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邹海燕先生、独立董事杨光辉先生、非独立董事项磊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由会计专业人士邹海燕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通过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点关注年报审计、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日常工作中,定期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内部审计有效、持续地进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计事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以及会议记录、决议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2024年3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4年4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文件〉的议案》。 |
2024年9月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实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
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天健就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成员、审计师关注的重要领域、审计师建议管理层关注事项等以适当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通过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认真听取、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年度和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按计划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内部审计计划和流程,开展了内部专项审计,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了有效指导、督促。
3、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的事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要求,结合海关AEO高级认证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有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邹海燕 | 杨光辉 | 项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