财务人员 | 48 |
行政人员 | 159 |
采购人员 | 32 |
经营层管理人员 | 39 |
合计 | 1,50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 | 101 |
大学本科 | 404 |
大学专科及以下 | 1,000 |
合计 | 1,505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断深化薪酬分配机制建设,坚持注重实际、科学量化,战略导向、业务融合,分级负责、覆盖全员的原则,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以岗位价值和员工的能力素质作为定薪的依据,激励员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员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所在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及本人业绩贡献刚性挂钩、同向升降,形成工资能增能减的调整机制。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培训是培育人才的关键途径。宏盛华源秉承“培训是企业的长效投资,是发展的后劲,更是员工的福祉”的理念,推动集中传授与岗位练兵相结合、脱产培训与网络学习相协同、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相补充,充分发挥各级专业部门的主体作用,力求构建覆盖全面、资源充足、载体多元、方式灵活、需求导向、管理规范的终身学习体系。2024年度参培人数共计1,195人,覆盖率达到79.40%。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209,723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34,790.71 |
注:劳务外包费用共计34,790.71万元,其中按工时形式结算费用5,434.49万元,按计件形式结算费用18,402.82万元,另外,固定费用9,990.60万元,其他费用962.80万元。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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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是指购买资产、对外投资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同时具备前款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当公司下一年度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当公司下一年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2.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含税)30,496,768.00元,已于2024年10月22日派发。
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含税)43,337,512.43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拟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7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3,834,280.43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0,123,355.56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2.0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3,834,280.43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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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73,834,280.4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73,834,280.4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30,123,355.5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2.0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0,123,355.5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5,075,471.25 |
注:公司于2023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按照相关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起算,因此上述表格数据仅填列2024年度数据。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责任书,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薪酬分配与企业目标和发展阶段相适应、与量化经营业绩相挂钩,切实做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严格考核兑现经理层薪酬,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刚性兑现各级经理层薪酬,根据考核情况,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制度要求,针对管理机制创新和制度执行需求,及时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制度管理员动态维护机制,按月更新制度并发布至所属各单位,全年新增制度共计27项,修订制度19项,有效推进规章制度体系化建设,确保业务开展有据可依、执行标准规范统一。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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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控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制度专题宣贯2次,开展跨部门制度流程知识考核3次,切实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动态开展预警管理,通过建立内控评价长效机制及时识别管理漏洞,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前置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关口前移、管控措施有效落地,保障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持续稳健运行。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管理层面,公司采用上市公司的统一标准对子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子公司的发展方向与母公司的经营目标保持一致。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如《宏盛华源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宏盛华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宏盛华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公司将子公司纳入统一的审核监督体系,实现了对子公司重要业务及财务活动的全面把控。
在具体控制手段上,公司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子公司的重要决策均需上报公司进行审批,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同时,公司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深入监督,确保子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报告制度,每日收集子公司重大事项,并取得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和月度报告,及时掌握子公司的运营动态。同时,公司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87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032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重庆顺泰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其他各子公司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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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规定配备齐全的污染物防治设备设施,相关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状态良好,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满足环保排放标准和监管要求,稳定达标排放。
公司及子公司工艺废气均按照要求配备污染物处理设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厂处理;焊接作业区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焊接烟尘净化设备,并一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符合排放要求;厂区设有固定废物存放区及危废仓库,其生活垃圾由市政生活垃圾桶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每日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暂存区内,暂存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标准;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内,仓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置。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批复/发证单位 | 环评批复文号/证件编号 | 批复/发证时间 | 有效期限 |
安徽宏源 | 公司基地项目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2002年6月27日批复意见 | 2002/6/27 | / |
安徽宏源 | 三期扩建角钢加工车间项目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肥环建审[2008]180号 | 遗失不可查 | / |
安徽宏源 | 四期工程,加工车间改扩建项目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肥环建审[2010]092号 | 2010/6/28 | / |
安徽宏源 | 成品大棚项目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肥环建审[2014]070号 | 2014/4/23 | / |
安徽宏源 | 镀锌炉技改工程(电改气)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肥环建审[2015]065号 | 2015/3/24 | / |
安徽宏源 | 镀锌工艺技改项目(漂洗助镀合二为一)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肥环建审[2015]173号 | 2015/7/14 | / |
安徽宏源 | 排污许可证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91340123730039679T001U | 2023/07/15 | 2028/7/14 |
宏源钢构 | 金属表面处理车间扩建项目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肥环建审[2017]047号 | 2017/3/15 | / |
宏源钢构 | 排污许可证 | 肥西县环境保护局 | 91340123MA2UQ9ET02001W | 2021/3/24 | 2026/3/23 |
青岛豪迈 | 6万吨钢结构热镀锌项目 | 胶州市环境保护局 | 胶环管字[2008]61号 | 2008/4/7 | / |
青岛豪迈 | 排污登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9137028166450739X6004Z | 2024/1/3 | 2029/1/2 |
青岛豪迈 | 港机车间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胶环审[2022]135号 | 2022/5/13 | / |
青岛豪迈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铺集厂区)排污许可证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9137028166450739X6002W | 2022/12/9 | 2027/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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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豪迈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黄岛分厂)排污许可证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9137028166450739X6003P | 2022/9/13 | 2027/9/12 |
陕西银河分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 91610115MAB0UWPJ2T001Z | 2023/12/21 | 2028/12/20 |
重庆瑜煌 | 焊接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 | 北碚环发(2023)67号 | 2023/11/30 | / |
镇江鸿泽 | 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热镀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 镇环审﹝2022﹞17号 | 2022/2/21 | 2027/2/20 |
浙江盛达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镀锌线技改暨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浙江欣达有限公司合并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萧环建[2015]1376号 | 2015/11/12 | / |
浙江盛达 | 排污许可证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91330109719516702J001Q | 2023/5/6 | 2028/4/27 |
浙江盛达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萧环建[2005]585号 | 2005/11/16 | / |
浙江盛达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角钢生产流水线及热浸镀锌生产流水线技改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萧环建[2007]605号 | 2007/4/23 | / |
浙江盛达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萧环建[2018]174号 | 2018/6/20 | / |
元利江东 | 新建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电力铁塔热浸镀锌生产线技改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萧环建[2004]166号 | 2004/8/11 | / |
元利江东 | 新建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萧环建[2003]106号 | 2003/7/10 | / |
元利江东 | 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高塔生产流水线技术改造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 萧环建[2007]606号 | 2007/4/23 | / |
元利江东 | 排污许可证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91330100751730282C001X | 2023/6/21 | 2028/8/23 |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备案文件名称 | 备案单位 | 备案时间 | 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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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4/10/21 | 340123-2024-137-M |
2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徐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 2023/9/28 | 320371-2023-049-M |
3 | 江苏振光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 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 2022/8/2 | 321112-2022-064-L |
4 | 镇江鸿泽杆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 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 2021/8/26 | 321112-2021-030-L |
5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2022/8/26 | 370281-2022-154-L |
6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银河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 2024/7/26 | 6101152024068M |
7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 2023/8/22 | 500105-2023-012-M |
8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 | 2023/3/14 | 500109-2023-007-L |
9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杭州市生态环保局萧山分局 | 2024/9/12 | 330109-2024-0117-L |
10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杭州市生态环保局钱塘分局 | 2023/11/10 | 330114-2023-095-L |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各子公司按照排污许可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明确各污染物的检测项目、监测地点、监测频次等,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并及时将监测报告在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除重庆顺泰外,公司其他各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方面尽量采用环境友好型的生产工艺,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采取了必要的处理措施,经环保设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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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将环保具体落实到个人,未出现因违反相关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及子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在环境保护运行控制制度中,规定了环境管理体系的目标、指标和实施的过程,并通过GB/24001-2016/ISO14001:2015版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公司日常生产管理持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排放标准,每年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定期开展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演练。
公司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对焊接烟尘净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有效减少粉尘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减少空气污染。对叉车安装尾气净化处理装置,减少尾气排放,履行社会责任。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详见具体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号召。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和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引进高效焊接烟尘收集装置等环保设备;持续推进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高温废水余热利用、采用LED节能照明灯具替代部分原有照明灯、开展绿色工厂申报;厂区安装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鼓励员工低碳出行;积极使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线上会议,降低会议成本;倡导低碳办公理念,践行资源循环利用、无纸化办公,构建节约型管理体系。进行生产工艺的升级换代,改造生产工艺,将部分火焰气割作业工艺改为激光技术进行切割,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积极推进绿色能源的使用,在车间和办公楼的楼顶安装光伏板、建设充电车库等,增加绿色能源的使用占比,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的《宏盛华源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4.28 | 详见具体说明 |
其中:资金(万元) | 10.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4.28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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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始终坚守输电线路铁塔国家队使命,不断提升内在实力和服务水平。公司迅速响应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提供紧急支援。安徽宏源在春节期间成功完成湖南抗冰抢险任务,浙江盛达高效完成台风后海南电网重建物资供应,青岛豪迈参与福建电网修复,重庆顺泰在冻雨灾害中迅速完成铁塔修复,江苏振光保障江苏电网恢复供电,江苏华电克服困难支援甘肃地震灾区,各子公司收到各地电力公司的感谢和表彰,充分展现了央企的责任担当和高效应急反应能力。
安徽宏源湖南抗冰抢险授旗仪式 | 江苏华电熙官线抗震抢险工程 |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0.62 | |
其中:资金(万元) | 18.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12.62 | 购买山区农民草莓、苹果等农产品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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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见备注1 |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详见备注1 | 见备注1 | 是 | 见备注1 | 是 | - | - |
其他 | 见备注2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2 | 见备注2 | 是 | 见备注2 | 是 | - | - | |
其他 | 见备注3 |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详见备注3 | 见备注3 | 是 | 见备注3 | 是 | - | - | |
其他 | 见备注4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详见备注4 | 见备注4 | 否 | 长期 | 是 | - | - | |
其他 | 见备注5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5 | 见备注5 | 否 | 长期 | 是 | - | - | |
其他 | 见备注6 |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详见备注6 | 见备注6 | 否 | 长期 | 是 | - | - | |
分红 | 见备注7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备注7 | 见备注7 | 是 | 见备注7 | 是 | - | - | |
其他 | 见备注8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8 | 见备注8 | 否 | 长期 | 是 |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见备注9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备注9 | 见备注9 | 是 | 见备注9 | 是 | - | - | |
其他 | 见备注10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详见备注10 | 见备注10 | 否 | 长期 | 是 | - | - | |
其他 | 见备 |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 | 见备 | 否 | 长期 | 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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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 | 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1 | 注11 | ||||
解决关联交易 | 见备注12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12 | 见备注12 | 是 | 见备注12 | 是 |
备注1:
一、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银河、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的承诺:
“1、本集团(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集团(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集团(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集团(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集团(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集团(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集团(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本集团(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
二、公司上市前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工银投资、国新建源、建信投资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本公司(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企业)承诺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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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
三、公司申报上市材料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镇江大照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
备注2:
一、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银河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本公司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数量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①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②承诺的限售期届满;③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④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4)减持股份的数量: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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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本公司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数量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①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②承诺的限售期届满;③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④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4)减持股份的数量: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三、发行前的持股5%以上股东工银投资、国新建源、建信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企业)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本公司(企业)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企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公司(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数量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①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②承诺的限售期届满;③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④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企业)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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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4)减持股份的数量:本公司(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本公司(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企业)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企业)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备注3: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如下:
1、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启动《预案》中的股价稳定措施。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为: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规则制定、实施股票回购或增持方案,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1、公司回购股票
(1)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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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的议案中所规定的拟回购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期限实施等信息实施回购。
(3)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且回购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1)通过实施回购股份,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若: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时,控股股东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因上述1)之情况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上述2)之条件的,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3)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增持方案所规定的拟回购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期限实施等信息实施增持。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增持股票的数量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时,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
(2)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时,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的薪酬总额;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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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后,方可聘任。
4、稳定股价措施的再度触发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措施履行相关义务。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5、约束措施
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20%。
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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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作为发行人稳定股价的义务。
2、若公司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关于稳定股价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果以发行人回购社会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措施之一),在回购方案提交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本集团及本集团委派的董事将确保投赞成票。
2、严格按照《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在触发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本集团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制定并启动稳定A股股价的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本集团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本集团将: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本集团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严格按照《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在触发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A股股价的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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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4:
一、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承诺:
“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本集团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督促发行人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发行人未能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集团将代为履行上述义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具体操作办法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备注5:
一、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6:
一、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1、持续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持续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大力开发新的业务,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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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及使用管理,保障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资金的储存及使用,配合监管部门、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按计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积极引进专业性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管理风险。
4、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加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上述各项措施为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的保证。
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银河、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的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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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集团(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集团(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发行人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集团(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集团(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的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的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发行人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对作出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7: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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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时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是指购买资产、对外投资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3.现金分红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当公司下一年度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当公司下一年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业绩增长情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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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适应,同时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考虑其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实施积极的现金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公司确保控股子公司在其适用的《公司章程》应做出如下规定:
(1)除非当年亏损,否则应当根据股东会决议及时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2)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行与控股股东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后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应至少包括:分配对象、分配方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随董事会决议一并公开披露。分红预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广大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8.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机制
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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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集团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本集团将暂停转让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4、本集团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以上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备注9: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已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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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招股说明书》另有披露外,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发行人(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从事与发行人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集团在作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集团在作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集团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发行人,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如发行人认定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则本集团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本集团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证不干预其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不滥用自身对发行人的重大影响对发行人经营决策、方针等进行非法或不合理的干涉,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的行为。本集团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集团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集团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6、在本集团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备注10: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不存在现在或曾经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情况。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备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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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承诺不利于维护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3、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的承诺:
“1、本集团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集团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集团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承诺不利于维护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本集团将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如因本集团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集团将向发行人和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如本集团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集团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发行的股份在本集团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集团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包括直接和间接)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本集团在补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承诺或用于补偿,直至本集团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损失。”
三、公司其他股东工银投资、国新建源、陕西银河、建信投资、镇江大照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承诺不利于维护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企业)将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如因本公司(企业)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企业)将向发行人和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如本公司(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企业)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发行的股份在本公司(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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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企业)在补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承诺或用于补偿,直至本公司(企业)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损失。”
四、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发行人。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承诺不利于维护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本人将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如因本人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和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或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和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备注12:
直接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电工、中国电气装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集团及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本集团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义务,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保证本集团及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
4、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及合理;关联交易将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集团将促使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如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在本集团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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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00,000.00 | 1,038,8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春阳、王治宾 | 谢东良、王小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周春阳(5年)、王治宾(5年) | 谢东良(1年)、王小芳(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6,800.00 |
保荐人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7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2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宏盛华源关于2024
/2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4-00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实际交易总额为54,606.97万元,未超过全年预计总额,执行明细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27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不高于15亿元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上浮10BPS | 1,067,563.80 | 952,578.09 | 114,985.71 | |
合计 | / | / | / | 1,067,563.80 | 952,578.09 | 114,985.71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 2.5% | 44,383.32 | 12,460.00 | 31,923.32 | |
合计 | / | / | / | 44,383.32 | 12,460.00 | 31,923.32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自营贷款、贴现、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 | 600,000.00 | 50,931.78 |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在授信金额范围内,公司基于业务往来金额向供应商开具金单。 | 45,000.00 |
注:公司本期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实际发生额包括在该财务公司申请的贷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及非融资性保函,不包括收到的外部单位在该财务公司开立的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等。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管理规定下,2024年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宏盛华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委托贷款业务服务。
/227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9,521,496.15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9,521,496.1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8,671,645.2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8,671,645.20 |
/227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80,346.20 | 43,5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459.00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5月30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0% | 24.51 | - | - | 是 | 否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641.00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5月31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1% | 26.02 | - | - | 是 | 否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 银行理财 | 19,600.00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7月1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0% | 166.14 | - | - | 是 | 否 | - |
/227
泉城支行 | 产品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400.00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7月2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20% | 61.70 | - | - | 是 | 否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935.60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10月15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1% | 267.49 | - | - | 是 | 否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310.60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10月14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49% | 122.50 | - | - | 是 | 否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6,500.00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1月25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15% | 15.81 | - | - | 是 | 否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3,500.00 | 2024年10月25日 | 2025年1月25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15% | 125.06 | 43,500.00 | - | 是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7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227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19日 | 113,694.09 | 103,660.41 | 100,000.00 | 3,660.41 | 33,179.32 | 1,050.00 | 32.01 | 28.69 | 8,118.02 | 7.83 | 16,797.06 |
合计 | / | 113,694.09 | 103,660.41 | 100,000.00 | 3,660.41 | 33,179.32 | 1,050.00 | 32.01 | 28.69 | 8,118.02 | 7.83 | 16,797.0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 | 投入进度未达计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227
的承诺投资项目 | (3)=(2)/(1) | 合计划的进度 | 划的具体原因 | 果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585.80 | 0 | 0 | 0.00 | 不适用 | 否 | 否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基于对市场需求及目前公司产能分布的最新整体评估,认为该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需求可以在现有产能基础上通过挖潜增能及技术改造升级等进行满足。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投资该项目的最佳时机。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41,292.30 | 7,068.02 | 7,068.02 | 17.12 | /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其中:浙江盛达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9,081.30 | 603.55 | 603.55 | 6.65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元利江东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2,589.80 | 218.15 | 218.15 | 8.42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安徽宏源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8,080.00 | 1,124.56 | 1,124.56 | 13.92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江苏华电 | 生产建 | 是 | 是 | 9,490.00 | 1,676.43 | 1,676.43 | 17.67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227
设 | ||||||||||||||||
江苏振光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5,671.30 | 933.70 | 933.70 | 16.46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镇江鸿泽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700.00 | 1,866.70 | 1,866.70 | 32.75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重庆瑜煌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521.20 | 486.22 | 486.22 | 93.29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重庆顺泰 | 生产建设 | 是 | 是 | 158.70 | 158.70 | 158.70 | 100.00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重庆瑜煌二期地块智能工厂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6,060.60 | 2026年3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5,061.30 | 25,061.3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1,050.00 | 1,050.00 | 1,05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2,610.41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03,660.41 | 8,118.02 | 33,179.32 | 32.01 | / | / | / | / | / | / |
/227
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中,浙江盛达、元利江东、安徽宏源、江苏华电及江苏振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期限发生变更,对部分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原募投项目的总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重庆瑜煌、重庆顺泰的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中尚未实施的技改方向取消实施,调减投入的募集资金6,060.60万元全部变更投入到新的重庆瑜煌二期地块智能工厂项目。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其他 | 尚未使用 | 2,610.41 | 0 | 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050.00 | 1,050.00 | 100.00 | |
合计 | / | 3,660.41 | 1,050.00 | 28.69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浙江盛达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2024年7月26日 | 方案优化及延期 | 9,081.30 | 507.25 | 浙江盛达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一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和新技术试点运用情况,需要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二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募投项目中不同技改方向的 | - |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24 |
盛达江东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2024年7月26日 | 方案优化及延期 | 2,589.80 | 133.13 | 盛达江东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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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宏源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2024年7月26日 | 方案优化及延期 | 8,080.00 | 568.39 | 安徽宏源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以调整发展方向、优化生产布局;三是为保障募投项目更好的服务于各单位的产能需求和经营方针,新增部分技改项目;四是基于公司经营规划的变化以及部分预先设计方案技术尚未成熟,取消部分技改项目。 | - | 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2024年8月13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江苏华电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2024年7月26日 | 方案优化 | 9,490.00 | 610.60 | 江苏华电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 | ||
江苏振光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2024年7月26日 | 方案优化 | 5,671.30 | 286.9 | 江苏振光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 | ||
重庆瑜煌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2024年10月11日 | 调减技改方向投资额 | 3,926.80 | 469.08 | 重庆瑜煌二期地块智能工厂项目、重庆瑜煌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重庆顺泰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近年来国内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稳健发展,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在重庆区域镀锌产能存在较大缺口,新建智能镀锌生产线的需求较为迫切,为加强公司运营效益、 | - |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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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顺泰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2024年10月11日 | 调减技改方向投资额 | 2,813.70 | 150.32 |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故在重庆瑜煌二期空置场地新建镀锌智能生产车间并取消对原募投项目中部分技改方向的投资。 | -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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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4,425.9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25.6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700.2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2月5日 | 85,000.00 | 2024年2月5日 | 2025年2月4日 | 43,500.00 | 否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专户冻结的情形2024年8月27日,公司的子公司安徽宏源收到中国银行合肥桐城南路支行冻结提醒,安徽宏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有2,180,170.30元被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9月3日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解封。
(2)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各子公司的借款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向子公司发放无息借款。2024年6月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各子公司发放合计金额为2,725.68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各子公司的借款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向子公司发放无息借款。2024年8月14日、8月15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各子公司发放合计金额为15,606.59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2024年12月1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16,153.3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照《桥南区块腾笼换鸟三年行动方案》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南区块企业收储实施办法》等企业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政策,全资子公司浙江盛达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红垦农场的2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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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土地将被依法收储,将在萧山区绿色智造产业新城(萧山区益农镇)购地建设新厂,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成一致,征收补偿及奖励金额共计64,507.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土地征收并开展输电铁塔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浙江盛达于2024年10月30日与萧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企业征迁补偿协议》。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第一笔征迁补偿款19,352.21万元。并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新厂第一期土地竞拍,交易价格9,800.00万元,土地面积196亩,浙江盛达已于2024年12月30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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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26,434,977 | 75.75 | -994,256,430 | -994,256,430 | 1,032,178,547 | 38.5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629,413,826 | 60.91 | -597,235,279 | -597,235,279 | 1,032,178,547 | 38.5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97,001,189 | 14.84 | -397,001,189 | -397,001,189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96,491,605 | 14.82 | -396,491,605 | -396,491,605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09,584 | 0.02 | -509,584 | -509,584 | - | - | |||
4、外资持股 | 19,962 | 0.00 | -19,962 | -19,962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9,962 | 0.00 | -19,962 | -19,962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48,720,111 | 24.25 | 994,256,430 | 994,256,430 | 1,642,976,541 | 61.4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48,720,111 | 24.25 | 994,256,430 | 994,256,430 | 1,642,976,541 | 61.4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75,155,088 | 100.00 | - | - | 2,675,155,08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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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6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形成的限售股解除限售20,068,661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75%。2024年12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中的4位股东所持股数974,187,769股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36.41%。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843,257,367 | - | 843,257,367 | IPO首发限售原始股 | 2026-12-22 |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477,696,444 | 477,696,444 | - | IPO首发限售原始股 | 2024-12-23 | |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272,333 | 358,272,333 | - | IPO首发限售原始股 | 2024-12-23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188,921,180 | - | 188,921,180 | IPO首发限售原始股 | 2026-12-22 |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19,424,111 | 119,424,111 | - | IPO首发限售原始股 | 2024-12-23 | |
镇江大照集团有限公司 | 18,794,881 | 18,794,881 | - | IPO首发限售原始股 | 2024-12-23 | |
网下发行中比例限售股份 | 20,068,661 | 20,068,661 | - | IPO网下发行限售 | 2024-6-24 | |
合计 | 2,026,434,977 | 994,256,430 | 1,032,178,54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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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4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2,54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843,257,367 | 31.52 | 843,257,367 | 无 | 国有法人 |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 477,696,444 | 17.86 | - | 无 | 国有法人 | |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58,272,333 | 13.39 | - | 无 | 其他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 | 188,921,180 | 7.06 | 188,921,180 | 无 | 国有法人 |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 119,424,111 | 4.46 | - | 无 | 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671,800 | 6,675,718 | 0.25 | - | 无 | 其他 | |
马斌 | 4,441,700 | 4,441,700 | 0.17 | -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周志坚 | 4,361,900 | 4,361,900 | 0.16 | -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 | 3,547,900 | 3,551,818 | 0.13 | - | 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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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林桃英 | 2,784,000 | 2,784,000 | 0.10 | -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477,696,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477,696,444 | |||||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272,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272,333 |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19,424,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424,11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675,7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675,718 | |||||
马斌 | 4,44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1,700 | |||||
周志坚 | 4,36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61,9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51,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551,818 | |||||
林桃英 | 2,78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4,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77,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7,01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4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5,9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注:报告期末,马斌、周志坚通过普通账户分别持有0股和673,3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分别持有4,441,700股和3,688,600股。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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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843,257,367 | 2026/12/22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188,921,180 | 2026/12/22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赵启 |
成立日期 | 2010-06-13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2025年4月8日,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31.52%的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完证券登记过户手续,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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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名称
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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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工银投资 | 冯军伏 | 2017-09-26 | 91320100MA1R80HU09 | 2,700,000万人民币 | 主要从事金融投资。 |
国新建源 | 吴军 | 2019-04-08 | 91510100MA64MQW06J | 3,000,200万人民币 | 主要从事金融投资。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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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华源)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盛华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宏盛华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九)所述,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1.39亿元。营业收入是宏盛华源财务报表中最重要的项目之一,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大影响,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及“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了解、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关键条款,分析评价宏盛华源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以及分析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政策执行的一贯性。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如本期收入与上期收入的变动分析、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关键财务指标的变动分析、与同行业对比等,复核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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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宏盛华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宏盛华源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宏盛华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宏盛华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宏盛华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宏盛华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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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就宏盛华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谢东良(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小芳中国?上海2025年4月9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21,724,135.48 | 1,553,708,043.6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5,267,405.98 | 195,952,612.58 | |
应收账款 | 2,268,079,879.52 | 2,149,091,139.59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670,527.27 | 27,350,312.65 | |
预付款项 | 279,374,087.49 | 363,876,817.3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6,493,676.18 | 11,808,385.9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292,045,343.75 | 2,632,451,276.8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300,928,849.31 | 804,202,673.91 | |
持有待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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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1,122,038.70 | 53,712,248.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66,705,943.68 | 7,792,153,510.8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61,261.16 | 11,227,046.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309,692.05 | 31,210,497.33 | |
固定资产 | 860,468,001.25 | 790,375,372.30 | |
在建工程 | 48,044,191.29 | 9,983,756.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802,774.46 | 14,626,624.51 | |
无形资产 | 296,562,951.42 | 277,009,516.2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07,968.88 | 2,650,268.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036,244.81 | 93,721,998.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7,346,321.33 | 10,921,902.0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41,339,406.65 | 1,241,726,982.76 | |
资产总计 | 9,308,045,350.33 | 9,033,880,493.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7,060,458.45 | 748,276,508.9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97,462,938.17 | 639,346,143.98 | |
应付账款 | 2,088,085,130.25 | 1,839,563,432.1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69,845,877.48 | 590,511,694.5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56,233.27 | 17,503,549.33 | |
应交税费 | 57,715,501.32 | 37,549,955.72 | |
其他应付款 | 35,140,737.09 | 38,898,853.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227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416,806.89 | 16,239,562.87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3,071,434.19 | 747,861,777.11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73,255,117.11 | 4,675,751,477.9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802,138.89 | 99,8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600,311.82 | 5,164,325.97 | |
长期应付款 | 193,522,08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4,150.00 | 5,080,125.90 | |
递延收益 | 26,404,345.37 | 8,154,979.5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068,419.86 | 11,148,579.7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9,471,445.94 | 129,348,011.16 | |
负债合计 | 4,912,726,563.05 | 4,805,099,489.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75,155,088.00 | 2,675,155,08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79,077,520.72 | 1,079,077,520.7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121,368.28 | 1,945,018.09 | |
盈余公积 | 25,181,776.15 | 18,402,330.4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9,783,034.13 | 454,201,047.2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95,318,787.28 | 4,228,781,004.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95,318,787.28 | 4,228,781,004.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308,045,350.33 | 9,033,880,493.57 |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1,689,404.16 | 1,500,020,372.16 |
/2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1,160,366.52 | 42,721,255.58 | |
应收账款 | 223,444,448.46 | 274,644,526.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552,906.53 | 13,113,323.93 | |
预付款项 | 224,690,253.24 | 274,680,035.09 | |
其他应收款 | 82,758,060.58 | 55,765,351.36 | |
其中:应收利息 | 252,106.62 | ||
应收股利 | 37,900,000.00 | 44,100,000.00 | |
存货 | 73,561,577.82 | 57,990,156.7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5,459,861.53 | 18,524,735.9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43,361,501.36 | 469,862,027.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8,678,380.20 | 2,707,321,785.5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901,464,804.46 | 2,601,359,804.4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749,451.08 | 7,077,261.97 | |
在建工程 | 5,166,988.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150,764.05 | 9,039,024.65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340,495.08 | 2,476,332.9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281,240.82 | 30,702,827.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23,775.98 | 9,936,545.0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90,310,531.47 | 2,665,758,784.44 | |
资产总计 | 4,328,988,911.67 | 5,373,080,569.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4,196,097.4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2,000,000.00 | 213,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15,388,627.73 | 124,823,438.7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79,275,751.34 | 229,425,695.9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665.86 | 1,211,235.24 |
/227
应交税费 | 1,129,925.94 | 2,078,343.46 | |
其他应付款 | 245,502.61 | 592,961,181.7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197,977.58 | 12,614,004.87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440,873.48 | 51,326,008.99 | |
流动负债合计 | 487,809,324.54 | 1,431,636,006.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802,138.89 | 99,8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28,106.93 | 3,227,347.9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4,150.0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59,756.1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04,395.82 | 105,287,104.07 | |
负债合计 | 492,613,720.36 | 1,536,923,110.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75,155,088.00 | 2,675,155,08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80,757,729.01 | 1,080,757,729.0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05,126.90 | 19,929.52 | |
盈余公积 | 25,181,776.15 | 18,402,330.41 | |
未分配利润 | 55,075,471.25 | 61,822,382.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36,375,191.31 | 3,836,157,459.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28,988,911.67 | 5,373,080,569.96 |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138,727,724.30 | 9,295,234,214.98 | |
其中:营业收入 | 10,138,727,724.30 | 9,295,234,214.9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22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832,181,495.53 | 9,127,180,379.44 | |
其中:营业成本 | 9,236,931,527.51 | 8,593,491,234.6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8,626,294.17 | 43,591,611.05 | |
销售费用 | 227,019,068.07 | 189,530,020.23 | |
管理费用 | 192,389,012.88 | 187,014,096.93 | |
研发费用 | 121,329,556.64 | 94,401,968.36 | |
财务费用 | 5,886,036.26 | 19,151,448.2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106,738.93 | 20,556,507.14 | |
利息收入 | 14,569,277.19 | 6,674,404.49 | |
加:其他收益 | 20,390,375.63 | 36,333,421.3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8,734.67 | -9,875,137.6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2,698.24 | 534,954.0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24,741.64 | 767,599.6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877,382.25 | -3,105,199.7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088,883.71 | -36,141,099.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859.0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2,222,204.49 | 156,033,419.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325,991.37 | 8,113,609.87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43,567.75 | 14,743,229.2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1,504,628.11 | 149,403,800.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381,272.55 | 25,362,465.6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123,355.56 | 124,041,334.6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123,355.56 | 124,041,334.6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227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123,355.56 | 124,041,334.6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0,123,355.56 | 124,041,334.6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0,123,355.56 | 124,041,334.6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60 | 0.06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60 | 0.0618 |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227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96,933,026.85 | 2,779,010,275.23 | |
减:营业成本 | 185,694,077.98 | 2,771,968,482.51 | |
税金及附加 | 3,061,728.72 | 2,027,869.17 | |
销售费用 | 4,169,979.92 | 4,419,346.69 | |
管理费用 | 36,763,904.86 | 38,165,127.9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433,755.20 | 13,094,183.28 | |
其中:利息费用 | 5,627,662.58 | 13,617,910.13 | |
利息收入 | 4,468,119.75 | 766,685.95 | |
加:其他收益 | 2,041,658.41 | 2,033,497.1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048,529.86 | 51,992,675.7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24,741.6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3,975.79 | 1,372,271.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73,451.64 | -1,822,689.5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249.3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258,331.98 | 2,911,021.04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7,135.19 | 52,377.91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9,179.7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956,287.42 | 2,963,398.9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838,169.99 | -9,626,922.0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794,457.41 | 12,590,321.0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794,457.41 | 12,590,321.0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7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7,794,457.41 | 12,590,321.0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925,240,760.36 | 9,326,964,933.7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071,819.68 | 68,990,323.7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909,126.66 | 164,098,191.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96,221,706.70 | 9,560,053,448.50 |
/2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262,964,822.89 | 7,702,762,914.4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5,210,146.62 | 339,325,204.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5,118,363.07 | 265,830,027.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9,639,838.46 | 334,893,194.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92,933,171.04 | 8,642,811,341.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288,535.66 | 917,242,107.2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8,46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41,685.4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44,166.00 | 3,622,660.3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522,08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1,569,931.46 | 3,622,660.3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8,927,588.33 | 84,814,006.1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03,462,000.00 | 3,88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2,389,588.33 | 88,694,006.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819,656.87 | -85,071,345.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1,793,490.6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73,650,962.23 | 1,114,203,238.2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2,024.46 | 114,244,680.3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5,682,986.69 | 2,300,241,409.2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42,292,313.41 | 1,744,647,224.50 |
/2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8,332,991.63 | 12,277,196.9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84,719.81 | 104,218,637.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0,110,024.85 | 1,861,143,059.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427,038.16 | 439,098,349.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64,527.89 | 362,644.3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593,631.48 | 1,271,631,755.7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11,839,397.81 | 240,207,642.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1,245,766.33 | 1,511,839,397.81 |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86,908,037.89 | 3,379,813,384.7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081,012.0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62,977,809.90 | 817,976,049.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49,885,847.79 | 4,225,870,446.4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43,607,662.36 | 3,212,225,006.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126,410.04 | 22,589,630.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79,805.24 | 2,622,345.5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54,499,526.10 | 531,709,631.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28,413,403.74 | 3,769,146,613.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8,527,555.95 | 456,723,832.5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8,46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9,641,685.46 | 127,7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7,679,232.79 | 853,973,002.5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5,782,918.25 | 981,673,002.52 |
/2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33,987.26 | 14,827,553.9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03,567,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2,942,670.34 | 928,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0,543,657.60 | 943,327,553.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760,739.35 | 38,345,448.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1,793,490.6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4,817,762.23 | 923,127,278.1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51.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817,762.23 | 1,994,926,920.4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41,137,762.23 | 1,156,183,058.2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688,659.56 | 9,753,592.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34,013.14 | 31,021,860.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9,860,434.93 | 1,196,958,511.2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042,672.70 | 797,968,409.1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8,330,968.00 | 1,293,037,690.3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0,020,372.16 | 206,982,681.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1,689,404.16 | 1,500,020,372.16 |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22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79,077,520.72 | 1,945,018.09 | 18,402,330.41 | 454,201,047.25 | 4,228,781,004.47 | 4,228,781,00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75,155,088.00 | 1,079,077,520.72 | 1,945,018.09 | 18,402,330.41 | 454,201,047.25 | 4,228,781,004.47 | 4,228,781,00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76,350.19 | 6,779,445.74 | 155,581,986.88 | 166,537,782.81 | 166,537,782.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0,123,355.56 | 230,123,355.56 | 230,123,355.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79,445.74 | -74,541,368.68 | -67,761,922.94 | -67,761,922.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779,445.74 | -6,779,445.7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61,922.94 | -67,761,922.94 | -67,761,922.94 | ||||||||||||
4.其他 |
/22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176,350.19 | 4,176,350.19 | 4,176,350.19 | |||||||||
1.本期提取 | 34,395,668.90 | 34,395,668.90 | 34,395,668.90 | |||||||||
2.本期使用 | -30,219,318.71 | -30,219,318.71 | -30,219,318.7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79,077,520.72 | 6,121,368.28 | 25,181,776.15 | 609,783,034.13 | 4,395,318,787.28 | 4,395,318,787.28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6,366,316.00 | 711,262,221.16 | 1,366,981.35 | 17,143,298.31 | 331,375,761.81 | 3,067,514,578.63 | 3,067,514,578.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2,982.85 | 42,982.85 | 42,982.8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6,366,316.00 | 711,262,221.16 | 1,366,981.35 | 17,143,298.31 | 331,418,744.67 | 3,067,557,561.49 | 3,067,557,561.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8,788,772.00 | 367,815,299.56 | 578,036.74 | 1,259,032.10 | 122,782,302.58 | 1,161,223,442.98 | 1,161,223,442.98 |
/227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041,334.68 | 124,041,334.68 | 124,041,334.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8,788,772.00 | 367,815,299.56 | 1,036,604,071.56 | 1,036,604,071.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8,788,772.00 | 367,815,299.56 | 1,036,604,071.56 | 1,036,604,071.5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59,032.10 | -1,259,032.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9,032.10 | -1,259,032.1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78,036.74 | 578,036.74 | 578,036.74 | |||||||||
1.本期提取 | 33,982,950.65 | 33,982,950.65 | 33,982,950.65 | |||||||||
2.本期使用 | -33,404,913.91 | -33,404,913.91 | -33,404,913.9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79,077,520.72 | 1,945,018.09 | 18,402,330.41 | 454,201,047.25 | 4,228,781,004.47 | 4,228,781,004.47 |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22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80,757,729.01 | 19,929.52 | 18,402,330.41 | 61,822,382.52 | 3,836,157,459.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75,155,088.00 | 1,080,757,729.01 | 19,929.52 | 18,402,330.41 | 61,822,382.52 | 3,836,157,459.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5,197.38 | 6,779,445.74 | -6,746,911.27 | 217,731.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794,457.41 | 67,794,457.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79,445.74 | -74,541,368.68 | -67,761,922.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779,445.74 | -6,779,445.7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61,922.94 | -67,761,922.94 | |||||||||
3.其他 |
/22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5,197.38 | 185,197.38 | ||||||
1.本期提取 | 1,592,821.56 | 1,592,821.56 | ||||||
2.本期使用 | -1,407,624.18 | -1,407,624.1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80,757,729.01 | 205,126.90 | 25,181,776.15 | 55,075,471.25 | 3,836,375,191.31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6,366,316.00 | 712,942,429.45 | 17,143,298.31 | 50,491,093.61 | 2,786,943,137.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6,366,316.00 | 712,942,429.45 | 17,143,298.31 | 50,491,093.61 | 2,786,943,137.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8,788,772.00 | 367,815,299.56 | 19,929.52 | 1,259,032.10 | 11,331,288.91 | 1,049,214,322.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90,321.01 | 12,590,321.01 |
/2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8,788,772.00 | 367,815,299.56 | 1,036,604,071.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8,788,772.00 | 367,815,299.56 | 1,036,604,071.5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59,032.10 | -1,259,032.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9,032.10 | -1,259,032.1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929.52 | 19,929.52 | ||||||
1.本期提取 | 1,634,479.56 | 1,634,479.56 | ||||||
2.本期使用 | -1,614,550.04 | -1,614,550.0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80,757,729.01 | 19,929.52 | 18,402,330.41 | 61,822,382.52 | 3,836,157,459.46 |
公司负责人:赵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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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合肥佳电线路器材加工厂,系1985年6月27日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并下发营业执照,资金总额为4.6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后经多次股权变更,于2021年3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1日,公司法人变更为赵启。
2023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已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67,515.51万股,注册资本为267,515.51万元,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35号路以南2号路以西。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400001491618574。所属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大类下的“C331金属结构制造业”。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35号路以南2号路以西。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9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五、34.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27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万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100万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100万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300万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1000万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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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②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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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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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④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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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确定组合 |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组合 | 出票人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 |
账龄组合 | 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A.低风险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10 |
1-2年 | 0.50 |
2-3年 | 1.00 |
3-4年 | 5.00 |
4-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B.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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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票据,根据应收票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照表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②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和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分别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组合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较低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无风险组合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A.低风险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10 |
1-2年 | 0.50 |
2-3年 | 1.00 |
3-4年 | 5.00 |
4-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B.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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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供应链票据 | 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融资,根据应收款项融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照表以此类应收款项融资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④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和账龄组合分别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组合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合同资产,信用风险较低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无风险组合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合同资产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A.低风险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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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以内(含1年) | 0.10 |
1-2年 | 0.50 |
2-3年 | 1.00 |
3-4年 | 5.00 |
4-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B.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合同资产,根据合同资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⑤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以下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组合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信用风险较低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无风险组合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A.低风险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10 |
1-2年 | 0.50 |
2-3年 | 1.00 |
3-4年 | 5.00 |
4-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B.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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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 | 100.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其他应收款,根据其他应收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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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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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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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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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30 | 5 | 3.17-11.88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7 | 0-5 | 13.57-25.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2 | 0-5 | 7.92-25.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0 | 0-5 | 9.50-16.67 |
(3).固定资产处置
√适用□不适用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 |
专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通用设备 | 已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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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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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土地使用权 | 45-50 |
计算机软件 | 2-10 |
其他 | 5 |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
/227
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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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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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输电线路铁塔等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227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⑤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公司主要从事输电线路铁塔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在国内市场销售铁塔产品,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经客户验收并签署交货单据后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采取FOB、CIF贸易方式的,根据公司报关信息查询单确认报关完成,凭报关单确认收入;境外销售采取DDP、DAP贸易方式的,公司以商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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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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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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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00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附注“三、(三十一)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227
√适用□不适用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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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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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土地使用权 | 按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 10元/平、8元/平、5元/平、1.5元/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15%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15%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将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本公司子公司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11296,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的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2023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起未来5年均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023年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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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本年度可以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341,388,704.21 | 1,512,039,397.81 |
其他货币资金 | 30,478,369.15 | 41,668,645.8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149,857,062.12 | |
合计 | 1,521,724,135.48 | 1,553,708,043.6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为30,478,369.15元,主要为公司办理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款金额,详见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3,256,381.02 | 194,768,064.18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20,918,524.96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92,500.00 | 1,184,548.40 |
合计 | 95,267,405.98 | 195,952,612.58 |
/227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944,264.47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650,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918,524.96 | |
合计 | 90,512,789.43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324,905.98 | 100.00 | 57,500.00 | 0.06 | 95,267,405.98 | 196,014,957.23 | 100.00 | 62,344.65 | 0.03 | 195,952,612.58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3,256,381.02 | 76.85 | 73,256,381.02 | 194,768,064.18 | 99.36 | 194,768,064.18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50,000.00 | 1.21 | 57,500.00 | 5.00 | 1,092,500.00 | 1,246,893.05 | 0.64 | 62,344.65 | 5.00 | 1,184,548.40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20,918,524.96 | 21.94 | 20,918,524.96 | |||||||
合计 | 95,324,905.98 | 100.00 | 57,500.00 | 95,267,405.98 | 196,014,957.23 | 100.00 | 62,344.65 | 195,952,61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票据类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73,256,381.02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50,000.00 | 57,500.00 | 5.00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20,918,524.96 | ||
合计 | 95,324,905.98 | 57,5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7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62,344.65 | 4,844.65 | 57,500.00 | |||
合计 | 62,344.65 | 4,844.65 | 57,5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932,191,385.12 | 1,874,180,415.41 |
1年以内小计 | 1,932,191,385.12 | 1,874,180,415.41 |
1至2年 | 281,645,611.59 | 202,014,021.08 |
2至3年 | 114,690,536.09 | 87,949,089.23 |
/227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228,906.67 | 51,660,873.25 |
4至5年 | 4,726,816.72 | 4,359,782.00 |
5年以上 | 23,786,688.87 | 35,909,711.57 |
合计 | 2,373,269,945.06 | 2,256,073,892.5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9,470,431.47 | 1.24 | 29,470,431.47 | 100.00 | 65,363,731.01 | 2.90 | 48,182,770.63 | 73.71 | 17,180,960.38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343,799,513.59 | 98.76 | 75,719,634.07 | 3.23 | 2,268,079,879.52 | 2,190,710,161.53 | 97.10 | 58,799,982.32 | 2.68 | 2,131,910,179.21 |
其中:
账龄组合
755,356,770.89 | 31.83 | 72,578,274.45 | 9.61 | 682,778,496.44 | 642,849,415.40 | 28.49 | 49,739,834.19 | 7.74 | 593,109,581.21 |
低风险组合
1,588,442,742.70 | 66.93 | 3,141,359.62 | 0.20 | 1,585,301,383.08 | 1,547,860,746.13 | 68.61 | 9,060,148.13 | 0.59 | 1,538,800,598.00 |
合计
2,373,269,945.06 | 100.00 | 105,190,065.54 | 2,268,079,879.52 | 2,256,073,892.54 | 100.00 | 106,982,752.95 | 2,149,091,139.5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安徽天太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6,037,983.50 | 6,037,983.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7,919,355.00 | 7,919,355.00 |
合肥正煜标准件有限公司 | 3,717,910.85 | 3,717,910.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3,717,910.85 | 3,717,910.85 |
安徽汀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111,722.94 | 1,111,722.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1,322,850.24 | 1,322,850.24 |
山东泓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5,011,005.30 | 5,011,005.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中商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79,299.87 | 3,979,299.8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3,979,299.87 | 3,979,299.87 |
四川宇桥铁塔有限公司 | 1,120,449.15 | 1,120,449.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1,120,449.15 | 1,120,449.15 |
云南鼎曜电力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山东顺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870,286.78 | 5,870,286.7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5,870,286.78 | 5,870,286.78 |
青海中盛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121,773.08 | 2,121,773.0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苏兴齐智能输电科技有限公司 | 7,071,658.35 | 7,071,658.35 | ||||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 | 34,361,920.77 | 17,180,960.39 |
/227
作有限公司 | ||||||
合计 | 29,470,431.47 | 29,470,431.47 | 100.00 | 65,363,731.01 | 48,182,770.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14,487,556.20 | 25,724,377.96 | 5.00 |
1至2年 | 161,731,758.04 | 16,173,175.86 | 10.00 |
2至3年 | 66,740,184.32 | 20,022,055.43 | 30.00 |
3至4年 | 3,477,214.30 | 1,738,607.17 | 5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8,920,058.03 | 8,920,058.03 | 100.00 |
合计 | 755,356,770.89 | 72,578,274.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417,703,828.92 | 1,417,703.89 | 0.10 |
1至2年 | 114,884,012.73 | 574,420.10 | 0.50 |
2至3年 | 45,347,414.21 | 453,474.19 | 1.00 |
3至4年 | 10,150,752.82 | 507,537.64 | 5.00 |
4至5年 | 337,020.34 | 168,510.12 | 50.00 |
5年以上 | 19,713.68 | 19,713.68 | 100.00 |
合计 | 1,588,442,742.70 | 3,141,359.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7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182,770.63 | 7,632,778.38 | 19,273,459.19 | 7,071,658.35 | 29,470,431.4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799,982.32 | 16,919,651.75 | 75,719,634.07 | |||
合计 | 106,982,752.95 | 24,552,430.13 | 19,273,459.19 | 7,071,658.35 | 105,190,065.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17,180,960.39 | 经诉讼胜诉 | 现金收回 | 涉诉,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天太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1,881,371.50 | 经诉讼胜诉 | 债务抵账、现金收回 | 涉诉,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汀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11,127.30 | 经协商一致 | 债务抵账 | 经营异常 |
合计 | 19,273,459.1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071,658.3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江苏兴齐智能输电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7,071,658.35 | 经破产重整后无力支付债务 | 宏盛华源董事会批准 | 否 |
合计 | 7,071,658.35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期末核销对江苏兴齐智能输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已通过宏盛华源董事会批准。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7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134,684,360.74 | 11,436,863.28 | 146,121,224.02 | 5.44 | 11,641,504.83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124,652,135.94 | 2,536,587.14 | 127,188,723.08 | 4.74 | 2,666,141.11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 95,512,404.01 | 5,982,656.51 | 101,495,060.52 | 3.78 | 6,087,909.59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 81,638,324.76 | 15,002,669.28 | 96,640,994.04 | 3.60 | 15,151,968.87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 80,237,073.76 | 12,601,795.43 | 92,838,869.19 | 3.46 | 12,936,207.57 |
合计 | 516,724,299.21 | 47,560,571.64 | 564,284,870.85 | 21.02 | 48,483,731.9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311,776,381.70 | 10,847,532.39 | 300,928,849.31 | 818,323,308.96 | 14,120,635.05 | 804,202,673.91 |
合计 | 311,776,381.70 | 10,847,532.39 | 300,928,849.31 | 818,323,308.96 | 14,120,635.05 | 804,202,673.91 |
注:质保期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期末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22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311,776,381.70 | 100.00 | 10,847,532.39 | 3.48 | 300,928,849.31 | 818,323,308.96 | 100.00 | 14,120,635.05 | 1.73 | 804,202,673.9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7,008,162.80 | 21.49 | 8,272,217.49 | 12.35 | 58,735,945.31 | 163,132,510.11 | 19.93 | 12,077,729.77 | 7.40 | 151,054,780.34 |
低风险组合 | 244,768,218.90 | 78.51 | 2,575,314.90 | 1.05 | 242,192,904.00 | 655,190,798.85 | 80.07 | 2,042,905.28 | 0.31 | 653,147,893.57 |
合计 | 311,776,381.70 | 100.00 | 10,847,532.39 | 300,928,849.31 | 818,323,308.96 | 100.00 | 14,120,635.05 | 804,202,673.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4,065,594.68 | 1,203,279.78 | 5.00 |
1至2年 | 29,538,656.56 | 2,953,865.70 | 10.00 |
2至3年 | 12,934,418.84 | 3,880,325.65 | 30.00 |
3至4年 | 469,492.72 | 234,746.36 | 5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7,008,162.80 | 8,272,217.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6,846,227.65 | 56,846.26 | 0.10 |
1至2年 | 108,320,382.72 | 541,611.85 | 0.50 |
2至3年 | 77,557,624.89 | 775,576.26 | 1.00 |
3至4年 | 616,132.16 | 30,806.61 | 5.00 |
4至5年 | 514,755.16 | 257,377.60 | 50.00 |
5年以上 | 913,096.32 | 913,096.32 | 100.00 |
合计 | 244,768,218.90 | 2,575,314.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227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质保金 | 14,120,635.05 | -3,273,102.66 | 10,847,532.39 | 应收质保金 | |||
合计 | 14,120,635.05 | -3,273,102.66 | 10,847,532.39 | 合计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银行承兑汇票 | 17,547,218.85 | 27,350,312.65 |
应收供应链票据 | 14,123,308.42 | |
合计 | 31,670,527.27 | 27,350,312.6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227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银行承兑汇票 | 823,703,165.13 | |
应收供应链票据 | 39,598,423.07 | |
合计 | 863,301,588.2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7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76,939,262.93 | 99.13 | 362,596,261.97 | 99.65 |
1至2年 | 2,042,229.30 | 0.73 | 197,113.92 | 0.05 |
2至3年 | 14,022.80 | 0.005 | 718,579.77 | 0.20 |
3年以上 | 378,572.46 | 0.14 | 364,861.69 | 0.10 |
合计 | 279,374,087.49 | 100.00 | 363,876,817.3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唐山正丰钢铁有限公司 | 113,739,237.95 | 40.71 |
江阴创瑞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 42,232,433.22 | 15.12 |
唐山盛财钢铁有限公司 | 23,377,048.09 | 8.37 |
泰安市鲁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2,577,284.25 | 8.08 |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17,579,368.89 | 6.29 |
合计 | 219,505,372.40 | 78.5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6,493,676.18 | 11,808,385.92 |
合计 | 106,493,676.18 | 11,808,385.92 |
/22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7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227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10,384,483.46 | 8,094,806.99 |
1年以内小计 | 110,384,483.46 | 8,094,806.99 |
1至2年 | 1,080,158.25 | 2,684,635.26 |
2至3年 | 818,443.02 | 2,119,017.0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0,100.00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498,408.40 | 1,544,387.65 |
合计 | 113,781,493.13 | 14,492,946.9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11,267,085.14 | 11,179,816.31 |
往来款 | 2,514,407.99 | 3,311,438.08 |
职工社保公积金 | 1,692.52 | |
合计 | 113,781,493.13 | 14,492,946.9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620,821.29 | 63,739.70 | 2,684,560.9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27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603,255.96 | 4,603,255.9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224,077.25 | 63,739.70 | 7,287,816.9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3,739.70 | 63,739.7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20,821.29 | 4,603,255.96 | 7,224,077.25 | |||
合计 | 2,684,560.99 | 4,603,255.96 | 7,287,816.9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7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 98,000,000.00 | 86.1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4,900,000.00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4,000,032.00 | 3.52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00,001.60 |
北京华科软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 | 0.79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45,000.00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801,500.00 | 0.70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40,075.00 |
安徽电力宏鼎杆塔公司 | 801,492.22 | 0.70 | 代垫工程款 | 5年以上 | 801,492.22 |
合计 | 104,503,024.22 | 91.84 | 5,986,568.82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56,398,463.64 | 456,398,463.64 | 613,510,817.32 | 613,510,817.32 | ||
周转材料 | 264,669.18 | 264,669.18 | 818,956.25 | 818,956.25 | ||
在产品 | 362,088,011.77 | 134,608.79 | 361,953,402.98 | 446,515,019.49 | 699,323.41 | 445,815,696.08 |
库存商品 | 379,967,402.61 | 10,767,330.97 | 369,200,071.64 | 249,286,835.78 | 6,126,831.96 | 243,160,003.82 |
发出商品 | 1,075,402,323.19 | 9,836,657.95 | 1,065,565,665.24 | 1,299,884,649.99 | 17,292,651.44 | 1,282,591,998.55 |
合同履约成本 | 38,663,071.07 | 38,663,071.07 | 46,553,804.84 | 46,553,804.84 | ||
合计 | 2,312,783,941.46 | 20,738,597.71 | 2,292,045,343.75 | 2,656,570,083.67 | 24,118,806.81 | 2,632,451,276.86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227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699,323.41 | 53,157.49 | 617,872.11 | 134,608.79 | ||
库存商品 | 6,126,831.96 | 23,757,099.97 | 19,116,600.96 | 10,767,330.97 | ||
发出商品 | 17,292,651.44 | 9,019,384.59 | 16,475,378.08 | 9,836,657.95 | ||
合计 | 24,118,806.81 | 32,829,642.05 | 36,209,851.15 | 20,738,597.7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的存货售出。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192,521.58 | 38,173,836.63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6,585,462.50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318,970.13 | 15,538,411.63 |
预缴其他税金 | 21,080,168.06 | |
银行理财产品 | 435,944,916.43 | |
合计 | 471,122,038.70 | 53,712,248.2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27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7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227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227,046.24 | 34,214.92 | 11,261,261.16 | ||||||||
小计 | 11,227,046.24 | 34,214.92 | 11,261,261.16 |
/227
合计 | 11,227,046.24 | 34,214.92 | 11,261,261.16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27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394,741.11 | 30,179,381.66 | - | 47,574,122.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27
3.本期减少金额 | 2,781,086.41 | 30,179,381.66 | - | 32,960,468.07 |
(1)处置 | ||||
(2)转出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2,781,086.41 | 30,179,381.66 | - | 32,960,468.07 |
4.期末余额 | 14,613,654.70 | - | - | 14,613,654.7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146,510.33 | 7,217,115.11 | 16,363,625.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2,770.71 | 420,366.51 | 983,137.22 | |
(1)计提或摊销 | 562,770.71 | 420,366.51 | 983,137.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5,318.39 | 7,637,481.62 | 8,042,800.01 | |
(1)处置 | ||||
(2)转出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405,318.39 | 7,637,481.62 | 8,042,800.01 | |
4.期末余额 | 9,303,962.65 | 9,303,962.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09,692.05 | - | - | 5,309,692.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48,230.78 | 22,962,266.55 | 31,210,497.33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27
□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60,468,001.25 | 790,375,372.3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60,468,001.25 | 790,375,372.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4,143,739.89 | 678,721,406.46 | 34,119,090.32 | 92,545,640.21 | 1,639,529,876.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75,870.24 | 118,047,809.76 | 4,455,316.50 | 11,686,189.10 | 150,965,185.60 |
(1)购置 | 2,441,170.40 | 37,352,685.47 | 1,694,159.83 | 6,750,360.47 | 48,238,376.1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553,613.43 | 80,695,124.29 | 2,761,156.67 | 4,935,828.63 | 99,945,723.02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781,086.41 | 2,781,086.41 | |||
(4)其他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69,509.21 | 27,370,826.31 | 1,085,341.13 | 2,868,829.20 | 36,494,505.85 |
(1)处置或报废 | 5,169,509.21 | 27,370,826.31 | 1,085,341.13 | 2,868,829.20 | 36,494,505.85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45,750,100.92 | 769,398,389.91 | 37,489,065.69 | 101,363,000.11 | 1,754,000,556.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7,156,309.03 | 349,869,973.15 | 22,514,250.38 | 59,613,972.02 | 849,154,504.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18,106.71 | 46,105,198.79 | 2,392,522.34 | 2,428,350.97 | 75,544,178.81 |
(1)计提 | 24,212,788.32 | 46,105,198.79 | 2,392,522.34 | 2,428,350.97 | 75,138,860.42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405,318.39 | 405,318.39 | |||
(3)其他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42,206.39 | 22,306,292.04 | 1,031,074.06 | 2,686,555.52 | 31,166,128.01 |
(1)处置或报废 | 5,142,206.39 | 22,306,292.04 | 1,031,074.06 | 2,686,555.52 | 31,166,128.01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出 | |||||
(3)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36,632,209.35 | 373,668,879.90 | 23,875,698.66 | 59,355,767.47 | 893,532,555.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9,117,891.57 | 395,729,510.01 | 13,613,367.03 | 42,007,232.64 | 860,468,001.25 |
/227
2.期初账面价值 | 416,987,430.86 | 328,851,433.31 | 11,604,839.94 | 32,931,668.19 | 790,375,372.3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80,350,776.81 | 未办理报建手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044,191.29 | 9,983,756.3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8,044,191.29 | 9,983,756.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7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镇江杆塔公司热浸镀锌安全环保提升 | 15,267,642.87 | 15,267,642.87 | 530,277.36 | 530,277.36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原材料仓储系统技术改造 | 13,173,451.33 | 13,173,451.33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 5,863,858.32 | 5,863,858.32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智能制造打捆技改 | 4,396,460.18 | 4,396,460.18 | ||||
江苏振光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332,080.31 | 2,332,080.31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综合能源技术改造项目 | 2,162,975.56 | 2,162,975.56 | ||||
宏盛华源浙江元利江东生产效率提升技改-2024 | 1,575,221.24 | 1,575,221.24 | ||||
宏盛华源江苏振光综合能源 | 957,161.95 | 957,161.95 | ||||
宏盛华源重庆瑜煌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932,743.37 | 932,743.37 | 76,268.47 | 76,268.47 | ||
宏盛华源重庆顺泰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599,380.53 | 599,380.53 | 666,932.74 | 666,932.74 | ||
宏盛华源青岛豪迈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319,538.04 | 319,538.04 | 2,111,382.69 | 2,111,382.69 | ||
重庆瑜煌生产辅助设备技改 | 130,973.46 | 130,973.46 | 130,973.46 | 130,973.46 | ||
宏盛华源浙江盛达生产效率提升技改-2024 | 106,194.69 | 106,194.69 | ||||
生产现场监控升级-软硬件购置项目(浙江盛达) | 83,490.57 | 83,490.57 | ||||
生产现场监控升级-软硬件购置项目(元利江东) | 83,018.87 | 83,018.87 | ||||
中国电气装备OA推广-设计开发项目(浙江盛达) | 37,358.49 | 37,358.49 | ||||
中国电气装备OA推广-设计开发项目(江苏华电) | 22,641.51 | 22,641.51 | ||||
软件 | 436,333.28 | 436,333.28 | ||||
重庆瑜煌智慧能源管理系统部署 | 403,902.65 | 403,902.65 | ||||
宏盛华源重庆瑜煌智能制造打捆技改 | 271,148.67 | 271,148.67 | ||||
重庆顺泰智慧能源管理系统部署 | 189,548.68 | 189,548.68 | ||||
宏盛华源银河公司热镀锌生产线项目 | 5,166,988.34 | 5,166,988.34 |
/227
合计 | 48,044,191.29 | 48,044,191.29 | 9,983,756.34 | 9,983,756.3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宏盛华源银河公司热镀锌生产线项目 | 25,560,000.00 | 5,166,988.34 | 17,613,490.85 | 22,780,479.19 | 0.89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宏盛华源青岛豪迈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22,540,000.00 | 2,111,382.69 | 13,473,983.39 | 15,265,828.04 | 319,538.04 | 0.59 | 77.00% | 自有资金 | ||||
镇江杆塔公司热浸镀锌安全环保提升 | 57,000,000.00 | 530,277.36 | 14,737,365.51 | 15,267,642.87 | 0.27 | 26.79% | 募集资金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综合能源技术改造项目 | 16,300,000.00 | 2,162,975.56 | 2,162,975.56 | 0.13 | 13.00% | 自有资金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智能制造打捆技改 | 16,700,000.00 | 4,396,460.18 | 4,396,460.18 | 0.26 | 26.00% | 自有资金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 25,231,000.00 | 5,863,858.32 | 5,863,858.32 | 0.23 | 23.00% | 自有资金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原材料仓储系统技术改造 | 18,000,000.00 | 13,173,451.33 | 13,173,451.33 | 0.73 | 73.00% | 自有资金 | ||||||
江苏振光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9,600,000.00 | 2,332,080.31 | 2,332,080.31 | 0.24 | 24.29% | 自有资金 | ||||||
宏盛华源浙江元利江东生产效率提升技改-2024 | 3,375,000.00 | 2,605,464.00 | 1,030,242.76 | 1,575,221.24 | 0.77 | 77.2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7,808,648.39 | 76,359,129.45 | 39,076,549.99 | 45,091,227.85 |
/227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227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697,614.44 | 3,335,697.49 | 182,048.08 | 15,596.78 | 30,230,956.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54,365.51 | 22,854,365.51 | |||
(1)新增租赁 | 22,854,365.51 | 22,854,365.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09,792.11 | 15,509,792.11 |
/227
(1)处置 | 14,236,102.27 | 14,236,102.27 | |||
(2)重估调整 | 1,273,689.84 | 1,273,689.84 | |||
4.期末余额 | 34,042,187.84 | 3,335,697.49 | 182,048.08 | 15,596.78 | 37,575,530.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666,693.48 | 2,862,909.09 | 68,711.91 | 6,017.80 | 15,604,332.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61,036.87 | 841,666.86 | 69,480.07 | 6,085.10 | 18,078,268.90 |
(1)计提 | 16,008,650.03 | 841,666.86 | 46,320.04 | 4,056.73 | 16,900,693.66 |
(2)其他 | 1,152,386.84 | 23,160.03 | 2,028.37 | 1,177,575.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32,270.21 | 1,177,575.24 | 12,909,845.45 | ||
(1)处置 | 11,732,270.21 | 11,732,270.21 | |||
(2)其他 | 1,177,575.24 | 1,177,575.24 | |||
4.期末余额 | 18,095,460.14 | 2,527,000.71 | 138,191.98 | 12,102.90 | 20,772,755.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946,727.70 | 808,696.78 | 43,856.10 | 3,493.88 | 16,802,774.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030,920.96 | 472,788.40 | 113,336.17 | 9,578.98 | 14,626,624.5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27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6,027,597.65 | 26,024,401.04 | 142,506.00 | 412,194,504.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79,381.66 | 9,233,943.48 | 39,413,325.14 | |
(1)购置 | 9,233,943.48 | 9,233,943.48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0,179,381.66 | 30,179,381.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1,214.19 | 791,214.19 | ||
(1)处置 | 791,214.19 | 791,214.19 | ||
4.期末余额 | 415,415,765.12 | 35,258,344.52 | 142,506.00 | 450,816,615.6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2,381,777.45 | 12,660,704.96 | 142,506.00 | 135,184,988.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90,035.53 | 4,055,043.40 | 19,345,078.93 | |
(1)计提 | 7,652,553.91 | 4,055,043.40 | 11,707,597.31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7,637,481.62 | 7,637,481.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6,403.12 | 276,403.12 | ||
(1)处置 | 276,403.12 | 276,403.12 | ||
4.期末余额 | 137,395,409.86 | 16,715,748.36 | 142,506.00 | 154,253,664.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8,020,355.26 | 18,542,596.16 | 296,562,951.4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3,645,820.20 | 13,363,696.08 | 277,009,516.28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7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28,523,676.77 | 历史原因导致的土地重合问题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227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73,935.80 | 6,462.00 | 167,473.80 | ||
信息系统维运费 | 2,476,332.99 | 10,021,485.22 | 9,157,323.13 | 3,340,495.08 | |
合计 | 2,650,268.79 | 10,021,485.22 | 9,163,785.13 | 3,507,968.8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118,474.42 | 8,469,295.43 | 38,239,441.86 | 8,355,565.38 |
坏账准备 | 112,535,382.49 | 24,370,729.47 | 109,729,658.59 | 22,993,903.76 |
可抵扣亏损 | 304,877,981.05 | 58,631,750.19 | 293,012,878.13 | 54,363,038.09 |
递延收益 | 26,264,895.27 | 6,318,077.16 | 7,969,046.17 | 1,666,846.54 |
未实现内部利润 | 2,830,073.05 | 707,518.26 | 456,043.17 | 114,010.79 |
预计负债 | 74,150.00 | 18,537.50 | 5,080,125.90 | 1,270,031.48 |
租赁 | 17,097,120.38 | 3,520,336.80 | 21,241,312.59 | 4,958,602.90 |
合计 | 505,798,076.66 | 102,036,244.81 | 475,728,506.41 | 93,721,998.9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0,396,366.28 | 7,599,091.57 | 31,298,361.72 | 7,824,590.43 |
租赁 | 16,802,774.46 | 3,469,328.29 | 14,626,624.51 | 3,323,989.27 |
合计 | 47,199,140.74 | 11,068,419.86 | 45,924,986.23 | 11,148,579.70 |
/227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36,816,942.08 | |
合计 | 36,816,942.0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年形成的亏损,到2028年到期 | 33,468,692.58 | ||
2019年形成的亏损,到2029年到期 | 3,348,249.50 | ||
合计 | 36,816,942.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8,003,728.98 | 8,003,728.98 | 10,921,902.03 | 10,921,902.03 | ||
合同资产-应收质保金 | 599,874,936.67 | 10,532,344.32 | 589,342,592.35 | |||
合计 | 607,878,665.65 | 10,532,344.32 | 597,346,321.33 | 10,921,902.03 | 10,921,902.0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1,418,058.25 | 21,418,058.25 | 其他 | 存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 | 41,668,645.88 | 41,668,645.88 | 其他 | 存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 |
/227
货币资金 | 9,060,310.90 | 9,060,310.90 | 冻结 | 诉讼冻结 | 200,000.00 | 200,000.00 | 冻结 | 诉讼冻结 |
应收票据 | 90,512,789.43 | 90,512,789.43 | 其他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157,436,555.80 | 157,436,555.80 | 其他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应收票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23,344,926.88 | 23,344,926.88 | 质押 | 票据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2,510,000.00 | 2,510,00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
合计 | 170,991,158.58 | 170,991,158.58 | / | / | 225,160,128.56 | 225,160,128.56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19,424,198.24 | 215,251,162.23 |
票据贴现 | 87,636,260.21 | 533,025,346.68 |
其中: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50,000,000.00 | 21,376,739.40 |
应付票据重分类 | 37,636,260.21 | 511,648,607.28 |
合计 | 407,060,458.45 | 748,276,508.9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7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37,462,938.17 | 437,446,143.98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60,000,000.00 | |
信用证 | 201,900,000.00 | |
合计 | 1,197,462,938.17 | 639,346,143.9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0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900,939,769.25 | 1,631,520,628.87 |
运费 | 100,327,721.64 | 162,356,085.08 |
工程设备款 | 86,817,639.36 | 45,686,718.24 |
合计 | 2,088,085,130.25 | 1,839,563,432.1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6,023,197.95 | 未结算支付 |
徐州赤松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5,005,762.05 | 未最终结算 |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4,522,905.89 | 未最终结算 |
钢之杰建筑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4,425,082.22 | 未结算支付 |
广西华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929,104.46 | 未结算支付 |
江苏双汇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472,202.93 | 未最终结算 |
青岛信泰诚钢结构有限公司 | 2,848,565.12 | 未结算支付 |
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 | 2,548,650.13 | 未最终结算 |
刚贸(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56,683.82 | 未结算支付 |
福建鼎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938,554.83 | 未最终结算 |
青岛大德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 1,820,000.00 | 未结算支付 |
临沂超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720,333.90 | 未结算支付 |
湖北三环锻压设备有限公司 | 1,365,000.00 | 涉诉 |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 1,280,685.44 | 未结算支付 |
青岛汇瑞施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202,888.59 | 未结算支付 |
邯郸市兆运电力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 1,100,894.35 | 未结算支付 |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061,131.50 | 未最终结算 |
合计 | 46,721,643.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27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销售预收合同款 | 369,845,877.48 | 590,511,694.55 |
合计 | 369,845,877.48 | 590,511,694.5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471,827.56 | 316,834,355.67 | 324,492,947.71 | 9,813,235.5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721.77 | 45,549,097.22 | 43,937,821.24 | 1,642,997.75 |
三、辞退福利 | 127,911.00 | 127,911.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7,503,549.33 | 362,511,363.89 | 368,558,679.95 | 11,456,233.2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746,484.40 | 240,524,245.45 | 250,270,729.85 | |
二、职工福利费 | 16,860,725.03 | 16,860,725.03 |
/227
三、社会保险费 | 1,206,149.71 | 28,221,944.38 | 27,644,747.36 | 1,783,346.7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06,149.71 | 26,265,135.77 | 25,708,265.13 | 1,763,020.35 |
工伤保险费 | 1,717,272.11 | 1,696,945.73 | 20,326.38 | |
生育保险费 | 239,536.50 | 239,536.50 | ||
四、住房公积金 | 6,111.70 | 22,617,563.48 | 22,024,874.48 | 598,800.7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513,081.75 | 8,609,877.33 | 7,691,870.99 | 7,431,088.0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
合计 | 17,471,827.56 | 316,834,355.67 | 324,492,947.71 | 9,813,235.5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462.26 | 34,035,950.95 | 32,859,181.81 | 1,199,231.40 |
2、失业保险费 | 1,196,544.99 | 1,173,824.15 | 22,720.8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9,259.51 | 10,316,601.28 | 9,904,815.28 | 421,045.51 |
合计 | 31,721.77 | 45,549,097.22 | 43,937,821.24 | 1,642,997.7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24,981,805.60 | 2,869,728.47 |
增值税 | 18,186,568.90 | 21,012,729.85 |
个人所得税 | 4,153,394.76 | 3,320,505.25 |
房产税 | 2,457,627.42 | 2,423,894.18 |
印花税 | 2,281,772.20 | 2,416,431.70 |
土地使用税 | 2,092,596.69 | 2,092,596.4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49,679.85 | 1,942,990.17 |
教育费附加 | 1,204,744.27 | 1,362,393.13 |
其他 | 407,311.63 | 108,686.51 |
合计 | 57,715,501.32 | 37,549,955.7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7
其他应付款 | 35,140,737.09 | 38,898,853.28 |
合计 | 35,140,737.09 | 38,898,853.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3,196,219.27 | 12,897,142.55 |
代扣代缴款项 | 4,811,485.22 | 10,506,444.28 |
代垫款 | 427,412.21 | |
服务费 | 8,083,025.82 | 8,370,398.70 |
其他往来 | 8,622,594.57 | 7,124,867.75 |
合计 | 35,140,737.09 | 38,898,853.2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1,919,998.33 | 162,576.25 |
/227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496,808.56 | 16,076,986.62 |
合计 | 43,416,806.89 | 16,239,562.8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2,588,291.38 | 74,118,565.84 |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69,944,264.47 | 134,784,551.06 |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 | 650,000.00 | 1,246,893.05 |
未终止确认的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9,918,524.96 | |
供应链金融 | 329,970,353.38 | 537,711,767.16 |
合计 | 463,071,434.19 | 747,861,777.1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802,138.89 | 99,800,000.00 |
合计 | 2,802,138.89 | 99,8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7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600,311.82 | 5,164,325.97 |
合计 | 5,600,311.82 | 5,164,325.9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193,522,080.00 | |
合计 | 193,522,08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227
(2).专项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拆迁补偿款 | 193,522,080.00 | 193,522,080.00 |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在专项应付款中核算。 | ||
合计 | 193,522,080.00 | 193,522,080.00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74,150.00 | 5,080,125.90 | 诉讼 |
合计 | 74,150.00 | 5,080,125.9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154,979.59 | 20,103,800.00 | 1,854,434.22 | 26,404,345.37 | 政府补助 |
合计 | 8,154,979.59 | 20,103,800.00 | 1,854,434.22 | 26,404,345.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227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75,155,088.00 | 2,675,155,088.00 |
其他说明:
2024年6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形成的限售股解除限售20,068,661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75%。
2024年12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中的4位股东所持股数974,187,769股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36.41%。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79,077,520.72 | 1,079,077,520.72 | ||
合计 | 1,079,077,520.72 | 1,079,077,520.7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27
安全生产费 | 1,945,018.09 | 34,395,668.90 | 30,219,318.71 | 6,121,368.28 |
合计 | 1,945,018.09 | 34,395,668.90 | 30,219,318.71 | 6,121,368.2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按照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和应急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402,330.41 | 6,779,445.74 | 25,181,776.15 | |
合计 | 18,402,330.41 | 6,779,445.74 | 25,181,776.1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根据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4,201,047.25 | 331,375,761.8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2,982.8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54,201,047.25 | 331,418,744.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0,123,355.56 | 124,041,334.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779,445.74 | 1,259,032.1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7,761,922.94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09,783,034.13 | 454,201,047.25 |
注:宏盛华源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含税)37,264,910.38元的会议决议。
宏盛华源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96,768.00元的会议决议。
账面记录为中登实际发放的股利,公告披露的是分派金额,差异原因是分配比例的小数点尾数。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897,354,563.30 | 9,233,982,027.18 | 9,025,387,462.61 | 8,582,846,985.22 |
其他业务 | 241,373,161.00 | 2,949,500.33 | 269,846,752.37 | 10,644,249.42 |
合计 | 10,138,727,724.30 | 9,236,931,527.51 | 9,295,234,214.98 | 8,593,491,234.64 |
/227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公司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角钢塔 | 7,677,993,787.12 | 7,132,949,326.59 | 7,677,993,787.12 | 7,132,949,326.59 |
钢管塔 | 655,568,051.84 | 607,944,830.75 | 655,568,051.84 | 607,944,830.75 |
钢管杆 | 585,041,094.71 | 557,020,046.24 | 585,041,094.71 | 557,020,046.24 |
变电构支架 | 317,326,287.77 | 293,515,940.38 | 317,326,287.77 | 293,515,940.38 |
其他产品 | 661,425,341.86 | 642,551,883.22 | 661,425,341.86 | 642,551,883.22 |
废料 | 235,274,405.94 | 235,274,405.94 | ||
其他 | 6,098,755.06 | 2,949,500.33 | 6,098,755.06 | 2,949,500.33 |
合计 | 10,138,727,724.30 | 9,236,931,527.51 | 10,138,727,724.30 | 9,236,931,527.5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输电线路铁塔的销售,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作为完成履约义务的时点。在国内市场销售铁塔产品,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经客户验收并签署交货单据后确认收入。在国际市场销售铁塔产品,销售采取FOB、CIF贸易方式的,根据公司报关信息查询单确认报关完成,凭报关单确认收入;销售采取DDP、DAP贸易方式的,公司以商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货款一般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质保金四个节点进行支付。销售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通常无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93,828.51万元,其中:
预计将于2025期间确认收入545,737.29万元;
预计将于2026期间确认收入102,638.02万元;
预计将于2027期间确认收入30,327.40万元;
预计将于2028期间确认收入15,125.80万元。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169,741.00 | 10,709,226.68 |
印花税 | 10,170,661.60 | 8,605,725.45 |
/227
教育费附加 | 9,427,780.00 | 8,013,739.92 |
土地使用税 | 7,895,346.73 | 7,072,921.87 |
房产税 | 7,327,924.76 | 7,721,936.84 |
水利建设基金 | 1,570,432.38 | 1,413,803.30 |
环境保护税 | 45,134.47 | 32,251.05 |
车船使用税 | 19,273.23 | 22,005.94 |
合计 | 48,626,294.17 | 43,591,611.0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推广费 | 78,792,217.16 | 40,423,046.37 |
中标服务费 | 55,230,165.70 | 65,888,921.13 |
职工薪酬 | 38,053,045.88 | 32,877,263.90 |
劳务外包费 | 18,770,511.57 | 18,179,634.68 |
非质保类售后服务费 | 16,754,387.48 | 12,595,463.83 |
差旅费 | 7,187,565.42 | 6,426,520.84 |
客服及商务费用 | 4,936,485.14 | 4,988,130.70 |
办公费 | 1,253,191.81 | 1,252,540.39 |
保险费 | 18,231.37 | 462,324.90 |
其他 | 6,023,266.54 | 6,436,173.49 |
合计 | 227,019,068.07 | 189,530,020.2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8,616,630.16 | 96,778,303.29 |
中介机构费用 | 13,281,720.40 | 9,394,821.29 |
物业管理费 | 2,414,187.13 | 1,970,530.50 |
信息系统运维费 | 18,526,157.37 | 17,953,171.17 |
差旅费 | 3,564,515.08 | 3,767,665.09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10,466,201.12 | 7,265,875.22 |
无形资产摊销 | 8,807,141.20 | 7,766,042.08 |
修理费 | 7,222,170.31 | 11,799,903.27 |
租赁费 | 1,874,457.83 | 5,049,610.10 |
办公费 | 2,564,327.93 | 2,829,620.59 |
水电费 | 2,793,836.31 | 2,447,887.82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718,371.84 | 1,276,039.49 |
服务费 | 3,510,319.70 | 2,978,405.11 |
劳务外包费 | 11,055,013.29 | 10,063,272.71 |
其他 | 6,973,963.21 | 5,672,949.20 |
合计 | 192,389,012.88 | 187,014,096.93 |
/227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费用 | 80,835,013.13 | 57,004,994.69 |
人员人工费用 | 37,862,016.70 | 33,613,313.62 |
折旧费用 | 1,311,284.39 | 1,474,567.13 |
其他相关费用 | 1,321,242.42 | 2,309,092.92 |
合计 | 121,329,556.64 | 94,401,968.3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4,106,738.93 | 20,556,507.1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703,621.64 | 347,552.84 |
减:利息收入 | 14,569,277.19 | 6,674,404.49 |
汇兑损益 | -4,426,192.72 | -3,868,276.30 |
手续费及其他 | 10,774,767.24 | 9,137,621.88 |
合计 | 5,886,036.26 | 19,151,448.2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695,088.87 | 26,684,197.19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6,597,776.96 | 9,553,381.7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97,509.80 | 95,842.38 |
合计 | 20,390,375.63 | 36,333,421.3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2,698.24 | 534,954.0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74,595.26 | -1,035,237.17 |
票据贴现息 | -2,130,631.69 | -9,374,854.56 |
/227
合计 | -1,108,734.67 | -9,875,137.6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24,741.64 | 767,599.64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324,741.64 | 767,599.64 |
合计 | 6,324,741.64 | 767,599.64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844.65 | 61,708.1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278,970.94 | 3,530,190.9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603,255.96 | -486,699.41 |
合计 | 9,877,382.25 | 3,105,199.7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2,829,642.05 | 28,896,633.32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268,316.03 | 7,244,466.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0,527,557.69 | |
合计 | 40,088,883.71 | 36,141,099.4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35,859.08 | |
其中:租赁资产处置利得 | 35,859.08 | |
合计 | 35,859.08 |
/227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272,538.67 | 2,143,579.31 | 2,272,538.6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272,538.67 | 2,143,579.31 | 2,272,538.67 |
经批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568,972.24 | 1,339,175.54 | 568,972.24 |
预计负债转回 | 3,239,680.00 | ||
违约金收入 | 270,887.04 | 889,744.87 | 270,887.04 |
罚款收入 | 2,510,891.84 | 2,510,891.84 | |
追偿款 | 3,454,097.40 | 3,454,097.40 | |
诉讼债权利息收入 | 6,075,781.25 | 6,075,781.25 | |
其他 | 172,822.93 | 501,430.15 | 172,822.93 |
合计 | 15,325,991.37 | 8,113,609.87 | 15,325,991.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038,755.21 | 6,086,359.94 | 3,038,755.2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038,755.21 | 6,086,359.94 | 3,038,755.21 |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 1,958,609.49 | 1,303,653.40 | 1,958,609.49 |
工程履约损失 | 675,895.00 | 675,895.00 | |
支付员工费用 | 252,091.28 | 252,091.28 | |
违约金支出 | 88,216.77 | 88,216.77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2,231,467.99 | ||
拆迁补偿支出 | 5,080,125.90 | ||
其他 | 11,622.00 | ||
合计 | 6,043,567.75 | 14,743,229.23 | 6,043,567.7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27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7,043,445.45 | 28,571,592.8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662,172.90 | -3,209,127.25 |
合计 | 61,381,272.55 | 25,362,465.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91,504,628.1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2,876,157.0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113,028.6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420,821.3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5,902.5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196,566.1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67,671.0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项目 | -10,515,669.73 |
所得税费用 | 61,381,272.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4,569,277.19 | 6,678,124.07 |
政府补助 | 31,944,454.65 | 37,087,757.54 |
押金保证金 | 94,916,831.86 | 118,941,134.41 |
罚没收入等 | 7,478,562.96 | 1,391,175.02 |
合计 | 148,909,126.66 | 164,098,191.0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2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60,957,167.20 | 160,799,937.58 |
付现的期间费用及其他往来 | 248,682,671.26 | 174,093,256.60 |
合计 | 309,639,838.46 | 334,893,194.1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盛达收到拆迁补偿款 | 193,522,080.00 | |
合计 | 193,522,08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本年度,本公司收到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现金形式预付的征迁地块补偿款。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票据保证金 | 2,032,024.46 | 114,244,680.35 |
合计 | 2,032,024.46 | 114,244,680.3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对外开具票据以及信用证所支付的保证金,性质为开具票据及信用证业务的履约保证资金。其中,在本年度内公司所开具的应付票据保证金到期后,基于业务安排,该部分保证金直接转化并充当了支付应付票据金额的组成部分。这一资金流向在公司现金流量表中,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现金流中体现。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27
信用证、票据保证金 | 430,000.00 | 67,130,407.06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23,080,568.79 | 6,066,370.00 |
发行股票支付的发行费 | 5,974,151.02 | 31,021,860.81 |
合计 | 29,484,719.81 | 104,218,637.8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①信用证、票据保证金:本年度,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保证金到期后,未进行的资金收回流程。基于公司的资金运作安排及业务结算方式,该部分到期的应付票据保证金直接转化为支付应付票据金额的组成部分,并于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里进行列示体现。
②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在本年度内,公司针对本期以及上期租赁山东电工房屋的业务,统一合并支付了相应租金。该租金支付行为涵盖了租赁负债本金以及对应利息的偿还,反映了公司在租赁业务方面的资金流出情况。
③发行股票支付的发行费:本期支付上年年末在“其他应付款”中挂账未支付的部分。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748,276,508.91 | 770,850,962.23 | 6,531,630.96 | 1,082,924,921.44 | 35,673,722.21 | 407,060,458.45 |
长期借款 | 99,800,000.00 | 2,800,000.00 | 2,013,514.85 | 69,891,377.63 | 31,919,998.33 | 2,802,138.89 |
租赁负债 | 5,164,325.97 | 35,013,363.20 | 23,080,568.79 | 11,496,808.56 | 5,600,311.82 | |
其他应付款-发行费用 | 5,650,725.26 | 323,425.76 | 5,974,151.02 | |||
合计 | 858,891,560.14 | 773,650,962.23 | 43,881,934.77 | 1,181,871,018.88 | 79,090,529.10 | 415,462,909.1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0,123,355.56 | 124,041,334.6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0,088,883.71 | 36,141,099.43 |
信用减值损失 | 9,877,382.25 | 3,105,199.7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6,121,997.64 | 71,840,671.3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900,693.66 | 11,907,154.32 |
无形资产摊销 | 11,707,597.31 | 13,222,356.7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163,785.13 | 4,959,128.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35,859.08 |
/227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6,216.54 | 3,942,780.6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24,741.64 | -767,599.6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888,442.59 | 12,331,072.1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1,897.02 | 500,283.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14,245.87 | -2,126,761.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0,159.84 | -1,082,365.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3,786,142.21 | 520,395,733.2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8,940,041.66 | -162,983,573.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7,580,984.17 | 281,815,594.5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288,535.66 | 917,242,107.2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91,245,766.33 | 1,511,839,397.8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11,839,397.81 | 240,207,642.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593,631.48 | 1,271,631,755.7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91,245,766.33 | 1,511,839,397.81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91,245,766.33 | 1,511,839,397.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227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1,245,766.33 | 1,511,839,397.8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30,478,369.15 | 41,868,645.88 | 存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和诉讼冻结的银行存款 |
合计 | 30,478,369.15 | 41,868,645.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6,579,176.03 | ||
其中:美元 | 3,636,825.04 | 7.1884 | 26,142,953.12 |
欧元 | 57,964.43 | 7.5257 | 436,222.91 |
应收账款 | 95,866,892.26 | ||
其中:美元 | 13,336,332.46 | 7.1884 | 95,866,892.2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227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703,621.64 | 347,552.84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286,536.48 | 4,883,920.2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5,478,834.01 | 4,165,789.92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9,078,907.11 | 10,867,875.07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9,078,907.1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公司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主要来源于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11,708,836.34 |
1至2年 | 5,687,149.72 |
合计 | 17,395,986.06 |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3,255,272.52 | |
合计 | 3,255,272.5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227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供应商融资安排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公司依托CEEe付平台、航信融资签发平台、江苏银行e融单签发平台以及建信融通签发平台,为其供应商提供反向保理服务。在该项业务中,融资利率范围处于年化2.50%-3.60%之间,平台手续费则按融资金额的0%-0.15%收取。
(2)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
列报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其他流动负债 | 329,970,353.38 | 537,711,767.16 |
其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 | 268,197,600.34 |
(3)付款到期日区间
项目 | 期末余额 |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 | 自开具供应链凭证开立之日起半年内 |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费用 | 80,835,013.13 | 57,004,994.69 |
人员人工费用 | 37,862,016.70 | 33,613,313.62 |
折旧费用 | 1,311,284.39 | 1,474,567.13 |
其他相关费用 | 1,321,242.42 | 2,309,092.92 |
合计 | 121,329,556.64 | 94,401,968.3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1,329,556.64 | 94,401,968.3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27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227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安徽合肥 | 43,569.22 | 安徽合肥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安徽合肥 | 12,000.00 | 安徽合肥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41,352.64 | 江苏徐州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29,850.00 | 江苏镇江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及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43,500.00 | 山东青岛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宏盛华源(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山东潍坊 | 900.00 | 山东潍坊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44,000.00 | 浙江杭州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10,600.00 | 浙江杭州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26,429.87 | 重庆市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22,067.80 | 重庆市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11,700.00 | 江苏镇江 | 输电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及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227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880,000.00 | 8,880,00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4,214.92 | -226,752.3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4,214.92 | -226,752.3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227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154,979.59 | 20,103,800.00 | 1,854,434.22 | 26,404,345.3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154,979.59 | 20,103,800.00 | 1,854,434.22 | 26,404,345.37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854,434.22 | 1,245,663.77 |
与收益相关 | 11,840,654.65 | 25,438,533.42 |
合计 | 13,695,088.87 | 26,684,197.1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27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票据贴现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407,060,458.45 | 407,060,458.45 | 407,060,458.45 | ||||
应付票据 | 1,197,462,938.17 | 1,197,462,938.17 | 1,197,462,938.17 | ||||
应付账款 | 2,088,085,130.25 | 2,088,085,130.25 | 2,088,085,130.25 | ||||
其他应付款 | 35,140,737.09 | 35,140,737.09 | 35,140,737.09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0,483,142.81 | 420,483,142.81 | 420,483,142.8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1,919,998.33 | 31,919,998.33 | 31,919,998.33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921,944.06 | 11,921,944.06 | 11,496,808.56 | ||||
长期借款 | 3,003,777.92 | 3,003,777.92 | 2,802,138.89 | ||||
租赁负债 | 5,687,149.72 | 5,687,149.72 | 5,600,311.82 |
/227
合计 | 4,192,074,349.16 | 5,687,149.72 | 3,003,777.92 | 4,200,765,276.80 | 4,200,051,664.37 |
项目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748,276,508.91 | 748,276,508.91 | 748,276,508.91 | ||||
应付票据 | 639,346,143.98 | 639,346,143.98 | 639,346,143.98 | ||||
应付账款 | 1,839,413,432.19 | 1,839,413,432.19 | 1,839,413,432.19 | ||||
其他应付款 | 38,898,853.28 | 38,898,853.28 | 38,898,853.28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3,743,211.27 | 673,743,211.27 | 673,743,211.27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2,576.25 | 162,576.25 | 162,576.25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076,986.62 | 16,076,986.62 | 16,076,986.62 | ||||
长期借款 | 99,800,000.00 | 99,800,000.00 | 99,800,000.00 | ||||
租赁负债 | 3,435,450.31 | 1,728,875.66 | 5,164,325.97 | 5,164,325.97 | |||
合计 | 3,955,917,712.50 | 103,235,450.31 | 1,728,875.66 | 4,060,882,038.47 | 4,060,882,038.47 |
(三)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有息借款有关。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2024年度 | ||
基准点增加/(减少) | 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5% | -670,155.86 | -670,155.86 |
人民币 | -5% | 670,155.86 | 670,155.86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基准点增加/(减少) | 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5% | -754,249.31 | -754,249.31 |
人民币 | -5% | 754,249.31 | 754,249.31 |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26,142,953.12 | 436,222.91 | 26,579,176.03 | 11,816,000.34 | 11,816,000.34 | |
应收账款 | 95,866,892.26 | 95,866,892.26 | 26,775,934.79 | 26,775,934.79 | ||
合同资产 | 29,706,299.62 | 29,706,299.62 | ||||
合计 | 122,009,845.38 | 436,222.91 | 122,446,068.29 | 68,298,234.75 | 68,298,234.75 | |
应付账款 | 439,140.40 | 439,140.40 | ||||
合计 | 439,140.40 | 439,140.40 |
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
1.00%,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220,098.45元。
/227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和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90,512,789.43 | 未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汇票组成,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
背书和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供应链融资 | 863,301,588.20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供应链票据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合计 | / | 953,814,377.6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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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供应链票据 | 背书和贴现 | 863,301,588.20 | |
合计 | / | 863,301,588.20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应收款项融资 | 31,670,527.27 | 31,670,527.2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1,670,527.27 | 31,670,527.2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供应链票据进行背书或贴现,故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鉴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且票据背书的前后手双方均认可按票据的面值抵偿等额的应收应付账款,因此可
/227
以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等于其面值扣减按预期信用风险确认的坏账准备后的余额,即公允价值基本等于摊余成本,其公允价值变动因素对其期末计量的影响显著不重大。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济南 | 专用设备制造 | 350,000.00 | 31.52 | 31.5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227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未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SHANGHAIELECTRICPOWERT&D(M)SDN |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026.56 | 148,141.64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86,467.57 | 279,493.36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0,210,024.16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31,729.37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0,278,846.26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9,413,152.56 | -1,210,073.86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8,679.25 |
/227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 采购商品 | 30,014.15 | |
山东未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012,105.53 | 1,699,115.04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9,469.03 |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11,555,726.47 | 13,976,424.58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252,388.02 | 7,573,113.21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8,160.55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6,320.76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901,132.09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 接受劳务 | 2,710,556.94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60.00 | |
西安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 | 接受劳务 | 72,925.29 | |
河南许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73.58 | 41,037.73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6,350,834.27 | 27,461,742.34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4,778.7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540,389.37 | 212,212.39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0,126,397.86 | 39,824,717.31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44,000.00 |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266,541.34 | 6,608,671.87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7,957,551.24 | 4,103,313.69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1,391,589.19 | 282,666.84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91,369.85 |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18,470,537.94 | 4,031,135.99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6,600,284.82 | 15,747,404.53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84,973.26 |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976,195.23 | 17,845,690.65 |
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30,088.50 | |
山东泰昇海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118,397.14 | |
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528,785.73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5,378,982.77 |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2,983,817.90 | |
东营中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592,831.13 | |
句容市新源电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50,339.83 | |
临邑中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33,973.13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05,132.74 | |
山东电工配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9,170.62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531,537.20 | |
镇江大照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64,214.51 |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903,601.98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429,811.32 | |
SHANGHAIELECTRICPOWERT&D(M)SDN | 出售商品 | 62,851,344.4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7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802,217.14 | 394,680.00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场地 | 249,527.41 | 77,164.0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3,552,575.40 | 362,464.88 | 98,788.35 | 132,061.43 | -1,273,689.84 | 4,824,162.15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 | 8,277,236.72 | 90,842.83 | 169,833.98 | -1,308,941.4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227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0 | 2024/6/25 | 2025/6/25 | 青岛豪迈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200,000.00 | 2024/7/10 | 2025/7/10 | 青岛豪迈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4,800,000.00 | 2024/8/12 | 2025/8/12 | 江苏振光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7/16 | 2025/7/16 | 江苏振光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 | 2024/11/19 | 2027/11/19 | 宏盛华源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833,200.00 | 2024/8/8 | 2025/8/8 | 重庆瑜煌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24/11/14 | 2025/11/14 | 重庆瑜煌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00 | 2024/8/19 | 2025/8/19 | 重庆顺泰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137,367.04 | 7,081,481.0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代缴社保
项目 | 性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代缴社保 | 818,320.46 | 941,042.08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代缴社保 | 47,691.09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新型电力系统装备技术研究院 | 代缴社保 | 169,286.95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代缴社保 | 257,763.50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液流储能发展有限公司 | 代缴社保 | 61,301.40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代缴社保 | 94,652.45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代缴社保 | 49,999.92 |
被代缴社保
项目 | 性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被代缴社保 | 29,069.34 | 345,041.78 |
/227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 被代缴社保 | 242,750.29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被代缴社保 | 1,573,930.60 | 1,684,342.98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被代缴社保 | 73,583.25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被代缴社保 | 212,901.23 |
存款利息收入
项目 | 性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收入 | 4,895,858.42 |
贷款利息支出
项目 | 性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3,750,847.12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49,857,062.12 | ||||
应收账款 |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8,800,406.75 | 154,170.67 | 3,585,750.19 | 58,046.85 |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245,832.03 | 10,559.10 | 4,597,637.19 | 4,597.63 | |
SHANGHAIELECTRICPOWERT&D(M)SDN | 59,072,410.60 | 3,090,488.31 | 3,151,326.43 | 3,151.33 |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5,310,945.05 | 25,696.01 | 6,992,838.68 | 9,439.55 |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2,998,567.61 | 2,998.57 | 2,430,876.35 | 2,430.88 |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892,250.82 | 2,892.25 | 3,369,290.20 | 3,369.28 | |
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24,909.16 | 2,724.91 | |||
东营中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43,919.35 | 11,719.60 | 2,343,919.35 | 2,343.92 |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1,383,426.97 | 1,396.03 | 149,795.06 | 149.80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1,620,307.57 | 3,092.77 | 5,714,459.25 | 26,338.81 | |
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1,105,800.00 | 1,105.80 |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983,015.97 | 44,424.59 | 983,015.97 | 9,830.16 |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709,680.40 | 709.67 | |||
临邑中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663,511.72 | 3,317.56 | 663,511.72 | 663.51 |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499,723.06 | 499.72 | 55,470.82 | 40.63 | |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16,950.75 | 5,847.54 | 116,950.75 | 1,169.51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电力设计院分公司 | 108,937.64 | 544.69 | 1,176,573.34 | 1,176.57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318,720.00 | 318.72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133,579.35 | 667.90 |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1,322,762.87 | 1,322.76 |
/227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735,236.21 | 735.24 | |||
应收票据 |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1,970,496.71 | ||||
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3,921,290.00 |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800,000.00 |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11,398.59 |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11,766,808.42 | ||||
预付款项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67,160.00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4,728.00 | ||||
其他应收款 | |||||
西安西电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30,365.00 | 30.36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 | 0.40 | |||
西安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 | 25,956.00 | 25.96 | 111,640.00 | 111.65 | |
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 44,592.45 | 44.59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1,692.52 | 1.69 | |||
合同资产 |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62,691.17 | 2,784.22 | 938,943.42 | 938.95 |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514,744.57 | 257,372.29 | 42,344.77 | 211.72 |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327,703.82 | 337.56 | 424,779.20 | 424.78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405,000.00 | 405.00 | 2,259,272.76 | 4,449.63 |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171,178.74 | 569.66 | 734,670.01 | 734.67 | |
湖南平高开关有限公司 | 158,396.00 | 1,583.96 | 158,396.00 | 791.98 |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29,329.00 | 129.33 | - | - | |
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58,200.00 | 58.20 |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44,101.64 | 58.94 | |||
东营中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2,989.92 | 292.99 | |||
临邑中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82,938.96 | 82.94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79,680.00 | 79.68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电力设计院分公司 | 173,063.70 | 173.06 |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9,698.65 | 19.70 | |||
SHANGHAIELECTRICPOWERT&D(M)SDN | 41,227.64 | 2,061.38 |
/2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SHANGHAIELECTRICPOWERT&D(M)SDN | 3,838,748.06 | 192,290.46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3,364,440.44 | 5,026.17 |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968,828.37 | 2,047.62 |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788,958.03 | 1,144.32 | |
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780,454.00 | 780.45 |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635,050.85 | 6,350.51 |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98,809.71 | 1,094.04 | |
东营中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2,989.92 | 1,464.95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电力设计院分公司 | 173,063.70 | 865.32 |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153,363.86 | 153.36 |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121,416.78 | 121.42 | |
临邑中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82,938.96 | 414.69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79,680.00 | 398.40 |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8,472.98 | 38.47 |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55,524.79 | 55.52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短期借款 |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19,424,198.24 | - | |
应付账款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225,762,860.52 | 41,287,551.22 |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6,062,679.52 | 14,056,770.24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014,740.00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400.00 | 182,964.85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19,002,611.62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43,200.00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97,378.79 | 727,510.65 | |
山东未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4,226,500.00 | 192,000.00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2,538,915.93 | 41,362,743.14 |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123,970.00 |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527,711.29 | 14,528,625.86 | |
应付票据 |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山东未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423,000.00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16,047,080.50 | ||
合同负债 |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36,187.52 |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37,168.83 | 37,168.83 |
/227
平高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398,444.04 | 398,444.04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59,796.05 | 4,534,700.35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135,156.65 |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29,097.35 | 4,574,288.72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31,957.96 | ||
SHANGHAIELECTRICPOWERT&D(M)SDN | 5,839,630.15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7,704.38 |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4,831.95 | 4,831.95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15,546.98 | 589,511.05 |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93,782.65 | 594,657.54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0,154.54 | ||
平高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51,797.72 | 51,797.72 | |
长期借款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2,802,138.89 | ||
租赁负债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2,057,577.66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3,227,347.9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227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未到期保函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尚未到期的保函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业务种类 | 人民币 | 美元 | 欧元 |
履约保函 | 1,564,105,555.44 | 22,553,503.92 | 1,288,699.82 |
预付款保函 | 139,627,348.11 | 870,793.75 | 976,763.50 |
质量保函 | 127,998,253.73 | 577,238.19 | |
投标保函 | 4,981,740.00 | 770,986.60 | 96,000.00 |
工程支付保函 | 2,460,000.00 | ||
合计 | 1,839,172,897.28 | 24,772,522.46 | 2,361,463.32 |
(2)未到期信用证情况
业务种类 | 人民币 | 美元 | 欧元 |
信用证 | 87,636,260.21 | ||
合计 | 87,636,260.21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无偿划转事项2025年4月8日,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31.52%的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完证券登记过户手续,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227
(2)对外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竞价,该房产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椒山路539号云成中心3号楼701-1112室(共60套房产),挂牌价格为9,978.052732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价款支付要求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保证金金额为2,500.00万元。公司以该市场价值为依据按照挂牌价参与竞价,该房产用于办公。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办妥产权证。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3,337,512.43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含税)43,337,512.43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227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18,907,499.04 | 265,698,177.21 |
1年以内小计 | 218,907,499.04 | 265,698,177.21 |
1至2年 | 6,628,255.18 | 4,074,194.74 |
2至3年 | 3,423,626.86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81,185.87 | |
4至5年 | 47,370.40 | |
5年以上 | 0.24 | |
合计 | 225,535,754.22 | 276,024,555.32 |
/227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5,535,754.22 | 100.00 | 2,091,305.76 | 0.93 | 223,444,448.46 | 276,024,555.32 | 100.00 | 1,380,028.54 | 0.50 | 274,644,526.7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9,519,824.81 | 17.52 | 2,058,770.78 | 5.21 | 37,461,054.03 | 22,088,989.27 | 8.00 | 1,170,496.53 | 5.30 | 20,918,492.74 |
低风险组合 | 12,644,324.91 | 5.61 | 32,534.98 | 0.26 | 12,611,789.93 | 18,803,163.16 | 6.81 | 209,532.01 | 1.11 | 18,593,631.15 |
无风险组合 | 173,371,604.50 | 76.87 | 173,371,604.50 | 235,132,402.89 | 85.19 | 235,132,402.89 | ||||
合计 | 225,535,754.22 | 100.00 | 2,091,305.76 | / | 223,444,448.46 | 276,024,555.32 | 100.00 | 1,380,028.54 | / | 274,644,526.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227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7,864,234.05 | 1,893,211.70 | 5.00 |
1至2年 | 1,655,590.76 | 165,559.08 | 10.00 |
合计 | 39,519,824.81 | 2,058,770.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7,671,660.55 | 7,671.66 | 0.10 |
1至2年 | 4,972,664.36 | 24,863.32 | 0.50 |
合计 | 12,644,324.91 | 32,534.98 |
组合计提项目:无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73,371,604.50 | ||
合计 | 173,371,604.5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380,028.54 | 711,277.22 | 2,091,305.76 | |||
合计 | 1,380,028.54 | 711,277.22 | 2,091,305.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7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92,300,057.50 | 92,300,057.50 | 58.22 |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4,845,646.47 | 727,369.13 | 25,573,015.60 | 16.13 |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17,937,592.58 | 475,893.82 | 18,413,486.40 | 11.61 | |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230,000.00 | 16,230,000.00 | 10.24 | 811,500.00 | |
西安世纪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6,017,506.29 | 6,017,506.29 | 3.80 | 300,875.31 | |
合计 | 157,330,802.84 | 1,203,262.95 | 158,534,065.79 | 100.00 | 1,112,375.3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52,106.62 | |
应收股利 | 37,900,000.00 | 44,1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44,858,060.58 | 11,413,244.74 |
合计 | 82,758,060.58 | 55,765,351.3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252,106.62 | |
合计 | 252,106.62 |
/227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7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0,200,000.00 | 5,500,000.00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8,800,000.00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6,600,000.00 | 13,000,000.00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5,600,000.00 | 1,600,000.00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5,600,000.00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
合计 | 37,900,000.00 | 44,1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27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44,860,772.41 | 13,258.00 |
1年以内小计 | 44,860,772.41 | 13,258.00 |
1至2年 | 11,400,000.00 | |
合计 | 44,860,772.41 | 11,413,258.0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62,969.00 | |
与子公司往来款 | 44,750,714.00 | 11,400,000.00 |
其他往来款 | 47,089.41 | 13,258.00 |
合计 | 44,860,772.41 | 11,413,258.0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3.26 | 13.2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227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98.57 | 2,698.5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711.83 | 2,711.8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26 | 2,698.57 | 2,711.83 | |||
合计 | 13.26 | 2,698.57 | 2,711.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227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3,568,911.00 | 74.83 | 一般往来 | 1年以内 |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7,294,303.00 | 16.26 | 一般往来 | 1年以内 |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3,887,500.00 | 8.67 | 一般往来 | 1年以内 | |
青岛安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6,449.48 | 0.10 | 一般往来 | 1年以内 | 2,322.47 |
西安西电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30,365.00 | 0.07 | 标书中标费 | 1年以内 | 30.37 |
合计 | 44,827,528.48 | 99.93 | / | / | 2,352.84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901,464,804.46 | 2,901,464,804.46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
合计 | 2,901,464,804.46 | 2,901,464,804.46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311,614,796.00 | 94,900,000.00 | 406,514,796.00 |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273,261,192.84 | 1,587,000.00 | 274,848,192.84 |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404,280,355.26 | 80,800,000.00 | 485,080,355.26 |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77,711,824.16 | 65,818,000.00 | 243,529,824.16 |
/227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454,513,769.92 | 454,513,769.92 |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419,170,775.82 | 419,170,775.82 | |||
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153,281,007.04 | 153,281,007.04 |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87,526,083.42 | 57,000,000.00 | 344,526,083.42 | ||
宏盛华源(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
合计 | 2,601,359,804.46 | 300,105,000.00 | 2,901,464,804.4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5,056,572.85 | 184,822,936.86 | 195,492,761.87 | 203,616,952.96 |
其他业务 | 11,876,454.00 | 871,141.12 | 2,583,517,513.36 | 2,568,351,529.55 |
合计 | 196,933,026.85 | 185,694,077.98 | 2,779,010,275.23 | 2,771,968,482.51 |
/227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公司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角钢塔 | 120,975,923.49 | 119,694,872.90 | 120,975,923.49 | 119,694,872.90 |
钢管塔 | 11,587,988.66 | 10,771,056.24 | 11,587,988.66 | 10,771,056.24 |
钢管杆 | 2,692,646.86 | 2,455,685.06 | 2,692,646.86 | 2,455,685.06 |
变电构支架 | 49,800,013.84 | 51,901,322.66 | 49,800,013.84 | 51,901,322.66 |
其他产品 | 10,698,885.00 | - | 10,698,885.00 | - |
废料 | 1,177,569.00 | 871,141.12 | 1,177,569.00 | 871,141.12 |
合计 | 196,933,026.85 | 185,694,077.98 | 196,933,026.85 | 185,694,077.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输电线路铁塔的销售,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作为完成履约义务的时点。在国内市场销售铁塔产品,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经客户验收并签署交货单据后确认收入。在国际市场销售铁塔产品,销售采取FOB、CIF贸易方式的,根据公司报关信息查询单确认报关完成,凭报关单确认收入;销售采取DDP、DAP贸易方式的,公司以商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货款一般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质保金四个节点进行支付。销售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通常无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632.00万元,其中:预计将于2025期间确认收入5,632.00万元。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6,600,000.00 | 47,300,000.00 |
大额存单持有收益 | 1,094,091.19 | |
委托贷款投资收益 | 5,832,875.89 | 14,137,803.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 -19,495.93 |
/227
票据贴现息 | -1,973,784.84 | -9,445,128.18 |
其他 | 3,514,843.55 | |
合计 | 95,048,529.86 | 51,992,675.7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859.08 | 主要是本期机器设备的报废收益、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66,488.87 | 主要是本期获得的政府补贴及递延收益摊销。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399,336.90 | 主要为本期持有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9,273,459.19 | 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损失转回。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82,423.6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6,109.80 | 为代扣代缴税费手续 |
/227
费返还等。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464,833.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0,318,844.0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3 | 0.0860 | 0.08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0 | 0.0710 | 0.07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赵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9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