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曙光证券代码:600303编号:临2025-01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且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
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被大华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
月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被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则,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动态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优化完善公司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康运行。
2024年2月,曙光股份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振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天津美亚立即退还原告转让款6,615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合计72,092,475.00元(含利息)。
2024年3月22日,曙光股份收到由振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辽0604民初170号],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曙光股份与天津美亚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2024年度内,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对包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内的多项公司治理类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有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德皓内字[2024]00000028号)。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具体如下:
1、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
、积极拓展国内、国外业务,全力增加订单。
3、大力加强新产品研发,推进新能源皮卡、自动挡皮卡、新能源车桥等产品研发进展。
4、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通过现有资源增加融资、通过集团内优质资产新增抵押融资等加大融资。
、盘活公司的各项资源和资产,大力清收应收款项。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营运资金同比改善,表明公司基本面逐步稳定、生产经
营状况不断向好,持续经营能力明显恢复,已具有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12月 | 2023年1-12月 | 同期改善额(2024-2023) | 改善额占比%(改善额/2023年同期绝对值) |
营业收入 | 147,544.77 | 136,364.45 | 11,180.32 | 8.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081.92 | -46,994.05 | 12,912.13 | 27.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0.95 | -25,016.67 | 24,165.72 | 96.60% |
营运资金(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差额) | -31,437.77 | -36,906.43 | 5,468.66 | 14.82% |
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德皓审字[2024]00000714号)。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