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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博电子: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2024年度内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分别为程颖女士(独立董事)、韩旗先生(独立董事);董事1名,为钱志宇先生。独立董事程颖女士为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程颖女士、韩旗先生和非独立董事仲张峰先生,主任委员程颖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听取、指导了公司审计部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4年2月21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豁免提前发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4.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2.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5月11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1.关于推荐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8月12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18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以及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出具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责能力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并对内部审计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讨论,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健全,扎实开展合同管理专项审计、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和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发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措施,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督促外部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完成,保障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勤勉履行职责。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导内部审计工作、核查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切实履行了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控体系建设及合规经营的监督职能,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展望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与内控流程的持续优化。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专业职能,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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