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接到公司独立董事邵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邵明先生因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位,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邵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邵明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在此,公司谨向邵明先生任职期间在公司工作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奕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位,其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奕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为《刘奕华先生个人简历》。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5年4月11日 |
个人简历:
刘奕华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广州南洋电器厂研究所工程师;广州市机电工业局科长;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奕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