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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549公司简称:中巨芯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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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2.1.2中规定的第(四)条: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上市时,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1.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7.55万元。由于受市场竞争影响,部分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下滑,导致销售毛利率下降;同时部分产品产生的营收仍较小,尚未实现规模效应,公司面临较高的折旧压力;且研发投入不断增大及公司经营不断扩大,管理成本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蓝建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5,179.72元(合并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865,085.39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5,977,742.66元(合并报表)。
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及2025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147,727.60万股计算,分红总金额为7,386,38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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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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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4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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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中巨芯、发行人 | 指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巨芯有限 | 指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巨化股份 | 指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产业投资基金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恒芯企业 | 指 | 衢州恒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远致富海 | 指 | 深圳远致富海十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盈川基金 | 指 | 衢州市柯城区盈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盛芯基金 | 指 | 厦门盛芯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聚源聚芯 | 指 |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并列第一大股东 | 指 | 巨化股份与产业投资基金 |
巨化集团 | 指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巨化股份控股股东 |
凯圣氟化学 | 指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博瑞电子 | 指 | 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中巨芯湖北 | 指 | 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中巨芯衢州 | 指 | 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凯恒电子 | 指 | 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曾是凯圣氟化学子公司,被凯圣氟化学吸收合并于2023年2月10日注销 |
博瑞中硝 | 指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博瑞电子子公司 |
博瑞商贸 | 指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博瑞电子参股公司 |
芯链融创 | 指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
中巨芯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凯圣氟化学上海分公司 | 指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指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保荐人 | 指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坤元 | 指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电子化学材料 | 指 | 电子工业使用的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材料 |
电子级 | 指 | 一般指应用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电子工业领域的化学材料产品等级,具体化学材料产品包括电子湿化学品、电子气体等,较冶金、化工、机械工业、医疗、食品等众多普通工业应用的化学材料而言,电子化学材料纯度要求高 |
电子湿化学品 | 指 | 或称湿电子化学品、超纯电子化学品,是化学试剂中对纯度要求最高的领域,一般要求控制化学试剂中颗粒粒径低于0.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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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含量低于ppm级,主要包括超净高纯试剂(通用电子湿化学品)和功能电子湿化学品,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等领域产品的清洗、刻蚀等工艺环节 | ||
通用电子湿化学品 | 指 | 也称超净高纯试剂,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液体化工材料,按照性质划分可分为:酸类、碱类、有机溶剂类等 |
功能电子湿化学品 | 指 | 是指满足制造中特殊工艺需求的配方类或复配类化学品,是在单一的高纯电子化学品(或多种电子化学品的配合)基础上,加入有机溶剂、螯合剂、表面活性剂等混合而成的化学品 |
工艺化学品 | 指 | 国内的通用电子湿化学品,在国际上通称为工艺化学品(ProcessChemicals),美国、欧洲和我国台湾地区称为湿化学品(WetChemicals) |
特种气体、特气 | 指 | 所有高纯度的工业气体,硅烷、高纯氨、氟碳类气体、锗烷、一氧化碳以及用于电子、消防、医疗卫生、食品等行业的单一气体,和照明气体、激光气体、标准气体等所有混合气体 |
电子气体 | 指 | 纯度、杂质含量等技术指标符合特定要求,可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半导体及电子产品生产领域的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 |
电子特种气体 | 指 | 是电子气体的一个重要分支,是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等电子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材料,广泛应用于清洗、刻蚀、掺杂、气相沉积等工艺环节 |
高纯气体 | 指 |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于99.999%的气体 |
氟碳类气体 | 指 | 三氟甲烷、八氟环丁烷、八氟环戊烯、六氟丁二烯等气体 |
前驱体材料 | 指 | 是携带目标元素,呈气态、易挥发液态或固态,具备化学热稳定性,同时具备相应的反应活性或物理性能的一类物质 |
IC,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Circuit,指通过一系列特定的加工工艺,将晶体管、二极管等有源器件和电阻器、电容器等无源原件按一定的电路互联并集成在半导体晶片上,封装在一个外壳内,执行特定功能的电路或系统,可进一步细分为逻辑电路、存储器、微处理器、模拟电路四种 |
显示面板 | 指 | 是触控显示模组的底层部件,也是显示单元。是手机、电视、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安防监控设备、车载显示屏等设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件 |
光伏 | 指 | 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电池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光伏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
LED | 指 | LightEmittingDiode,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它可以直接把电转化为光 |
晶圆 | 指 | 经特定工艺加工,具备特定电路功能的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圆片,经切割、封装等工艺后可制作成IC成品 |
光刻 | 指 | 通过涂胶、曝光、显影等工艺,利用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转移的技术工艺 |
刻蚀 | 指 | 将材料使用化学反应或物理撞击作用而移除的技术。通过曝光制版、显影后,将要蚀刻区域的保护膜去除,在蚀刻时接触化学溶液,达到溶解腐蚀的作用,形成凹凸或者镂空成型的效果 |
清洗 | 指 | 清洗基板表面的尘埃颗粒及有机污染物等 |
薄膜沉积 | 指 | 是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关键技术,沉积不同材料的薄膜能够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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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控制集成电路内部构造的成型,以实现不同的电气特性 | ||
外延 | 指 | 在晶片的基础上,经过外延工艺生长出特定单晶薄膜,如果外延薄膜和衬底的材料相同,称为同质外延;如果外延薄膜和衬底材料不同,称为异质外延 |
掺杂 | 指 | 在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制造中,将某些杂质掺入半导体材料内,使材料具有所需要的导电类型和一定的电阻率,以制造电阻、PN结、埋层等 |
光纤脱水 | 指 | 在光纤生产的溶液掺杂工艺中,芯层在溶液掺杂过程结束后会残留大量水分,需进行脱水处理,脱水是否彻底直接影响光纤的本底损耗,进而影响光纤的输出功率 |
ALD | 指 | 原子层沉积,将气相半导体前驱体脉冲交替地通入反应器,并在沉积基体上吸附、反应而形成薄膜的一种技术 |
NAND | 指 | 闪存,属于非易失性存储器 |
DRAM | 指 | DynamicRandomAccessMemory,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是一种半导体存储器,用于数据的短时间保存。 |
HCDS | 指 | 六氯乙硅烷,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CCTBA | 指 | 六羰基二钴,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BDEAS | 指 | 双(二乙基氨基)硅烷,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DAPAS | 指 | 二烷氧基二苯基硅烷,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TDMAT | 指 | 四(二甲胺基)钛,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TDMASn | 指 | 四(二甲氨基)锡,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TSA | 指 | 三甲硅烷基胺,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CpZr | 指 | 三(二甲胺基)环戊二烯基锆,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CpHf | 指 | 三(二甲胺基)环戊二烯基铪,一种半导体前驱体产品 |
有机气体 | 指 | 除了碳的氧化物以外的所有含碳化合物气体 |
制程 | 指 | 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以晶体管最小线宽尺寸为代表的技术工艺,尺寸越小,工艺水平越高,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晶圆上,可以制造出更多的芯片,或者同样晶体管规模的芯片会占用更小的空间 |
先进制程 | 指 | 指集成电路产业晶圆制造中最为顶尖的若干个工艺节点,将28nm及以下节点纳入先进制程的范围 |
Μm | 指 | 1微米=10-6米 |
Nm | 指 | 1纳米=10-9米 |
Ppm | 指 | 杂质含量指标,指百万分之一,即10-6;主含量成分超过99.9999% |
Ppb | 指 | 杂质含量指标,指十亿分之一,即10-9 |
Ppt | 指 | 杂质含量指标,指万亿分之一,即10-12 |
SGS | 指 | SocieteGeneraledeSurveillanceS.A.,第三方质量控制和技术鉴定的跨国公司之一,主要从事检验、测试、认证、验厂等贸易保障相关工作 |
SEMI | 指 | SemiconductorEquipmentandMaterialsInternational,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产业协会,是一家全球高科技领域专业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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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巨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randit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randi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童继红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东南时代城3幢857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0年4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中路18号1幢656室”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东南时代城3幢857室”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中央大道247号2幢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4004 |
公司网址 | www.grandit.com.cn |
电子信箱 | Grandit_IR@grandit.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立峰 | 季灵杰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中央大道247号2幢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中央大道247号2幢 |
电话 | 0570-3091960 | 0570-3091960 |
传真 | 0570-3095316 | 0570-3095316 |
电子信箱 | Grandit_IR@grandit.com.cn | Grandit_IR@grandit.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中巨芯 | 688549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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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陆俊洁、薛焱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林剑辉、张博文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9月8日-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029,504,485.00 | 894,015,891.56 | 15.16 | 798,995,814.0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995,704,343.06 | 821,176,300.58 | 21.25 | 734,068,315.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15,179.72 | 13,695,857.25 | -26.87 | 10,522,262.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075,452.60 | -9,568,345.20 | 不适用 | -7,322,35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94,918.64 | 101,019,333.38 | -40.91 | 101,589,819.5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29,540,316.48 | 3,030,524,189.59 | -0.03 | 1,194,968,687.90 |
总资产 | 4,013,928,886.89 | 3,961,051,220.41 | 1.33 | 2,196,982,619.1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11 | -36.36 | 0.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11 | -36.36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08 | 不适用 | -0.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0.82 | 减少0.49个百 | 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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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0.58 | 增加0.25个百分点 | -0.6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10 | 7.12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7.4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了26.87%,主要系受市场环境、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导致相关产品销售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0.91%,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性应付票据下降,期初应付票据到期解付导致采购商品及劳务的现金流出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下降了36.36%,主要系受市场环境、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导致相关产品销售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33,646,551.88 | 236,923,011.08 | 278,440,377.46 | 280,494,54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83,040.24 | 15,383,868.27 | 6,767,931.28 | -19,719,660.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016,134.82 | 8,468,042.10 | 3,505,884.45 | -26,065,51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66,295.85 | 27,731,584.93 | 12,834,280.37 | 5,562,757.4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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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937.94 | -504,346.36 | -1,116,543.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950,142.18 | 28,509,763.18 | 21,861,251.8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71,367.41 | 267,367.19 | -74,016.0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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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2,274.70 | -593,499.79 | 496,908.3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0,915.0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7,842.56 | 2,581,960.75 | 1,340,609.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95,371.47 | 1,833,121.02 | 2,033,285.56 | |
合计 | 20,090,632.32 | 23,264,202.45 | 17,844,620.2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3,983,895.03 | 3,637,787.48 | -160,346,107.55 | 49,505.32 |
应收款项融资 | 32,957,373.09 | 41,451,563.03 | 8,494,189.94 | 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0.00 | 0 |
合计 | 200,941,268.12 | 49,089,350.51 | -151,851,917.61 | 49,505.32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利益的披露信息进行暂缓、豁免。公司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暂缓、豁免的信息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伴随集成电路国产化进程加快,国内电子湿化学品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面对地缘政治对半导体行业的冲击,价格压力不断加大及客户需求多元化带来的产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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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压力等挑战,公司在“提高品质、成本、服务竞争力,升级运营水平;推进文化、战略、执行一体化,迈向科学管理”的工作思想指导下,上下同心,对内积极推进组织变革落地,开展文化、战略建设,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对外持续发力市场攻坚,拓展国内外新客户,提高行业知名度。
(一)稳中求进,实现产销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50.45万元、利润总额1,476.34万元。IC业务营业收入达75,836.3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2.31%;非IC营业收入达27,114.1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4%。境内业务营收达93,942.0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9.09%;境外营业收入9,008.39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4.37%。
产量方面,电子湿化学品板块系列产品累计生产117,469.10吨,同比增长20.53%;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板块系列产品累计生产2,543.69吨,同比增长36.88%。
公司先后荣获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佳服务奖、格科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贡献奖等荣誉。
(二)注重创新,加快培育未来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和强度,全年累计发生研发费用7,314.17万元。
前驱体材料方面,公司基于客户的需求,积极推进产品开发及优化工作。其中BDEAS、TSA等产品已完成工艺优化;积极探索提纯技术,开展Hf等高K介电材料的前驱体材料的制备工作;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顺利完成了8个新产品的开发。
配方型产品研发方面,公司积极与客户交流,推进氧化硅缓冲刻蚀液、硅基及金属基刻蚀液、蚀刻后清洗液、研磨后清洗液系列产品的定向开发,多个产品已完成与客户端的技术交流和配方优化。其中,H4、GCPC-002等多个产品已送样至客户端测试。
围绕年度工作指导思想,重点推进提质扩能项目,助力公司运营水平升级。通过实施多项技术改造,大幅提高了关键装置产能;建立从包材生命周期管理到多层级安全质量检查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插管回收机制减少了材料浪费,全面提升了运营效率、质量和资源利用率。
(三)积极进取,持续开拓境内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力度,规划产业布局,使境内外市场进一步拓展。境内市场,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盐酸等产品获得多家客户量供订单;实现了华中基地电子级硫酸、电子级氨水直供华中地区重点客户。境外市场也取得突破,电子级氢氟酸、CHF3等多个产品获得台湾、韩国地区主要客户信赖,开始批量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整合行业资源,推进产业并购,取得明显突破,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成功收购HeraeusConamicUKLimited的100%股权交易完成收割,开始涉足高纯石英材料产业领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发展和布局,在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同时,提高了公司整体竞争优势。
(四)多管齐下,优化公司经营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着手打通文化、战略和执行之间的壁垒,重点开展了企业文化光合行动,基于中巨芯企业文化理念形成《芯谱》并发布,拉开全面创建“靠谱文化”的序幕;“二五”战略的编制正式定稿;探索实施纵向职能的整合及横向业务的集成,并开始配套流程、制度、机制的搭建,为公司“二五”战略规划的落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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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加强数字化建设工作,继续优化生产系统,进一步强化各系统间的数据交互与协同,让生产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数据都能实时共享、精准对接,让数据赋能经营业务决策及开展。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半导体材料领域,当前主要从事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以及光伏等领域的清洗、刻蚀、成膜等制造工艺环节,是上述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产品用途如下表所示:
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主要用途 |
电子湿化学品 | 1、通用电子湿化学品 | |
电子级氢氟酸 | 刻蚀、清洗、玻璃减薄 | |
电子级硫酸 | 酸性清洗、刻蚀 | |
电子级硝酸 | 酸性清洗、刻蚀 | |
电子级盐酸 | 酸性清洗、刻蚀 | |
电子级氟化铵 | 缓冲氧化物刻蚀液原料 | |
电子级氨水 | 碱性清洗、氟化铵原料 | |
2、功能电子湿化学品 | ||
缓冲氧化物刻蚀液 | 缓释刻蚀 | |
硅刻蚀液 | 硅刻蚀 | |
电子特种气体 | 1、刻蚀、清洗气体 | |
高纯氯气 | 金属铝刻蚀、多晶硅刻蚀、光纤脱水 | |
高纯氯化氢 | 清洗、刻蚀 | |
高纯氟化氢 | 二氧化硅刻蚀、炉管清洗 | |
高纯氟碳类气体(主要包括三氟甲烷、六氟丁二烯、八氟环丁烷、八氟环戊烯等) | 刻蚀、清洗 | |
2、成膜气体 | ||
高纯六氟化钨 | 沉积集成电路内钨导电层 | |
前驱体材料 | HCDS | 薄膜沉积 |
BDE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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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向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领域的客户销售电子湿化学品和电子特种气体实现营业收入及利润。公司已建立了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质量检测和产品销售体系,拥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公司目前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合理库存”的生产经营模式,客户需求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研发、生产、销售、采购均围绕其展开。
2、研发模式公司始终围绕自身的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搭建了以集成电路市场应用为导向、以产品创新及品质持续提升为驱动的研发模式。公司依托其“先进电子化学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研发活动,其中以中巨芯研发中心为主进行新产品开发,不断丰富产品品类;以各子公司研发团队为主进行工艺持续改进与优化,以适应集成电路先进制程对电子化学材料品质持续提升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高效的研究工作,在落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客户需求、内部研发项目的同时,实现了新产品的产业化,提升了产品的品质与技术水平,保证了公司研究成果与商业效益的相互转化。
公司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研发过程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了研发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涵盖了公司及子公司研发计划、研发立项、执行监控、验收等环节。公司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流程主要包括项目论证、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送样认证、成熟量产、持续改进等阶段。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项目主要为产品生产、研发及项目建设过程所涉及的原料、机械设备、包装物等。相关工作主要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部门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项目等需求实施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搭建了完整的采购体系,建立了标准化的采购制度,并实行了规范的采购控制程序。在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公司采购部门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流程对供应商进行筛选: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后,对其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能力、经营状况、供货能力、服务水平、准入类别等方面进行审核,经相关部门评审并报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评。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采购部通过组织比价、议价、谈判、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协调合同履行,产品验收和入库,货款结算及售后联络等。确保货源供给充足,产品质量合格,采购过程规范,采购结果满意。
4、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组织主要按照“以销定产、订单驱动、合理库存”的原则,围绕客户需求开展。销售部门每月汇总客户需求后,填写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的清单,经营销中心负责人审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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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由交付中心。交付中心会根据营销中心提供的客户产品需求清单,结合仓库库存情况,以及车间产能情况等制定生产计划表组织生产。
5、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少量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直销模式进一步分为非寄售模式和寄售模式,非寄售模式包括一般直销模式和代理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将客户所购买的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接收人签收货物后,视同公司已经完成交付,公司根据签收单据确认收入,其中代理模式下,公司与代理商签订代理销售协议,由其负责向客户推广公司产品,公司根据销售量和实际交易价格向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佣金。报告期内通过代理模式形成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SK海力士、台湾UMC等,同时SK海力士(无锡)实现了氯气直销模式,实现代理和直销双重模式;寄售模式下,公司将货物发往客户的仓库,公司根据每月客户对账系统中的寄售产品领用情况确认收入。公司的经销模式为买断式经销,在将货物交付给经销商时确认控制权转移。公司在客户选择方面主要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领域的重点生产企业为主,并着力开拓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新应用领域。(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公司处于电子信息与材料化工行业的交叉领域,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位于从基础化工材料到终端电子产品生产的产业链重要中间环节,是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安全发展的关键支撑,对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进步的重要标志。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等半导体材料,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制造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电子核心产业——1.2.3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产品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3电子核心产业——1.3.1集成电路——集成电路材料”。
①电子湿化学品行业情况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数据,2023年全球电子湿化学品市场规模(包括半导体、显示面板和光伏制造三大应用领域)为684.0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在半导体制造领域,根据TECHCET统计,2023年,全球电子湿化学品市场规模在50亿美元左右,同比下滑8.7%,其中,通用电子湿化学品市场规模约38亿美元,配方型化学品市场规模约12亿美元。从长期来看,受益于半导体制造产能的增长和制造工艺的不断进步,全球电子湿化学品市场将保持增长势头,2023-2027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6%。
近年来,我国电子湿化学品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电子湿化学品整体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至225亿人民币,其中,半导体市场约72.8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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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面板市场约69.2亿人民币,光伏市场约83亿人民币,需求总计达367.29万吨。预计到2025年,我国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292.75亿人民币,需求总量将增加至582.04万吨。
电子湿化学品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之一,一般要求超净和高纯,对生产、包装、运输及使用环境的洁净度都有极高要求。总体来看,目前全球电子湿化学品市场主要还是以欧美和日本企业为主,我国企业多年来不断积极研发,目前已取得一系列技术性突破,国产化率不断提升。
②电子特种气体行业情况
根据TECHCET统计,在半导体制造领域,2023年,全球电子气体市场规模约60.1亿美元,同比下降约11.5%,预计到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79.3亿美元。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来自于电子特种气体营收的增长,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占比超70%,沉积、清洗、刻蚀和掺杂是电子特气的主要应用领域。2023年,全球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43.7亿美元,未来几年预计将保持较快增长,先进逻辑芯片、高端存储芯片是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随着国内半导体和显示面板产业的持续发展,我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增长速度高于全球增速。据统计,2023年,中国电子特气市场规模为249亿元人民币,预计2025年有望突破300亿元人民币。在具体的下游应用中,集成电路及器件占比44.2%、显示面板占比34.7%、太阳能及LED等占比21.1%。
电子特种气体是半导体晶圆制造材料中仅次于硅片的第二大细分材料市场,总体来看,目前主要由欧美和日本企业主导,国产化率不高。近年来,在政策与市场力量的不断推动下,国产部分产品逐步打破全球寡头垄断,自主可控背景下国产化有望加速。
③前驱体材料行业情况
前驱体材料是集成电路制造薄膜沉积工艺的核心材料。根据TECHCET统计,2023年全球前驱体市场规模约14.7亿美元,同比下降7.1%,主要是受到半导体行业市场下行的影响。从长期来看,随着逻辑、存储芯片技术的持续发展,制程节点不断缩小、器件结构不断升级、存储3D堆叠层数不断增加,ALD相关的前驱体材料应用会越来越多,前驱体材料总体市场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TECHCET预计,2023-2028年全球前驱体材料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9%。
(2)行业基本特点
半导体材料处于整个半导体产业链的上游环节,是半导体产业的基石,起到了关键的支撑作用,是推动集成电路技术创新的引擎,素有“一代材料、一代技术、一代产业”的说法。半导体材料产业具有产业规模大、细分行业多、技术门槛高、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质量要求高、对环境洁净度要求苛刻、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附加值高等特点。
(3)主要技术门槛
电子化学材料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由于部分关键材料直接决定了芯片性能和工艺发展方向,下游客户尤其是集成电路晶圆制造等半导体客户对产品品质、纯度、包装物、可靠性有着非常高的技术要求。在产品正式放量使用之前,需要经过长周期、多轮次的测试,而且上量的过程十分缓慢。与此同时,芯片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电子化学材料生产企业需根据新产品的工艺特点和技术同步发展,以适应其工艺不断迭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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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电子湿化学品方面凭借丰富的产品组合和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已成为国内规模化生产电子湿化学品的主要企业之一,在国内率先具备为12英寸集成电路晶圆厂组合批量供应产品的能力,是国内少数能够稳定批量供应12英寸1Xnm(10-20nm)制程集成电路制造用电子级氢氟酸,为12英寸先进制程稳定批量供应电子级硫酸,为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制造稳定批量供应电子级硝酸的企业。公司的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等主要产品均已达到12英寸集成电路制造用标准,产品等级均达到SEMIG5级,均为中国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五星产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并在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集团、SK海力士、华润微电子、芯联集成等多家客户批量供货。公司的电子级氢氟酸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达到“技术水平国际先进且打破国际垄断”,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氨水和缓冲氧化物刻蚀液等四个产品均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达到“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打破国际垄断,实现重点领域降准替代且在知名用户应用”。
(2)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方面在电子特种气体方面,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目前已实现6N纯度高纯氯气、6N纯度高纯氯化氢、4N5纯度六氟丁二烯、5N纯度三氟甲烷、5N纯度八氟环丁烷、4N纯度八氟环戊烯和5N5纯度高纯六氟化钨量产,产品技术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产品已在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集团、华润微电子、士兰微、厦门联芯、沪硅产业、河北普兴等多家客户通过认证并批量供货。公司高纯氯气、高纯氯化氢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达到“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打破国际垄断,实现重点领域降准替代且在知名用户应用”。
在前驱体材料方面,公司的HCDS、TDMAT产品实现量产销售,初步形成了集成电路制造用硅基、金属有机前驱体的开发能力,同时可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开发的服务,是国内少数能够进入该领域并完成产品生产的企业之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全球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是国际地缘政治巨变,包括持续升温的中美科技竞争及最近欧洲和中东局势的发展,加速了半导体供应链的区域化重组、体系重构;二是全球经贸格局秩序剧变,增高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对半导体产业产生重大冲击,包括成本上升、供应链风险加剧以及市场割裂。然而在时代发展的大背景下,人工智能、5G通信、云计算、边缘计算、自动驾驶、数据中心、物联网等都依赖于半导体技术进步来实现其创新。技术迭代是推动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引擎,半导体行业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继续提升晶体管的性能和能效,这需要在晶体管结构和材料上进行创新,同时探索新的集成方案和系统级优化。根据SEMI等预测,2025年预计全球半导体销售额将出现两位数的增长,在2030年达到1万亿美元。全球半导体产业长期发展趋势将带动上游关键材料需求的增长,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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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在长期生产经验积累以及实践摸索的基础下,公司从关键生产工艺着手,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及再创新,逐步在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前驱体材料三大业务板块积累了多项成熟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产品制备技术、产品检验技术、包装物处理技术等电子化学材料的关键核心技术。
报告期内,中巨芯、凯圣氟化学、博瑞电子参与《先进制程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关键超高纯电子化学品制造新技术》项目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报告期内,博瑞电子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电子湿化学品等产品(凯圣氟化学)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4年 | 电子特种气体等产品(博瑞电子)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于产业发展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应用”,持续研发投入并取得阶段成果。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通过广泛、深入的客户需求对接,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CCTBA、BDEAS、DAPAS等产品的技术指标提升和优化;先后完成了CpZr、CpHf、TDMASn等前驱体产品的技术开发及技术路线优化;先后立项并推进蚀刻后清洗液及研磨后清洗液系列新产品的开发,其中羟胺系列产品完成部分送样测试。
在工艺提升和应用开发方面,通过实施生产工艺及材料的优化,实现超纯氨水生产工艺优化及品质提升;通过提升金属除杂、颗粒去除、品质分析方法等关键技术,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盐酸、电子级氨水等电子湿化学品品质持续提升中;通过对蚀刻液配方的设计、研发,对混配方式、温度、物料配比进行优化,对颗粒去除、金属离子去除进行研究,复配型功能性电子化学品多款产品通过客户试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68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8 | 3 | 104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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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11 | 1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8 | 3 | 115 | 6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3,141,670.92 | 63,655,034.98 | 14.9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73,141,670.92 | 63,655,034.98 | 14.9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10 | 7.12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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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纯有机气体在集成电路中的应用开发 | 320.00 | 287.03 | 646.95 | 报告期内完成多家客户的气柜调试、管路设计安装、产品测试工作,多款产品实现批供。 | 为集成电路各工艺端开发配套的测试设备:包括气柜、测试管路设计等,与集成电路厂商生产机台对接,实现生产与测试无缝对接。 | 在多家国内核心IC客户端实现了批供 | 在产品应用端进行定制化技术开发,与集成电路客户生产机台对接,实现生产与测试零切换,解决产品在客户端使用的技术问题。 |
2 | M2开发 | 900.80 | 772.97 | 1,222.09 | 实验室小试完成3款硅基产品的工艺优化和提升,更新确定3款产品的开发工艺路线;完成了3款金属前驱体产品的小试方案确定,其中1款产品小试开展中,2款产品产业化装置建设实施推进中。 | 1、完成钴类、钼类前驱体材料的小试;2、开发出DIPAS、TSA、HCDS产品工业化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产品客户端送样。 | 替代进口 | HCDS、BDEAS等产品开发出工业化技术并实现产业化。 |
3 | C4F6生产新路线开发 | 260.00 | 111.34 | 214.71 | 开发阶段。 | 开发出以C2F4为原料的高纯六氟丁二烯生产路线,建立装置模型。 | 替代进口 | 替代进口、供应国内先进制程 |
4 | 高纯气体深度除水用吸附材料工业化应用 | 460.00 | 235.96 | 443.05 | 完成了产品性能测试,达到计划指标,合作应用客户征询中。 | 建立专门实验室用以吸附相关材料(含吸附材料、金属外壳、过滤材料等)的开发、制作,并在装置上进行应用。 | 替代进口 | 替代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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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集成电路用一氟甲烷技术开发 | 920.00 | 371.33 | 460.85 | 完成了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方案的设计; | 符合集成电路12英寸晶圆制造用质量要求 | 符合集成电路12英寸晶圆制造用质量要求 | 应用于集成电路12英寸晶圆制造 |
6 | 电子湿化学品关键技术开发 | 1,800.00 | 1,298.36 | 2,823.08 | 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盐酸、电子级氨水等电子湿化学品品质持续提升中,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盐酸、BOE工业化示范装置建成试车进行中。 | 通过提升金属除杂、颗粒去除、品质分析方法等关键技术,使公司现有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盐酸、电子级氨水等电子湿化学品品质进一步提升。 | 国内领先 | 持续提升通用电子湿化学品的品质,以满足集成电路制造工艺节点不断进步的要求。 |
7 | 电子化学品在集成电路中应用开发(三期) | 1,600.00 | 520.92 | 1,023.93 | 报告期内,新增了20余家客户、5款产品的批量供应。 | 为集成电路各工艺段需要制作相应试样柜,并与集成电路厂商生产机台对接,实现生产与测试零切换。 | 国内领先 | 在产品应用端进行定制化的技术开发,与集成电路厂商生产机台对接,实现生产与测试零切换,解决产品在客户端使用的技术问题。 |
8 | 复配型功能性电子化学品开发 | 4,685.00 | 1,212.80 | 4,040.49 | 实验室产品配方持续开发中,多款产品通过客户试用,产业化项目实施推进中。 | 进行蚀刻液配方的设计、研发,对混配方式、温度、物料配比进行优化,对颗粒去除、金属离子去除进行研究,产品在客户端提供验证。 | 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实现国产替代。 | 针对45nm,28nm,14nm及以下集成电路制造中段、后段的刻蚀后清洗液进行开发,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实现国产替代。 |
9 | MA1研发 | 500.00 | 80.53 | 284.37 | BOE、混酸实验室产品客户测试中,产业化装置推进实施中。 | 开发出国内集成电路制造先进制程用电子级混酸、缓冲氧化物刻蚀液系列产品,并 | 满足8英寸,12英寸集成电路制造用单晶硅刻蚀液、缓 | 开发满足8英寸,12英寸集成电路制造用单晶硅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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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在客户端的应用。 | 冲氧化物刻蚀液等定制化需求。 | 蚀液、缓冲氧化物刻蚀液等定制化产品,满足客户国产化供应需求。 | ||||||
10 | 功能性化学品工业化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应用 | 616.00 | 224.11 | 359.97 | 产业化方案已确定,示范装置建设实施中 | 复配型功能性电子化学品工业化技术开发并具备产业化能力。 | 成功开发BOE(β)混酸(β)、配方溶剂相清洗液(β)的工业化生产技术并建成产业化装置。 | 工业化产品供应定制化客户 |
11 | 氟化氢气体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519.80 | 565.91 | 649.42 | 目标已完成,内部验收进行中。 | 高纯氟化氢气体质量指标≥99.999%;建立高纯氟化氢气体轻组分检测方法。 | 满足国内高端客户的使用需求 | 供应国内高端客户 |
12 | 电子级盐酸关键技术开发 | 787.00 | 538.84 | 702.73 | 按计划完成,验收准备中。 | 阴离子含量≤0.1ppm金属杂质≤10ppt | 满足国内高端客户的使用需求 | 国内国产化市占率领先 |
13 | 光刻胶中感光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 50.00 | 0.57 | 15.12 | 开发进行中。 | 委托开发三种光刻胶感光材料,产品得到下游客户认可。 | 填补空白 | 形成公斤级生产工艺路线。 |
14 | 电子级氟氮混合气工业化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800.00 | 333.90 | 548.46 | 产品包装技术开发中,生产装置建设完成,试车准备中。 | 1、开发出高纯度、品质稳定性的电子级氟氮混合气产业化技术;2、建成电子级氟氮混合气生产装置。 | 满足客户需要 | 产品满足国内客户需要。 |
15 | 超纯氨水生产工艺优化及品质提升 | 418.00 | 421.78 | 585.49 | 目标已完成,验收准备中。 | 在新氨水装置的建设同步实施生产工艺及材料的优化,提升氨水品质 | 氨水产品品质稳定达到UPSSS级 | 氨水产品品质稳定达到G5级,市占率提升。 |
16 | 2021年集 | 1,790.00 | 246.74 | 554.77 | 已完成项目牵头单位对公 | 电子级氢氟酸、硝酸、盐酸、 | 国内先进 | 电子级氢氟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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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路制造产线零部件、材料和关键设备-关键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验证项目 | 司项目验收。 | 氨水的单项金属杂质小于0.1ppb,0.1μm颗粒小于25个/毫升。 | 硝酸、盐酸和氨水的品质提升改扩建并实施检测、存储、运输、研发等产业链后端及产业配套能力建设。 | |||||
17 | 金属蚀刻液开发项目 | 949 | 49.43 | 49.43 | 实验室开发完成,量产装置建设中 | 产品成功应用国内半导体核心客户。 | 国内先进 | 产品满足国内核心客户的需要。 |
18 | BOE产品表面活性剂联合开发 | 146.2 | 41.65 | 41.65 | 项目按计划开展 | 开发出BOE表面活性剂的合成和纯化方法,并试制出符合要求的高纯样品, | 国内领先 | 替代进口 |
合计 | / | 17,521.80 | 7,314.17 | 14,666.56 | / | / | / | / |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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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08 | 10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19 | 17.4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005.74 | 2,594.8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7.83 | 25.9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14 |
本科 | 76 |
专科 | 10 |
高中及以下 | 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 |
60岁及以上 | 2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创新优势技术创新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首先,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在研发方面持续投入,研发费用逐年增加。研发费用的持续投入为公司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升级能力和打造不断深化的技术创新优势提供了重要保障。
其次,在技术成果方面,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也为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成果。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公司已掌握产品制备技术、产品检验技术、包装物处理技术等电子化学材料的关键核心技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68项国家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除承担3项国家级、10余项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外,公司技术及产品还获得中国化工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集成电路创新联盟第四届“IC创新奖”—技术创新奖、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1年度浙江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集成电路材料创新
/
联盟五星产品证书、“中芯国际—系列产品(硫酸、氢氟酸、硝酸、氨水、氯气)批量供应五周年”、“华虹宏力—国产超纯电子湿化学品首家量产供应商系列产品合作八周年”等多项殊荣。第三,高素质、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是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根本保障。公司始终重视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形成了深厚的人才储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711人,其中研发人员为108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5.19%,其中中高级工程师37名。研发人员专业覆盖面广,涵盖化工、电子、材料、物理、化学等专业领域。
最后,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公司已实现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部分前驱体材料的成熟量产,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集成电路高端市场领域,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
2、产品品类丰富优势
公司业务已涵盖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三大板块,产品包括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盐酸、电子级氨水、缓冲氧化物刻蚀液、硅刻蚀液、高纯氯气、高纯氯化氢、高纯六氟化钨、高纯氟碳类气体、HCDS、BDEAS、TDMAT等多种产品品类,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生产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以及前驱体材料的企业之一,具备产品品类丰富的优势。
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领域客户对于电子化学材料的需求具有多样化、分散化的特点。公司可根据下游客户在不同工艺环节对于电子化学材料的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的产品品种、规格等,搭配与产品相适应的供应模式,为客户提供专业整体解决方案,能够减少客户的采购流程及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
3、品质管理优势
在品质管理方面,公司通过SGS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成功导入半导体行业的管理方法,并配备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发生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光腔衰荡光谱仪等高精度分析检测设备,对品质的要求融入到产品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依托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产品性能稳定、品质卓越。
4、客户资源优势
电子湿化学品和电子特种气体具有技术要求高、功能性强、产品随电子行业更新快等特点,且产品品质对下游产品的质量和良率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生产企业对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的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需要通过需求对接、技术指标比对、现场稽核、送样测试、小批试用、批量供应、应用支持等严格流程。同时,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在下游客户的生产成本占比相对较小,但测试成本较高,一旦与下游企业合作,就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会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客户壁垒。
公司产品凭借优良的性能及良好的服务取得了各大客户的认可,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产品认可度,与各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较高的客户粘性。公司的电子湿化学品已获得了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集团、台积电、SK海力士、台湾联电、英特尔、华润微电子、合肥长鑫、厦门联芯等多家知名的半导体企业的认可;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也已陆续进入如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集团、SK海力士、日本铠侠、青岛芯恩,合肥长鑫、上海华力、福建晋华、厦门联芯、士兰微、立昂微、华润微电子、德州仪器、京东方、华星光电等主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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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试用与供应阶段。优质的客户资源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和盈利水平等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后续业务的持续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团队优势公司在研发、管理、营销和生产方面的核心骨干成员大多拥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凭借多年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经验,引导着公司进行产品开发及工艺持续提升、销售网络建设、客户端应用支持等工作的开展。
公司在重视产品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的同时,在生产管理方面不断学习日韩、欧美、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严格生产管控,做到产品质量和生产流程的精益求精。因此,公司的产品质量等级在业内保持领先优势。同时,公司秉持团队合作、利益共享的理念,通过股权激励、合理的岗位和薪酬设计等方式将核心团队紧密团结起来,为公司构建起了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1.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7.55万元。由于受市场竞争影响,部分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下滑,导致销售毛利率下降;同时部分产品产生的营收仍较小,尚未实现规模效应,公司面临较高的折旧压力;且研发投入不断增大及公司经营不断扩大,管理成本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半导体行业需求出现一定回暖,但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可能对上游半导体材料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仍然存在,如在后续的扩产过程中,出现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半导体行业内卷竞争加剧等宏观环境恶化情况,亦或未按计划推动产品的客户认证进度或公司未能按计划扩大产品销售等经营情况,都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的电子化学材料主要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产业,此类产业具有技术革新频繁、迭代快速的特点,随着下游产业自身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对电子化学材料的纯度、金属杂质含量、颗粒数量和粒径等技术指标要求将不断提高,若公司无法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将导致公司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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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代速度落后于下游客户的研发进程,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下降,公司可能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坚持“让靠谱值得”的人才理念,立足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支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人员激励制度,但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仍将面临市场变化的考验,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客户认证风险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生产企业对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前驱体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驱体材料及部分含氟特种气体仍以客户端的验证为主,导入周期长。若公司上述送样产品的认证进度或公司现有产品在新客户端的认证进度不及预期,不仅无法覆盖新产品的单位成本,而且对公司未来的产品品种丰富及营业收入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如果未来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公司员工工作疏忽导致操作不当,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甚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风险公司下游集成电路等企业对电子湿化学品和电子特种气体的产品稳定度要求高,例如应用于集成电路晶圆加工生产线的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电子湿化学品金属杂质含量千亿分之一(10
-11)级、电子特种气体金属杂质含量百亿分之一(10
-10)级的细微波动就会对整条生产线产品良率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这些客户生产线的价值极高,一旦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的不稳定造成客户的损失,将导致公司面临产品质量纠纷或诉讼,可能导致巨额赔偿的风险。
4、环保风险公司的电子湿化学品主要工艺为精密控制下的物理纯化工艺和配方性的混配工艺,电子特种气体主要工艺为物理过程,少部分涉及化学反应,存在着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同时,因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可能产生的环保事故,也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供应商集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28,207.94万元,占年度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为41.07%,供应商较为集中。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可能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不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较低的风险报告期内,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电子特种气体二期及前驱体材料等产品仍未有效放量,产能利用率低等因素,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尚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若公司无法弥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差距,将对公司业务拓展、收入增长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较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27,773.63万元和29,675.9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1.82%和7.39%。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扩大生产规模,但由于公司的生产线从投产至达到设计产能,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若公司营收规模的增长无法消化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新增折旧,公司将面临业绩下降的风险。
3、商誉减值风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6,446.08万元,为公司收购凯圣氟化学和博瑞电子产生的商誉分别为5,710.66万元和735.42万元。公司下游行业长期处于增长态势,但短期需求呈现一定的波动性的特征。如果后续宏观经济环境持续恶化或下游行业出现趋势性下降,使得凯圣氟化学或博瑞电子的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降,亦或上述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产能爬坡或新增产品的客户认证进度不及预期,导致营收规模增长难以有效覆盖固定资产相关折旧摊销成本,则公司存在商誉发生减值的风险。
4、存货滞销和跌价风险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3,872.0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形成原因主要为博瑞电子部分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和前驱体材料产品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营业收入较少,单位成本较高,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若未来下游行业市场景气度下降、市场价格下跌,或者公司投产的新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原值,公司可能会面临存货滞销和存货跌价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目前以集成电路客户为主,显示面板与光伏等客户为辅。当前下游消费电子、计算机、通信、汽车、物联网等终端应用领域需求出现一定的回暖,但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可能对上游半导体材料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国内因行业内卷竞争加剧,行业环境日趋恶化,同质化竞争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利于行业持久发展,因而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多元化是抗风险的主要途径。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受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各别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全球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如国际贸易政策、关税、附加税、出口限制或其他贸易壁垒情况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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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恶化,可能对半导体终端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传导至半导体产业供应链上游,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50.45万元,同比增长15.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1,52万元,同比下降26.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7.55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01,392.89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1.3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02,954.03万元,较报告期期初下降0.03%。(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29,504,485.00 | 894,015,891.56 | 15.16 |
营业成本 | 882,654,440.05 | 715,679,819.86 | 23.33 |
销售费用 | 24,141,949.60 | 22,281,880.98 | 8.35 |
管理费用 | 52,668,612.64 | 62,612,830.74 | -15.88 |
财务费用 | -32,698,557.54 | -7,176,837.7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73,141,670.92 | 63,655,034.98 | 14.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94,918.64 | 101,019,333.38 | -40.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406,951.30 | -1,476,998,489.5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52,953.45 | 1,650,706,712.61 | -98.7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营收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且部分产品受市场竞争的影响产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的下降,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高出了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对应的销售费用也有所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股份支付分摊到期,股份支付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相较上期金额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应付票据下降,期初应付票据到期解付导致采购商品及劳务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50.4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16%,发生营业成本88,265.4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33%,具体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集成电路 | 758,363,409.70 | 632,963,542.18 | 16.54 | 22.31 | 32.73 | 减少6.54个百分点 |
显示面板 | 92,796,114.52 | 77,692,985.68 | 16.28 | 20.56 | 28.55 | 减少5.2个百分点 |
光伏 | 56,977,902.31 | 60,975,577.57 | -7.02 | -38.03 | -29.87 | 减少12.45个百分点 |
其他 | 121,367,058.47 | 111,022,334.62 | 8.52 | 15.50 | 21.48 | 减少4.5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子湿化学品 | 749,064,048.13 | 658,804,511.37 | 12.05 | 15.32 | 25.33 | 减少7.03个百分点 |
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 | 246,640,294.93 | 195,590,931.63 | 20.70 | 43.72 | 49.86 | 减少3.25个百分点 |
其他 | 33,800,141.94 | 28,258,997.05 | 16.39 | -53.60 | -52.52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939,420,624.89 | 801,993,784.85 | 14.63 | 19.09 | 29.37 | 减少6.78个百分点 |
境外 | 90,083,860.11 | 80,660,655.20 | 10.46 | -14.37 | -15.78 | 增加1.5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972,491,710.69 | 835,136,742.68 | 14.12 | 11.94 | 20.18 | 减少5.89个百分点 |
经销 | 57,012,774.31 | 47,517,697.37 | 16.65 | 125.74 | 128.65 | 减少1.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从行业分布看,收入主要来源集成电路行业,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75,836.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3.66%;从产品划分看,收入主要来源电子湿化学品,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74,906.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2.76%;从业务区域看,收入主要来源境内,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93,942.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1.25%;从销售模式看,公司主要以直销为主,报告期内实现直销收入97,249.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94.46%。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子湿化学品 | 吨 | 117,469.10 | 123,147.41 | 7,622.52 | 20.53 | 22.09 | 6.80 |
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 | 吨 | 2,543.69 | 2,454.22 | 275.64 | 36.88 | 37.87 | 98.70 |
产销量情况说明
电子湿化学品销售量包含了通过外购以贸易形式进行销售的数量。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集成电路 | 营业成本 | 632,963,542.18 | 71.71 | 476,896,246.49 | 66.64 | 32.73 | |
显示面板 | 营业成本 | 77,692,985.68 | 8.80 | 60,439,289.78 | 8.44 | 28.55 | |
光伏 | 营业成本 | 60,975,577.57 | 6.91 | 86,951,260.93 | 12.15 | -29.87 | |
其他 | 营业成本 | 111,022,334.62 | 12.58 | 91,393,022.66 | 12.77 | 21.4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电子湿化学品 | 材料动力 | 393,362,188.17 | 46.04 | 329,786,132.40 | 50.26 | 19.28 | |
直接人工 | 15,716,894.96 | 1.84 | 14,035,834.02 | 2.14 | 11.98 | ||
制造费用 | 158,680,488.39 | 18.57 | 123,954,286.78 | 18.89 | 28.02 | ||
运输费用 | 91,044,939.85 | 10.66 | 57,862,256.67 | 8.82 | 57.35 | ||
电子特种 | 材料动力 | 74,391,302.59 | 8.71 | 68,212,100.01 | 10.40 | 9.06 |
/
气体及前驱体 | 直接人工 | 7,709,489.74 | 0.9 | 8,541,541.35 | 1.30 | -9.74 |
制造费用 | 96,802,040.37 | 11.33 | 41,276,319.69 | 6.29 | 134.52 | |
运输费用 | 16,688,098.93 | 1.95 | 12,488,719.83 | 1.90 | 33.6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3,170.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1.9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5,928.0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76%。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1 | 125,123,887.70 | 12.15 | 否 |
2 | 客户2 | 122,459,354.00 | 11.89 | 否 |
3 | 客户3 | 73,064,860.66 | 7.10 | 否 |
4 | 客户4 | 59,280,256.22 | 5.76 | 是 |
5 | 客户5 | 51,776,649.56 | 5.03 | 否 |
合计 | / | 431,705,008.14 | 41.9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8,207.9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1.0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457.1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0.86%。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1 | 109,536,323.87 | 15.95% | 否 |
2 | 供应商2 | 74,571,710.03 | 10.86% | 是 |
3 | 供应商3 | 36,859,126.56 | 5.37% | 否 |
4 | 供应商4 | 31,390,987.17 | 4.57% | 否 |
5 | 供应商5 | 29,721,256.91 | 4.33% | 否 |
合计 | / | 282,079,404.54 | 41.0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供应商5为2024年新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3、费用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24,141,949.60 | 22,281,880.98 | 8.35 | 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对应的销售费用也有所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52,668,612.64 | 62,612,830.74 | -15.88 | 主要系股份支付分摊到期,股份支付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相较上期金额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32,698,557.54 | -7,176,837.73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73,141,670.92 | 63,655,034.98 | 14.90 | 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94,918.64 | 101,019,333.38 | -40.91 | 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应付票据下降,期初应付票据到期解付导致采购商品及劳务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406,951.30 | -1,476,998,489.56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52,953.45 | 1,650,706,712.61 | -98.71 | 主要系上期收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86,029,322.60 | 39.51 | 1,570,969,406.57 | 39.66 | 0.9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37,787.48 | 0.09 | 163,983,895.03 | 4.14 | -97.78 | 主要系本期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30,717,259.08 | 0.77 | 28,478,009.43 | 0.72 | 7.86 | / |
应收账款 | 263,215,827.74 | 6.56 | 215,756,018.49 | 5.45 | 22 |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451,563.03 | 1.03 | 32,957,373.09 | 0.83 | 25.77 | / |
预付款项 | 22,859,436.76 | 0.57 | 19,531,179.48 | 0.49 | 17.04 | / |
其他应收款 | 3,197,406.96 | 0.08 | 3,460,964.63 | 0.09 | -7.62 | / |
存货 | 223,647,929.87 | 5.57 | 194,016,362.70 | 4.90 | 15.2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051,492.60 | 1.07 | 54,517,911.77 | 1.38 | -21.03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2,810,947.20 | 1.56 | 9,401,290.74 | 0.24 | 568.11 | 主要系本期投资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0.10 | 4,000,000.00 | 0.10 | 0.00 | / |
固定资产 | 1,277,736,279.52 | 31.83 | 1,242,969,708.47 | 31.38 | 2.8 | / |
在建工程 | 296,759,053.06 | 7.39 | 275,654,411.61 | 6.96 | 7.66 | / |
使用权资产 | 393,011.32 | 0.01 | 2,018,694.65 | 0.05 | -80.53 |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76,253,584.72 | 1.9 | 64,908,545.13 | 1.64 | 17.48 | / |
商誉 | 64,460,796.60 | 1.61 | 64,460,796.60 | 1.63 | 0.00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49,302.22 | 0.07 | 3,089,481.22 | 0.08 | -7.77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02,886.13 | 0.26 | 10,877,170.80 | 0.27 | -5.2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5,000.00 | 0.01 | - | / | ||
短期借款 | 93,067,006.12 | 2.32 | 35,673,156.95 | 0.90 | 160.89 | 主要系本期增加 |
/
短期借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204,951,653.76 | 5.11 | 287,322,627.18 | 7.25 | -28.67 | / |
应付账款 | 362,519,077.56 | 9.03 | 290,084,342.92 | 7.32 | 24.97 | / |
合同负债 | 2,647,420.58 | 0.07 | 11,995,512.39 | 0.30 | -77.93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8,743,715.05 | 0.47 | 16,457,457.20 | 0.42 | 13.89 | / |
应交税费 | 4,948,932.69 | 0.12 | 6,103,056.27 | 0.15 | -18.91 | / |
其他应付款 | 9,877,394.03 | 0.25 | 13,128,269.16 | 0.33 | -24.7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52,222.62 | 0.32 | 21,714,660.77 | 0.55 | -41.73 | 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5,077,067.96 | 0.62 | 167,719.05 | 0.00 | 14851.83 | 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无法终止确认的票据余额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65,050,000.00 | 1.62 | 71,634,100.00 | 1.81 | -9.19 | / |
租赁负债 | 0 | 152,969.59 | 0.00 | -100 | 主要系本期不存在大于一年的租赁负债额 | |
递延收益 | 93,902,541.62 | 2.34 | 85,568,175.91 | 2.16 | 9.7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636,471.50 | 0.22 | 9,374,006.72 | 0.24 | -7.87 | /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章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6,320.00 | 0.00 | 不适用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配方型功能化学品及前驱体材料业务 | 新设和增资 | 37,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 已完成全部出资 | -63.40 | 详见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详见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
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玻璃制品(高纯石英材料)相关业务 | 新设和增资 | 5,320.00 | 40.00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全部出资 | -145.03 | 详见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电子湿化学品业务 | 增资 | 18,8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 | 已完成全部出资 | 不适用 | 详见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电子湿化学品业务 | 增资 | 25,200.00 | 100.00 | 募集资金 | 已完成全部出资 | 不适用 | 详见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合计 | / | / | 86,320.00 | / | / | / | -208.43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追加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00,941,268.12 | 49,505.32 | 185,216,044.63 | 337,117,467.56 | - | 49,089,350.51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983,895.03 | 49,505.32 | 40,000,000.00 | 200,395,612.87 | 3,637,787.48 | |||
应收账款融资 | 32,957,373.09 | - | 145,216,044.63 | 136,721,854.69 | - | 41,451,563.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 | - | - | - | 4,000,000.00 | ||
合计 | 200,941,268.12 | 49,505.32 | 185,216,044.63 | 337,117,467.56 | - | 49,089,350.5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电子湿化学品业务 | 30,000.00 | 100.00 | 132,961.03 | 59,691.72 | 74,559.39 | 5,676.71 |
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业务 | 72,600.00 | 100.00 | 93,945.85 | 59,573.86 | 20,104.55 | -2,152.60 |
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电子湿化学品业务 | 20,000.00 | 100.00 | 77,025.51 | 65,734.74 | 7,024.35 | -2,751.74 |
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配方型功能化学品及前驱体材料业务 | 10,000.00 | 100.00 | 41,743.66 | 36,936.60 | 0.00 | -63.40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业务 | 2,600.00万美元 | 51.00 | 21.816.29 | 17,019.42 | 6,406.62 | 237.57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商贸业务 | 300.00万美元 | 49.00 | 3,703.75 | 2,246.18 | 6,501.03 | 327.54 |
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玻璃制品(高纯石英材料)相关业务 | 13,300.00 | 40.00 | 12,974.62 | 12,937.43 | 0.00 | -362.57 |
/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2024年,国际地缘政治的消极影响仍旧持续,全球半导体行业在经历了前两年的阶段性调整之后,正凭借新兴技术的驱动走出低谷迎来强劲复苏,市场规模首度突破6000亿美元,产业链上下游的上市公司有望迎来新的增长机遇。但随着一系列新技术和新应用场景的出现,半导体行业将继续面临快速变化和竞争激烈的环境。
AI和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和更广泛的应用,极大地带动了相关算力、存储芯片的市场需求,业界认为未来几年生成式人工智能将影响超过70%的半导体产品。但同时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半导体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边缘计算的兴起将要求更高的处理能力和更低的功耗,促使半导体公司开发更高效、更智能的芯片解决方案。
5G技术推动需求增长:随着全球范围内5G网络的不断扩张和智能设备的普及,对高速、低延迟和高带宽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这将促使半导体行业供应链的增长,并带来更多创新和投资机会。
物联网和传感器应用的增长:物联网和传感器技术的广泛应用将持续推动需求增长。这包括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智能交通和农业等领域,为半导体行业带来更多机遇。
新材料和制造技术的突破:新材料和制造技术的发展将推动半导体产业的进步。例如,氮化镓(GaN)和碳化硅(SiC)等宽禁带材料的应用以及新一代的制造技术,如极紫外光刻技术(EUV)和三维集成等,将提供更高性能和更小尺寸的芯片。
面向未来,半导体行业的发展仍具有深远而持久的源动力,其发展驱动力依旧强劲。公司主要产品作为关键半导体材料,国内外半导体产业发展将持续为公司发展提供源动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以质量赢得未来,深化技术研发与产品迭代双轮驱动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耕主业,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深耕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气、前驱体材料等电子化学材料,通过技术创新助力新产品开发和存量产品迭代升级。一方面通过对已有产品的持续提质扩产,进一步增强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加快多系列配方型功能化学品项目和前驱体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着力打造技术引领型业务组合,培育可持续增长新动能。
二是拓展边界,丰富平台型公司功能。在深耕电子化学材料的同时,公司将适时拓展产业边界,持续拓宽市场边界,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平台型公司。一方面主动识别宏观环境及行业趋势,探索海外市场本地化布局,进一步拓宽海外市场销售渠道,进入海外知名半导体企业的生态链;另一方面主动协同重要参股子公司推进高纯石英项目整合运营,融入全球半导体产业链。
/
三是在保持公司内生式增长的同时,公司将通过投资、并购和国内外合作等发展方式,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快集成电路制造材料国产替代的步伐,成为广受信赖的半导体产业生态伙伴,并在全球先进的半导体材料供应企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持续推进公司“二五”战略规划的落地和实施。
2.继续保持创新投入力度,开展研发项目及固定资产投入计划。重点实施前驱体材料和配方型功能化学品研发和建设项目及已有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气扩能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的筹划和建设、高纯石英海外工厂运营。
3.通过组织优化变革,进一步加强内部运营水平提升工作。从品质、成本、服务、数字化等方面入手,提高竞争力,升级运营水平。
4.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基于战略落地需要推进产业并购整合。持续挖掘国内外优质标的,寻求并购或合作机会。
5.强化公司内控及合规管理,为公司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6.2024年,公司完成“靠谱文化”理念体系建设,凝聚了全员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共识,公司将持续推进靠谱文化落地。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同时设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了对应的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和工作细则。为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保证。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公司治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2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1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等6项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童继红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0.00 | 是 |
张昊玳 | 副董事长 | 女 | 37 | 2023.11.16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0.00 | 否 |
董事 | 2022.08.15 | 2027.11.26 | |||||||||
刘云华 | 董事 | 男 | 55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0.00 | 是 |
舒恺 | 董事 | 男 | 34 | 2023.11.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0.00 | 否 |
陈刚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6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99.9 | 否 |
吴桂芳 | 职工董事 | 女 | 45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53.04 | 否 |
余伟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1.06.15 | 2027.06.14 | 0.00 | 0.00 | 0.00 | - | 8.00 | 否 |
徐静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2024.11.27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0.67 | 否 |
石建宾 | 独立董事 | 男 | 34 | 2024.11.27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0.67 | 否 |
吴瑷鲡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1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0.00 | 否 |
钱红东 | 监事 | 男 | 57 | 2024.11.27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2.13 | 否 |
徐建仙 | 职工监事 | 女 | 40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19.57 | 否 |
贺辉龙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8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72.52 | 否 |
/
张学良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9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75.77 | 否 |
陈东强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63.93 | 否 |
何永根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73.80 | 否 |
陈立峰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55.97 | 否 |
孙琳 | 财务负责人 | 男 | 46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49.45 | 否 |
程文海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0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59.87 | 否 |
张广第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55.44 | 否 |
付铁柱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54.19 | 否 |
李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1.06.15 | 2027.11.26 | 0.00 | 0.00 | 0.00 | - | 53.47 | 否 |
全泽(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1.06.15 | 2024.11.27 | 0.00 | 0.00 | 0.00 | - | 7.33 | 否 |
鲁瑾(离任) | 独立董事 | 女 | 55 | 2021.06.15 | 2024.11.27 | 0.00 | 0.00 | 0.00 | - | 7.33 | 否 |
叶苏甜(离任) | 监事 | 女 | 43 | 2021.06.15 | 2024.11.27 | 0.00 | 0.00 | 0.00 | - | 0.0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813.05 | / |
注1:上表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数量不包含间接持股。注2: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其在任期间的报酬总额。注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余伟平为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起始任职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故任期终止时间为2027年6月14日。注4:上表中全泽、鲁瑾、叶苏甜均为任期届满离任,请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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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童继红 | 196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0年8月至1998年6月,历任巨化股份硫酸厂技术员、副主任、总工程师;1998年7月至今,历任巨化股份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巨化股份董事;2011年3月至今,历任巨化集团副总工程师、创新发展部部长、总工程师;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董事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张昊玳 | 198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转包财务处主管,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资深部门副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
刘云华 | 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1998年7月,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科员;1998年8月至2004年7月,任巨化股份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主管;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8月至今,历任巨化股份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巨化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舒恺 | 199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至2023年3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一级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资深主管;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陈刚 | 196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2005年11月,历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设备科工程师、车间主任、机动科科长;2005年11月至2010年10月,历任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凯圣氟化学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巨化集团特种气体项目筹备组组长;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博瑞电子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历任中巨芯有限总经理、职工董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吴桂芳 | 198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希世软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开发部翻译;2006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杭州同行翻译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凯恒电子营销部外贸业务员;2015年6月至2018年11月,历任博瑞电子专员、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5月,历任中巨芯有限综合管理部总监、工会主席、职工董事;2021年6月至2024年2月,任综合管理部总监、工会主席、职工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企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
余伟平 | 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1993年8月至2001年8月任中国华润总公司开发部业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1月至2012年5月,历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徐静 | 198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澳洲注册会计师。2011年6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讲师;现任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石建宾 | 199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专员、政策服务部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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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现任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吴瑷鲡 | 198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4月,任衢州口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部报关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任衢州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新支行综合柜员;2016年4月至今,任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内审法务;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钱红东 | 196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8月至2005年4月,任兰溪农药厂技术员、销售员;2005年5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建设科主管;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博瑞电子工程部总监;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任中巨芯有限建设部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建设部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徐建仙 | 1985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凯圣氟化学品管部技术员;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任博瑞电子品管部高级工程师;2019年4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品管部技术主管;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职工监事;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品管部技术主管、职工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体系管理主管、职工监事。 |
贺辉龙 | 197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贺辉龙于2000年8月至2014年4月,历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任巨化股份营销中心国际区域总监;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任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7月,任博瑞电子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张学良 | 1976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张学良于1999年8月至2010年11月,历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车间班长、质保中心工艺员、科研开发室主任;2010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凯圣氟化学总工程师;2018年8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陈东强 | 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陈东强于2002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科长;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凯圣氟化学营销部总监;2016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监;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何永根 | 197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何永根于2002年7月至2020年10月,历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资深副工程师、总监;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陈立峰 | 198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陈立峰于2012年7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情报所专员;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博瑞电子行政部经理、助理总监;2018年4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投资部总监;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职工监事;2021年6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证券部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监、董事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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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琳 | 1979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孙琳于2001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2002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巨化股份财务部专员;2008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巨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博瑞电子财务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财务负责人;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
程文海 | 197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程文海于1997年7月至2003年9月,任巨化股份合成氨厂车间技术员;2003年10月至2024年8月,历任凯圣氟化学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中巨芯衢州执行董事、总经理。 |
张广第 | 198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张广第于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任巨化股份合成氨厂车间工艺员;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任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科工艺员;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浙江衢州巨化昭和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历任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发展部研发主管、精细车间主任;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巨化集团安全环保督察组三组副组长;2015年5月至2024年1月,历任博瑞电子制造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交付中心总经理、生产技术部部长、博瑞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 |
付铁柱 | 198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付铁柱于2009年7月至2010年9月,历任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纤维素国家重点实验室助理研究员、科教部部长助理;2010年10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高分子所所长助理、研发管理部部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巨化股份电化厂研发中心副总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博瑞电子工程部资深技术总监;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任博瑞中硝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5月,任博瑞中硝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 |
李军 | 198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李军于2004年7月至2012年3月,任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分析测试中心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质监部副部长;2012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凯圣氟化学品管部副部长;2015年3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博瑞电子品管部部长、市场部部长;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任中巨芯有限研发中心总监;2021年6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创新中心总经理。 |
全泽(离任) | 1971年11月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全泽于1998年1月至2001年4月,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1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6月至2021年1月,任上海迪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上海玑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监事;2021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鲁瑾(离任) | 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鲁瑾于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浙江省嘉兴市电子工业局科员;1996年10月至今,任北京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1月至今,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秘书处常务副秘书长;2021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叶苏甜(离任) | 198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叶苏甜于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业务中心国际融资经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中心司库团队投融资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远致富海投资部投资总监;2021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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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间接持股数 | 间接持股变动情况 | 本报告期末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权益比例(%) |
陈刚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104.39万股 | - | 0.7476 |
吴桂芳 | 职工董事 | 420.72万股 | - | 0.2848 |
钱红东 | 监事 | 242.72万股 | 0.1643 | |
贺辉龙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87.71万股 | - | 0.4655 |
张学良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87.71万股 | - | 0.4655 |
陈东强 | 副总经理 | 372.18万股 | 32.37万股 | 0.2519 |
何永根 | 副总经理 | 339.81万股 | - | 0.2300 |
陈立峰 | 董事会秘书 | 420.72万股 | - | 0.2848 |
孙琳 | 财务负责人 | 400.50万股 | - | 0.2711 |
程文海 | 核心技术人员 | 420.72万股 | - | 0.2848 |
张广第 | 核心技术人员 | 420.72万股 | - | 0.2848 |
付铁柱 | 核心技术人员 | 420.72万股 | - | 0.2848 |
李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432.86万股 | 12.14万股 | 0.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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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童继红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2 | |
刘云华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董事 | 2010.072014.05 | |
吴瑷鲡 | 衢州市柯城区盈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07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童继红 | 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1 | 2024.08 |
张昊玳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三部资深部门副经理 | 2016.06 | |
张昊玳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5 | 2024.01 |
张昊玳 |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9 | |
张昊玳 | 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9 | |
张昊玳 | 安徽亚格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张昊玳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0 | |
刘云华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08 | |
刘云华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4 | |
舒恺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三部资深主管 | 2023.03 | |
舒恺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0 | |
舒恺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0 | |
舒恺 | 南京中安半导体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4.11 | |
陈刚 | 初芯(衢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0.12 | |
陈刚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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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04 | |
陈刚 | 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01 | |
吴桂芳 | 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1 | |
吴桂芳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2 | |
吴桂芳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2 | |
余伟平 | 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 2017.05 | |
余伟平 | 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 | |
余伟平 |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 | |
余伟平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9 | |
徐静 | 浙江财经大学 | 讲师 | 2011.06 | |
徐静 |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11 | |
石建宾 | 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 副秘书长 | 2021.10 | |
石建宾 |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12 | |
石建宾 |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11 | |
吴瑷鲡 | 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内审法务 | 2016.04 | |
吴瑷鲡 | 衢州市柯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2 | |
徐建仙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6 | |
张学良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 | 2024.12 |
陈东强 | 上海璨瑞半导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1 | |
陈立峰 | 初芯(衢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2 | |
孙琳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18.12 | |
孙琳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18.12 | |
全泽(离任) | 江苏普利匡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6.11 | |
全泽(离任) | 上海容修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2 | |
全泽(离任)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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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泽(离任)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1 | |
鲁瑾(离任) | 北京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6.10 | |
鲁瑾(离任) |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 经技部主任、常务副秘书长 | 2002.01 | |
鲁瑾(离任) | 中国再生能源学会 | 理事 | 2011.01 | |
鲁瑾(离任)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4 | |
鲁瑾(离任) |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8 | |
鲁瑾(离任) | 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0 | |
鲁瑾(离任) | 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06 | 2024.12 |
鲁瑾(离任) | 阜阳欣奕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08 | |
叶苏甜(离任) |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部投资总监 | 2013.05 | |
叶苏甜(离任) | 济宁市海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9 | |
叶苏甜(离任) |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5 | |
叶苏甜(离任) | 深圳轩元行智能交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9 | |
叶苏甜(离任) | 深圳市凯迪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0 | |
叶苏甜(离任) | 深圳天趣星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7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其他单位的任职不含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注:上述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统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和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后,依据权限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考核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独立董事按照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每月领取相应独立董事津贴;其他董事、监事不领取报酬和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高管团队绩效合约》领取相应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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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90.08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22.97 |
注:1、上述“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不包含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报酬。(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全泽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离任 |
鲁瑾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离任 |
叶苏甜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离任 |
徐静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石建宾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钱红东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13项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18项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6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 | 2024年9月 |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集成电路制造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 |
/
二十六次会议 | 9日 | (一期)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9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1月7日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9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童继红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3 |
张昊玳 | 否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3 |
刘云华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3 |
舒恺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3 |
陈刚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3 |
吴桂芳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3 |
余伟平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3 |
徐静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石建宾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鲁瑾(离任)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全泽(离任)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战略投资委员会 | 第一届成员:童继红(主任委员)、舒恺、刘云华、陈刚、鲁瑾第二届成员:童继红(主任委员)、舒恺、刘云华、陈刚、石建宾 |
提名委员会 | 第一届成员:余伟平(主任委员)、全泽、鲁瑾、童继红、张昊玳第二届成员:余伟平(主任委员)、徐静、石建宾、童继红、张昊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一届成员:余伟平(主任委员)、全泽、刘云华第二届成员:余伟平(主任委员)、徐静、刘云华 |
审计委员会 | 第一届成员:全泽(主任委员)、余伟平、刘云华第二届成员:徐静(主任委员)、余伟平、刘云华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3.15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04.19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08.09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提名孙琳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甘利英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09.27 | 审议《关于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暨审议选聘文件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10.18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
2024.12.06 | 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12.26 | 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0.25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陈刚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陈立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孙琳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3.15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管团队绩效合约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投资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1.24 | 审议《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03.15 | 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06.17 | 审议《关于追加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09.06 | 审议《关于实施集成电路制造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11.05 |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2024.12.26 | 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讨论,所有议案均通过。 | 无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7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1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02 |
销售人员 | 48 |
技术人员 | 108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140 |
合计 | 71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7 |
硕士 | 30 |
本科 | 280 |
专科及以下 | 394 |
合计 | 71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薪酬的激励性和公平性,营造积极的团队氛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薪酬政策。
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并建立多样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薪酬激励机制,公司根据制定的薪酬福利制度,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础保障,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相应的缴纳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培训课程体系优化、导师带徒管理机制建设、培训制度优化等多方面完善培训体系,2024年度开展了经营合规类培训与重点类培训,聚焦战略实现所需人才能力提升,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和岗位知识培训,培训内容覆盖技术、销售、生产、安全、管理等各方面,提升公司员工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夯实基础。
/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参加多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内容涉及董监高初任培训、并购重组、独董履职等方面,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合规经营发展提供保障。(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81,159小时、171,080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700.48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公司现有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15,179.7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977,742.66元。结合公司2025年的经营情况及2025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147,727.60万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386,380.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0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386,380.0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15,179.72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3.7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0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386,38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3.75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15,179.7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98,865,085.3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7,386,38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7,386,38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0,015,179.7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73.7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73,141,670.9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7.10 |
注: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团队2024年度绩效合约》及绩效考核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并领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监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与实施,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制定了对应的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和工作细则。为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还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保证。
此外,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经营活动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项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对公司日常经营或管理活动进行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设有4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凯圣氟化学、博瑞电子、中巨芯湖北与中巨芯衢州,其中博瑞电子控股1家子公司博瑞中硝。此外,公司设有1家分公司中巨芯上海分公司,凯圣氟化学设有1家分公司凯圣氟化学上海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电子参股1家公司博瑞商贸。此外,公司还直接参股2家公司为晶恒希道、芯链融创。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于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相关事项的管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广受信赖的半导体产业生态伙伴”,并以此为愿景指导公司积极承担责任和义务。在持续产业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逐步推进ESG理念融入公司的日常经营,为未来公司开展ESG相关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1、生态环境保护公司积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和相关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公司通过建立EHS管理体系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对污染物排放控制进行系统化管理,并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努力减少业务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致力于实现公司可持续经营。同时,公司下属公司均按要求制订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贮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及评估,持续改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装备以及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可能发生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如扶农助农工会活动等,坚持履行企业责任;公司关注员工权益保护,把实现和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和定期举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并通过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履行民主管理程序,听取员工的意见,努力保障、维护员工个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员工满意度;公司重视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已完成骨干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择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以持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公司不断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员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3、公司治理公司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分明、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期间,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订,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的制度保证。公司将持续加
/
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问责制度,持续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保护股东权益,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未来,公司将逐步系统化建立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为企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265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凯圣氟化学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凯圣氟化学、博瑞电子、博瑞中硝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各重点排污单位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排放单位 | 范围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报告期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是否超标 |
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 | 纳管 | 1 | 50mg/L | 1.056 | 2.236 | 否 |
氨氮 | 纳管 | 5mg/L | 0.016 | 0.224 | 否 | |||
废气 | 氯化氢 | 处置后高空排放 | 2 | 100mg/m3 | 0.240 | 1.007 | 否 | |
氯气 | 2 | 65mg/m3 | 0.153 | 0.275 | 否 | |||
乙酸乙酯 | 1 | 200mg/m3 | 0.007 | 0.341 | 否 | |||
异丙醇 | 350mg/m3 | 0.00000059- | 0.211 | 否 | ||||
二氯甲烷 | 200mg/m3 | 0.0036 | 0.607 | 否 | ||||
挥发性有机物 | 120mg/m3 | 1.746 | 2.282 | 否 | ||||
正己烷 | 1 | 100mg/m3 | 0.009 | 0.0524 | 否 |
/
SO2 | 园区焚烧炉处置后高空排放 | 1 | 100mg/m3 | 0.003 | 0.003 | 否 | ||
NOX | 300mg/m3 | 0.032 | 0.032 | 否 | ||||
烟尘 | 30mg/m3 | 0.002 | 0.002 | 否 | ||||
HF | 4mg/m3 | 0.128 | 0.128 | 否 | ||||
二噁英 | 0.5mg/m3 | 0.77TEQmg | 0.77TEQmg | 否 | ||||
固体废弃物(含危险) | 废馏分及釜残 | 焚烧 | / | / | 50.766 | 109.081 | 否 | |
废树脂 | 焚烧 | / | / | 0.349 | 16 | 否 | ||
废机油 | 焚烧 | / | / | 0.618 | 3.118 | 否 | ||
废包装材料 | 焚烧 | / | / | 1.996 | 2.31 | 否 | ||
废活性炭 | 焚烧 | / | / | 7.586 | 49.5 | 否 | ||
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 焚烧 | / | / | 0.968 | 1 | 否 | ||
盐渣 | 焚烧 | / | / | 0.675 | 173.56 | 否 | ||
废过滤材料 | 焚烧 | / | / | 0.542 | 1.561 | 否 | ||
废水处理污泥 | 焚烧 | / | / | 0.566 | 9 | 否 | ||
废异丙醇 | 焚烧 | / | / | 1.823 | 1.95 | 否 | ||
废分子筛 | 焚烧 | / | / | 1.158 | 198.494 | 否 | ||
废硝酸 | 焚烧 | / | / | 0.063 | 0.6 | 否 |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氟化物 | 预处理后纳管 | 1 | 10mg/L | 0.024 | 0.056 | 否 |
COD | 50mg/L | 0.118 | 0.466 | 否 | ||||
氨氮 | 5mg/L | 0.012 | 0.047 | 否 | ||||
废气 | 氟化物 | 处置后高空排放 | 2 | 3mg/m3 | 0.045 | 0.544 | 否 | |
固体废弃物(含危险) | 废机油 | 焚烧 | / | / | 0.346 | 0.950 | 否 | |
废吸附剂 | 焚烧 | / | / | 12.897 | 53 | 否 | ||
废载冷剂 | 焚烧 | / | / | 0.083 | 0.7 | 否 |
/
废包装材料 | 焚烧 | / | / | 0.576 | 1.416 | 否 | ||
废纯化剂 | 焚烧 | / | / | 8.77 | 29.83 | 否 | ||
分析废液 | 焚烧 | / | / | 1.866 | 1.18 | 否 | ||
废阳极板 | 焚烧 | / | / | 0.427 | 14.329 | 否 | ||
废抹布 | 焚烧 | / | / | 0.007 | 0.35 | 否 | ||
废电解质 | 焚烧 | / | / | 3.326 | 16.665 | 否 | ||
纯化残渣 | 焚烧 | / | / | 1.178 | 22.108 | 否 |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Cr | 纳管 | 100mg/L | 0.34 | 5.712 | 否 | |
氨氮 | 20mg/L | 0.015 | 0.460 | 否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处置后高空排放 | 1 | 400mg/Nm3 | 1.082 | 1.223 | 否 | |
氮氧化物 | 2 | 240mg/Nm3 | 0.948 | 14.714 | 否 | |||
氯化氢 | 1 | 100mg/Nm3 | 0.0395 | 3.348 | 否 | |||
氟化物 | 4 | 3mg/Nm3 | 0.146 | 1.500 | 否 | |||
氨 | 1 | 10mg/Nm3 | 0.0899 | 0.723 | 否 | |||
固体废弃物(含危险) | 废包装物 | 焚烧 | / | / | 599.638 | 725.732 | 否 | |
废滤芯/废树脂 | 焚烧 | / | / | 1.385 | 7.2 | 否 | ||
废吸酸棉 | 填埋 | / | / | 2.668 | 3 | 否 | ||
实验室废液 | 焚烧 | / | / | 95.715 | 160 | 否 | ||
废乙二醇 | 焚烧 | / | / | 15.161 | 20 | 否 | ||
酸洗废水 | 焚烧 | / | / | 22.944 | 58.35 | 否 | ||
废清洗液 | 焚烧 | / | / | 3.767 | 10 | 否 | ||
废矿物油 | 焚烧 | / | / | 1.369 | 2 | 否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要求,建立并执行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持续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开展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工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用。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于2024年7月取得“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编号:潜环评审函〔2024〕43号);2024年9月取得“中巨芯(衢州)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环评批复(批复号:衢环智造建〔2024〕61号)、“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1002吨/年含氟电子气体提质增效项目”环评批复(批复编号:衢环智造建〔2024〕54号);2024年12月取得“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00吨蚀刻液项目”环评批复(批复编号:衢环智造建〔2024〕86号)。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下属公司均按要求制订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属地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及评估,持续改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装备以及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B1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802-224-009-M2024-01-31;《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B2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802-224-010-M2024-01-31;《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802-2024-126-H;《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802-2022-078-H;《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29005-2023-H气+M水。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标准和省市环保部门相关规定,结合下属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环境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点位、频率及分析项目,依据监测方案对各排放口及厂界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开展自行检测。截至报告期末,下属公司环境相关指标均符合国家环保部门设定的安全标准。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资源能耗主要为水、电、蒸汽等。排放物为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排放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并遵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积极采取减排措施,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实现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2,002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能源名称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
水(吨) | 477,361 | 78,274 | 9,429 | 91,360 |
电(度) | 25,821,618 | 21,687,913 | 4,073,552 | 1,165,266 |
蒸汽(吨) | 65,256 | 16,347 | 1,437 | 20,449 |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全年无超标排放情况。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执行环境体系管理标准。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00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优化生产工艺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博瑞电子高纯氯气装置原料单元后增加吸附塔(AD-101),用于对原料进行预处理,利于轻组分的有效分析,降低单耗。相同产能下,用电下降29.58WKW/h、蒸汽用量下降约980吨。
2、凯圣氟化学通过对电子级硝酸装置进行生产工艺技改,提升生产效率,减少蒸汽损耗量,每年蒸汽用量下降约5,400吨。
/
3、中巨芯湖北在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装置自动化水平,且确保作业区域照明充足且满足安全与生产需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地控制照明灯具的开关,积极采取节能措施,以有效减少电能消耗,实现了每年节约用电24.87万kwh。(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新员工入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等知识培训,帮助员工了解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举措,增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观。(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详见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制定了《保密管理办法》,对公司相关工作进行系统化管理,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全体员工均负有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公司已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技术防范、区域管理、检查问责等方面,全面构建了“人、机、区、物、规”“五位一体”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先进的保密管理信息技术,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信息安全管理模式,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所有在册正式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完善员工薪酬与激励机制,有效保证薪酬的激励性和公平性,营造积极的团队氛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并建立多样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薪酬激励机制。公司根据制定的薪酬福利制度,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相应的缴纳责任和义务。公司每年组织先进评选、开展文体活动、素质拓展、节日问候等多种多样的活动,努力为员工提供丰富多彩的职业生涯,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公司注重员工的职业健康保护,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为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训,保障员工培训权益。公司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导师带徒等多种方式,为员工提供持续的学习和发展机会;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助力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公司设立了工会组织,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还积极开展员工访谈、满意度调查等活动,根据调查结果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67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9.42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0,791.7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7.30 |
注1: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员工持股人数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注2:上述持股情况为截至报告期末,员工通过恒芯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含GP持有份额),不包括上市后员工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在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1、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供应商权益保护。一方面,公司已建立并执行《供应商管理办法》,经过层层筛选,综合评估潜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交货周期、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指标,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司严格遵守《采购管理办法》和规范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对采购流程、存货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之间相互联动,确保产品交期及时、产品质量可控等。
同时公司注重供应商赋能,通过不定期专业化培训和经验分享、推动供应商开展环境自评、供应链减排行动计划等维度,构建供应商能力发展体系,携手供应商共同成长。
2、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建立一系列销售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客户和消费者权益。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一系列质量管理规定,针对每一个产品建立了相应的质量标准,以此保障自主产品及贸易产品的质量要求。
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公司通过签订NDA(保密协议)约束项目各方不向第三方泄露信息,从而保障客户相关信息的私密性,实现对客户和消费者隐私权益的保护;在产品质量保护方面,除质量管理体系外,公司通过签订LTA协议和其他质量协议确保公司客户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努力实现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安全,将安全标准提高到战略高度。公司已建立完善的ESH体系管理制度,同时积极开展质量意识培训,提升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公司已先后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认证。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操作规程,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安全性得以保障。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并执行《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流程。
/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巨芯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企业中心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现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公司成立了中共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并下设中巨芯机关党支部、中巨芯凯圣党支部、中巨芯博瑞党支部3个党支部。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有党员67名,其中正式党员66名,预备党员1名。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2023年度半导体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2024年半年度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3、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现场接待调研、电话会议、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并及时在“上证e互动”网站上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还主动、及时地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报告公司的有关事项,从而准确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
/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制定了《廉洁从业管理办法》并建立相关举报机制,为消除商业贿赂及贪污提供制度性保障。公司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聚焦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系统开展廉洁风险排查,着力构建权责明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监督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员工、供应商及客户均需按照要求签订廉洁承诺书,并常态化开展廉洁纪律教育、廉洁警示教育,提高员工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巨化股份、产业投资基金 | 见备注1 | 2021年11月1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恒芯企业 | 见备注2 | 2021年11月1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远致富海、盈川基金 | 见备注3 | 2021年11月1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盛芯基金、聚源聚芯 | 见备注4 | 2021年11月1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陈刚、吴桂芳)、高级管理人员(陈刚、贺辉龙、张学良、陈东强、何永根、陈立峰、孙琳) | 见备注5 | 2021年11月1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陈刚、贺辉龙、张学良、程文海、张广第、付铁柱、李军) | 见备注6 | 2021年11月1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见备注7 | 2021年11月10日 | 是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巨化股份 | 见备注8 | 2022年5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产业投资基金 | 见备注9 | 2022年4月11日 | 是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备注10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巨化股份 | 见备注11 | 2022年5月2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产业投资基金 | 见备注12 | 2022年4月11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备注13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见备注14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巨化股份、产业投资基金 | 见备注15 | 2022年4月11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备注16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备注17 | 2021年11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10日 | ||||||||
其他 | 巨化股份、产业投资基金 | 见备注18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见备注19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备注20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巨化股份、产业投资基金、恒芯企业、远致富海、盈川基金 | 见备注21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见备注22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见备注23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巨化股份 | 见备注24 | 2022年5月20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产业投资基金 | 见备注25 | 2022年5月17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巨化股份 | 见备注26 | 2022年5月20日 | 是 | 见备注2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产业投资基金 | 见备注27 | 2022年5月17日 | 是 | 见备注2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巨化集团 | 见备注28 | 2022年5月23日 | 是 | 见备注2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 | 巨化股份、产 | 见备注29 | 2021年11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易 | 业投资基金 | 10日 | ||||||
解决关联交易 | 巨化集团 | 见备注30 | 2021年11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但本企业仍应遵守所做出的其他股份锁定承诺。
(3)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发行人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企业将及时向公司报告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无在发行人上市后取得发行人控制权的计划,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主动谋求对发行人的控制权。
(7)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8)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备注2: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
/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的需要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根据自身需要,并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5)本企业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备注3: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的需要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根据自身需要,并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
(5)本企业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备注4: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备注5: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继续遵守前述规定。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③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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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托管给保荐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④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⑤上述第2、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⑥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⑦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备注6: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自本人从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继续遵守前述规定。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③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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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备注7:
1、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后三年内股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公司股票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者其他适用的规定做调整处理,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其中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顺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为第二顺位。
(2)停止条件:在以下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者相关增持或者回购资金使用完毕,或继续增持/回购/买入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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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②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当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①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并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其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在股东大会上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如有)投赞成票。
②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③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30%,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3)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公司及有关方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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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4)稳定股价措施的其他相关事项
①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上述有增持义务的人员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②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备注8:
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措施:A.发行人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B.发行人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后,发行人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公司将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交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并由发行人公告。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连续5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自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本公司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获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10.00%,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获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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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且发行人拟通过回购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本公司承诺就发行人股份回购方案以本公司提名董事的身份在发行人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的,则发行人可暂扣本公司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为止。备注9:
若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执行,在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并尽力促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稳定股价的措施。备注10: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包括《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11:
本公司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认定构成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发行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或剩余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议、公告等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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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
①本企业承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②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发行人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极力促使发行人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13: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得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现盈利时,如本次发行后净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制度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品与技术领先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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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备注14: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15: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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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备注16: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法律法规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4、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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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金分配的比例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分配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8、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1)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变化、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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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的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且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必要时,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意见。
(2)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①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②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③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④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9、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10、其他事项
(1)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备注17:
本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信息严重滞后之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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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回购时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18:
本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19: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备注20: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的出具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若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备注21: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③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⑤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备注22: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公司根据情节轻重调减或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或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如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不得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
(6)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备注23: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承诺如下: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以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备注24: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巨化股份及产业投资基金不主动谋求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协助或促使任何第三方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巨化股份及产业投资基金:(1)不以控制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增持发行人股份,不以控制为目的接受其他股东的股东大会表决权委托;(2)不主动实施任何可能导致并列第一大股东之间持股比例差距或表决权比例差距大于5%且谋求新增董事席位的行为,如因巨化股份及产业投资基金行为导致前述情形发生,巨化股份及产业投资基金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采取主动措施消除上述影响事项。
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巨化股份及产业投资基金:(1)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将严格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安排及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行使包括提名权、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不主动放弃所享有的任何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促进发行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
备注25: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不存在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方面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权益)的期间,本企业(含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采取控股、合营、联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电子化学材料主营业务(电子化学材料特指电子工业使用的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材料)及其具体相关产品(一般指应用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电子工业领域的化学材料,其产品等级要求为电子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不再是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1)“电子湿化学品”: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或称湿电子化学品、超纯电子化学品,指化学试剂中对纯度要求最高的领域,一般要求控制化学试剂中颗粒粒径低于0.5?m,杂质含量低于ppm级,主要包括超净高纯试剂(通用电子湿化学品)和功能电子湿化学品,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等领域产品的清洗、刻蚀等工艺环节;(2)“电子特种气体”: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电子气体的一个重要分支,是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等电子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材料,广泛应用于清洗、刻蚀、掺杂、气相沉积等工艺环节;(3)“前驱体材料”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携带目标元素,呈气态、易挥发液态或固态,具备化学热稳定性,同时具备相应的反应活性或物理性能的一类物质。备注26: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不会通过设立或收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从事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的控制权,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控制性股权或控制性权益。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不再是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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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7: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不会通过设立或收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从事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的控制权,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控制性股权或控制性权益。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不再是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备注28: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不存在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方面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权益)的期间,本企业(含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采取控股、合营、联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电子化学材料主营业务(电子化学材料特指电子工业使用的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材料)及其具体相关产品(一般指应用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电子工业领域的化学材料,其产品等级要求为电子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1)“电子湿化学品”: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或称湿电子化学品、超纯电子化学品,指化学试剂中对纯度要求最高的领域,一般要求控制化学试剂中颗粒粒径低于0.5?m,杂质含量低于ppm级,主要包括超净高纯试剂(通用电子湿化学品)和功能电子湿化学品,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等领域产品的清洗、刻蚀等工艺环节;(2)“电子特种气体”: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电子气体的一个重要分支,是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等电子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材料,广泛应用于清洗、刻蚀、掺杂、气相沉积等工艺环节;(3)“前驱体材料”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携带目标元素,呈气态、易挥发液态或固态,具备化学热稳定性,同时具备相应的反应活性或物理性能的一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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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9:
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配合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届时有效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或从事其他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备注30:
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届时有效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3.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或从事其他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陆俊洁、薛焱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5年/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其他 | 接受劳务 | 检修维护、污水处理等 | 市场价格 | / | 1,955.42 | 2.22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 | 不适用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其他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 水电汽等 | 市场价格 | / | 4,927.89 | 5.58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 | 不适用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其他 | 购买商品 | 原材料、设备等 | 市场价格 | / | 3,159.21 | 3.58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 | 不适用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其他 | 租入 | 房屋、设备 | 市场价格 | / | 227.36 | 53.89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 | 不适用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其他 | 销售商品 | 化工原料 | 市场价格 | / | 216.32 | 0.21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 | 不适用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 其他 | 销售商品 | 化工原料 | 市场价格 | / | 284.31 | 0.28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 | 不适用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 其他 | 销售商品 | 化工原料 | 市场价格 | / | 1,394.15 | 1.35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 | 不适用 |
江苏鑫 | 其他 | 销售商 | 化工原 | 市场价 | / | 1,676.39 | 1.63 | 按合 | / | 不适用 |
/
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品 | 料 | 格 | 同条款结算 |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化工原料 | 市场价格 | / | 5,928.03 | 5.76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19,769.08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表为报告期内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信息。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芯基金”)、宁波云德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德半导体”)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向参股公司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恒希道”)增资11,3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4,52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520.00万元,盛芯基金拟增资3,39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390.00万元,云德半导体拟增资3,39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39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与盛芯基金、云德半导体分别持有晶恒希道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晶恒希道增资2,600万元。盛芯基金和云德半导体放弃对晶恒希道本次的优先增资权。本次增资后,公司对晶恒希道的持股比例由40.00%变为
49.81%,晶恒希道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园区祖冲之路899弄7栋共1,515.70平方米 | 1,878,152.00 | 2021.03.01 | 2025.02.28 | 是 | 参股股东 |
租赁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产合同,租金自2025年起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3,430.00 | 2021.07.14 | 2021.07.14 | 2031.01.0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1,000.00 | 2024.01.05 | 2024.03.04 | 2030.03.0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1,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4,43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4,43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49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65,902.00 | 65,902.00 |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26.77 | 426.77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小微综合支行 | 其他 | 13,000.00 | 2024.09.29 | 2025.09.2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85% | 13,000.00 | 是 | 否 |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小微综合支行 | 其他 | 5,052.00 | 2024.12.27 | 2025.12.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5% | 5,052.00 | 是 | 否 |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小微综合支行 | 其他 | 8,500.00 | 2024.12.27 | 2025.06.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45% | 8,500.00 | 是 | 否 |
/
温州银行衢州分行 | 其他 | 28,750.00 | 2024.12.27 | 2025.12.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5% | 28,750.00 | 是 | 否 | ||
温州银行衢州分行 | 其他 | 10,600.00 | 2024.12.27 | 2025.06.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到期还本付息 | 2.45% | 10,600.00 | 是 | 否 |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426.77 | 2022.03.10 | /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净值型 | 426.77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 | 2023 | 191,307.24 | 180,675.03 | 150,000.00 | 30,675.03 | 86,347.67 | 18,000.00 | 47.79 | 58.68 | 14,770.23 | 8.18 | 69,200.00 |
/
公开发行股票 | 年9月1日 | |||||||||||
合计 | / | 191,307.24 | 180,675.03 | 150,000.00 | 30,675.03 | 86,347.67 | 18,000.00 | / | / | 14,770.23 | / | 69,2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 | 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 | 50,800.00 | 3,901.88 | 36,479.32 | 71.81 | 2026年12月 | 否 | 否 | 注1 | -2,751.74 | 不适用 |
/
发行股票 | 化学品项目 | 集资金投资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25,200.00 | 372.85 | 372.85 | 1.48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35,000.00 | 1,495.50 | 1,495.50 | 4.27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9,000.00 | 0.00 | 0.00 | 0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
首次公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 | 是 | 否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1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开发行股票 | 贷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 | 18,000.00 | 9,000.00 | 18,000.00 | 1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剩余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 | 12,675.03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80,675.03 | 14,770.23 | 86,347.67 | / | / | / | / | / | -2,751.74 | / | / |
注1: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公司结合当时(2020年及2021年)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制定的,目前该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进入投产状态。公司根据当前整体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出合理调整。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 | 备注 |
/
(1) | 资金总额(2) | 度(%)(3)=(2)/(1)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8,000.00 | 18,000.00 | 100 | |
剩余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12,675.03 | / | / | |
合计 | / | 30,675.03 | 18,000.00 | /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 | 2024.11.08 | 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20,000.00 | 34,348.23 | 1、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2、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3、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4、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 | 在地缘政治等国际环境大背景下,根据国内外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 0.00 |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9月26日 | 100,000.00 | 2024年9月26日 | 2025年9月25日 | 65,902.00 | 否 |
/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5,698,419 | 82.29 | -316,158,408 | -316,158,408 | 899,540,011 | 60.8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92,897,193 | 60.44 | -101,314,182 | -101,314,182 | 791,583,011 | 53.5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2,716,100 | 21.84 | -214,759,100 | -214,759,100 | 107,957,000 | 7.3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22,675,140 | 21.84 | -214,718,140 | -214,718,140 | 107,957,000 | 7.3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960 | 0.00 | -40,960 | -40,960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85,126 | 0.01 | -85,126 | -85,126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85,126 | 0.01 | -85,126 | -85,126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61,577,581 | 17.71 | 316,158,408 | 316,158,408 | 577,735,989 | 39.1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1,577,581 | 17.71 | 316,158,408 | 316,158,408 | 577,735,989 | 39.1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77,276,000 | 100.00 | 0 | 0 | 1,477,276,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3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20,193,163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2024年9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295,965,245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巨化股份 | 390,000,000 | 0 | 0 | 390,000,000 | 首发股票限售 | 2026.9.8 |
产业投资基金 | 390,000,000 | 0 | 0 | 390,000,000 | 首发股票限售 | 2026.9.8 |
恒芯企业 | 107,957,000 | 0 | 0 | 107,957,000 | 首发股票限售 | 2026.9.8 |
远致富海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 | 0 | 首发股票限售 | 2024.9.9 |
盈川基金 | 80,000,000 | 80,000,000 | 0 | 0 | 首发股票限售 | 2024.9.9 |
盛芯基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0 | 0 | 首发股票限售 | 2024.9.9 |
聚源聚芯 | 20,000,000 | 20,000,000 | 0 | 0 | 首发股票限售 | 2024.9.9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1,583,011 | 0 | 0 | 11,583,011 | 保荐机构战略配售限售 | 2025.9.8 |
中国保险 | 11,583,011 | 11,583,011 | 0 | 0 | 首发战 | 2024.9.9 |
/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略配售股份限售 |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583,011 | 11,583,011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9.9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 9,652,509 | 9,652,509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9.9 |
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52,509 | 9,652,509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9.9 |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52,509 | 9,652,509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9.9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中巨芯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467,181 | 6,467,181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9.9 |
衢州人才信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91,505 | 5,791,505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9.9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91,505 | 5,791,505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9.9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5,791,505 | 5,791,505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9.9 |
网下比例限售部分 | 20,193,163 | 20,193,163 | 0 | 0 |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 | 2024.3.8 |
合计 | 1,215,698,419 | 316,158,408 | 0 | 899,540,011 |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7,52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21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0 | 390,000,000 | 26.40 | 390,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0 | 390,000,000 | 26.40 | 390,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衢州恒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7,957,000 | 7.31 | 107,957,000 | 质押 | 87,269,201 | 其他 |
衢州市柯城区盈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80,000,000 | 5.4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 -26,136,299 | 73,863,701 | 5.00 | 0 | 无 | 0 | 其他 |
/
远致富海十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0 | 11,583,011 | 0.7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600,444 | 4,600,444 | 0.31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93,840 | 4,393,840 | 0.30 | 0 | 无 | 0 | 其他 | |||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 | 4,207,809 | 4,355,329 | 0.29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4,102,260 | 4,300,486 | 0.29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衢州市柯城区盈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0 | |||||||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3,863,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73,863,701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600,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0,44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93,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3,840 | |||||||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 | 4,355,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5,329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4,300,48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0,486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19,8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9,86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14,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4,853 |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891,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1,505 | |||||||
诺德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86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1,2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390,000,000 | 2026.9.8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90,000,000 | 2026.9.8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衢州恒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957,000 | 2026.9.8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1,583,011 | 2025.9.8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中巨芯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467,181 | 2024.9.9 | -6,467,181 | 0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1,583,011 | 2025.9.8 | 0 | 11,583,011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巨化股份和产业投资基金为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各自持有公司26.3999%的股份,并且巨化股份和产业投资基金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且单个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巨化股份和产业投资基金为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各自持有公司26.3999%的股份,并且巨化股份和产业投资基金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且单个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浙江巨化 | 周黎旸 | 1998.6.17 | 91330000704204554C | 2,699,746,081 | 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 |
/
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涉及危险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危险品的批发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气瓶检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张新 | 2014.9.26 | 911100007178440918 | 98,720,000,000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3797号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巨芯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巨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及附注五(二)1。
/
中巨芯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子湿化学品和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4年度,中巨芯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29,504,485.00元,其中电子湿化学品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49,064,048.13元,占营业收入的72.76%;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6,640,294.93元,占营业收入的
23.96%。
由于营业收入是中巨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中巨芯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及寄售库收发存报告等;对于出口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十二)及附注五(一)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巨芯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77,087,096.56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3,871,268.82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3,215,827.74元。
/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应收账款账龄)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并与中巨芯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进行比较,评价中巨芯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巨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巨芯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巨芯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巨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巨芯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巨芯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陆俊洁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薛焱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86,029,322.60 | 1,570,969,406.5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37,787.48 | 163,983,895.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717,259.08 | 28,478,009.43 | |
应收账款 | 263,215,827.74 | 215,756,018.49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451,563.03 | 32,957,373.09 | |
预付款项 | 22,859,436.76 | 19,531,179.4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197,406.96 | 3,460,964.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23,647,929.87 | 194,016,362.7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051,492.60 | 54,517,911.7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7,808,026.12 | 2,283,671,121.1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2,810,947.20 | 9,401,290.7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77,736,279.52 | 1,242,969,708.47 | |
在建工程 | 296,759,053.06 | 275,654,411.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93,011.32 | 2,018,694.65 | |
无形资产 | 76,253,584.72 | 64,908,545.1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64,460,796.60 | 64,460,796.6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49,302.22 | 3,089,481.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02,886.13 | 10,877,170.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5,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96,120,860.77 | 1,677,380,099.22 | |
资产总计 | 4,013,928,886.89 | 3,961,051,220.4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3,067,006.12 | 35,673,156.9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4,951,653.76 | 287,322,627.18 | |
应付账款 | 362,519,077.56 | 290,084,342.9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47,420.58 | 11,995,512.3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743,715.05 | 16,457,457.20 | |
应交税费 | 4,948,932.69 | 6,103,056.27 | |
其他应付款 | 9,877,394.03 | 13,128,269.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52,222.62 | 21,714,660.7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077,067.96 | 167,719.05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4,484,490.37 | 682,646,801.8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5,050,000.00 | 71,634,1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2,969.5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3,902,541.62 | 85,568,175.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636,471.50 | 9,374,006.7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7,589,013.12 | 166,729,252.22 | |
负债合计 | 902,073,503.49 | 849,376,054.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77,276,000.00 | 1,477,276,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04,612,670.06 | 1,501,887,924.4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541,418.02 | 5,492,456.47 | |
盈余公积 | 15,132,485.74 | 9,104,403.6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977,742.66 | 36,763,405.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29,540,316.48 | 3,030,524,189.59 |
/
少数股东权益 | 82,315,066.92 | 81,150,976.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11,855,383.40 | 3,111,675,166.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13,928,886.89 | 3,961,051,220.41 |
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会计机构负责人:蓝建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3,512,119.58 | 1,231,685,156.0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37,787.48 | 3,588,282.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12,111.17 | ||
应收账款 | 4,206.4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629,287.62 | 5,738,155.97 | |
其他应收款 | 409,752,602.76 | 302,534,943.9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7,323,995.05 | 103,682,473.73 | |
存货 | 15,818.32 | 4,099.0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361,167.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743,563,933.38 | 1,550,911,805.0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21,002,030.92 | 1,558,159,173.1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071,546.62 | 11,131,609.7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6,476.92 | 292,953.85 | |
无形资产 | 3,787,813.31 | 4,066,054.6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5,549.27 | 155,525.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39,163,417.04 | 1,577,805,317.02 | |
资产总计 | 3,182,727,350.42 | 3,128,717,122.0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22,000.00 | ||
应付账款 | 1,664,012.57 | 5,800,857.3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569,841.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11,100.56 | 4,733,061.99 | |
应交税费 | 402,757.60 | 200,672.08 | |
其他应付款 | 60,515,524.10 | 56,480,268.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969.58 | 146,382.3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2,111.17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258,475.58 | 74,253,083.8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2,969.5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925,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925,000.00 | 152,969.59 | |
负债合计 | 80,183,475.58 | 74,406,053.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77,276,000.00 | 1,477,276,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11,270,303.71 | 1,508,545,558.0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132,485.74 | 9,104,403.68 | |
未分配利润 | 98,865,085.39 | 59,385,106.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02,543,874.84 | 3,054,311,068.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82,727,350.42 | 3,128,717,122.09 |
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会计机构负责人:蓝建伟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29,504,485.00 | 894,015,891.56 | |
其中:营业收入 | 1,029,504,485.00 | 894,015,891.5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04,571,092.45 | 862,611,415.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882,654,440.05 | 715,679,819.8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662,976.78 | 5,558,686.62 | |
销售费用 | 24,141,949.60 | 22,281,880.98 | |
管理费用 | 52,668,612.64 | 62,612,830.74 | |
研发费用 | 73,141,670.92 | 63,655,034.98 | |
财务费用 | -32,698,557.54 | -7,176,837.73 | |
其中:利息费用 | 5,001,739.25 | 9,258,587.80 | |
利息收入 | 36,870,652.00 | 16,590,514.54 | |
加:其他收益 | 37,089,557.45 | 29,006,352.0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31,518.55 | 526,933.3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9,656.46 | 39,474.6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505.32 | -220,091.5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33,102.25 | -1,487,455.6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559,767.62 | -38,711,780.6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46.7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111,104.00 | 20,521,780.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61,581.12 | 401,706.61 |
/
减:营业外支出 | 409,244.36 | 1,502,899.5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763,440.76 | 19,420,587.5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584,170.83 | 4,877,431.1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79,269.93 | 14,543,156.4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79,269.93 | 14,543,156.4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15,179.72 | 13,695,857.2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4,090.21 | 847,299.1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179,269.93 | 14,543,156.4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015,179.72 | 13,695,857.2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64,090.21 | 847,299.1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11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会计机构负责人:蓝建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623,491.66 | 22,003,025.37 | |
减:营业成本 | 11,734,559.39 | 14,254,157.62 | |
税金及附加 | 16,749.98 | 223,503.85 | |
销售费用 | 2,682,879.39 | ||
管理费用 | 27,180,817.35 | 33,714,066.33 | |
研发费用 | 6,378,672.82 | 6,424,029.01 | |
财务费用 | -30,981,546.89 | -13,187,145.56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30,791,855.50 | 13,046,083.60 | |
加:其他收益 | 4,754,240.74 | 150,127.4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873,711.35 | 104,169,932.4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50,283.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505.32 | -615,704.4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865.20 | -50,634.3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302,682.23 | 84,228,135.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0 | 13,593.4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885.28 | 2,510.9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280,796.95 | 84,239,217.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23.64 | -139,597.2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280,820.59 | 84,378,814.9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0,280,820.59 | 84,378,814.9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会计机构负责人:蓝建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74,091,987.34 | 935,437,489.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39,763.06 | 1,158,185.6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998,176.99 | 162,802,856.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1,929,927.39 | 1,099,398,532.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 892,564,643.71 | 731,616,798.21 |
/
金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1,598,146.44 | 106,805,744.4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786,138.20 | 32,894,592.6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286,080.40 | 127,062,063.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2,235,008.75 | 998,379,198.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94,918.64 | 101,019,333.3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17,474.96 | 487,458.7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9,756.96 | 264,404.0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7,756,671.17 | 126,279,719.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1,633,903.09 | 127,031,582.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0,592,408.81 | 386,912,724.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2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6,434,542.98 | 1,217,117,347.6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0,226,951.79 | 1,604,030,072.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406,951.30 | -1,476,998,489.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12,266,355.8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7,490,000.00 | 187,682,2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490,000.00 | 1,999,948,555.8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4,182,200.00 | 337,1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20,019,747.97 | 10,126,732.63 |
/
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5,098.58 | 2,015,110.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137,046.55 | 349,241,843.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52,953.45 | 1,650,706,712.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57,141.00 | 178,430.2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3,711,964.39 | 274,905,986.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3,979,621.89 | 139,073,635.2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7,691,586.28 | 413,979,621.89 |
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会计机构负责人:蓝建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67,702.32 | 27,677,363.5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39,763.06 | 1,145,978.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89,575.24 | 4,680,837.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597,040.62 | 33,504,180.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661,101.34 | 21,626,953.3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182,788.85 | 21,951,374.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523.28 | 139,975.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70,121.18 | 8,041,662.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410,534.65 | 51,759,965.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13,494.03 | -18,255,785.4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3,682,473.73 | 487,458.7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24,026,233.33 | 35,764,996.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27,708,707.06 | 36,252,455.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2,165,743.35 | 5,214,041.93 |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63,200,000.00 | 48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0,358,935.87 | 1,409,036,888.3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5,724,679.22 | 1,894,250,930.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15,972.16 | -1,857,998,474.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12,266,355.8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40,684.43 | 238,425,013.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40,684.43 | 2,050,691,369.2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772,76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382.38 | 293,270.0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19,142.38 | 293,270.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78,457.95 | 2,050,398,099.2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7,607.79 | 170,342.4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480,316.35 | 174,314,181.4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4,991,347.86 | 40,677,166.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7,511,031.51 | 214,991,347.86 |
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会计机构负责人:蓝建伟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77,276,000.00 | 1,501,887,924.44 | 5,492,456.47 | 9,104,403.68 | 36,763,405.00 | 3,030,524,189.59 | 81,150,976.71 | 3,111,675,166.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77,276,000.00 | 1,501,887,924.44 | 5,492,456.47 | 9,104,403.68 | 36,763,405.00 | 3,030,524,189.59 | 81,150,976.71 | 3,111,675,166.30 | |||||||
三、本期增减变 | 2,724,745.62 | 1,048,961.55 | 6,028,082.06 | -10,785,662.34 | -983,873.11 | 1,164,090.21 | 180,217.10 |
/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15,179.72 | 10,015,179.72 | 1,164,090.21 | 11,179,269.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24,745.62 | 2,724,745.62 | 2,724,745.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24,745.62 | 2,724,745.62 | 2,724,745.6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28,082.06 | -20,800,842.06 | -14,772,760.00 | -14,772,7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28,082.06 | -6,028,082.0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772,760.00 | -14,772,760.00 | -14,772,76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48,961.55 | 1,048,961.55 | 1,048,961.55 | |||||||||
1.本期提取 | 11,431,439.70 | 11,431,439.70 | 700,999.99 | 12,132,439.69 | ||||||||
2.本期使用 | -10,382,478.15 | -10,382,478.15 | -700,999.99 | -11,083,478.1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 | 1,477,276,000.00 | 1,504,612,670.06 | 6,541,418.02 | 15,132,485.74 | 25,977,742.66 | 3,029,540,316.48 | 82,315,066.92 | 3,111,855,383.40 |
/
末余额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07,957,000.00 | 48,108,132.66 | 6,731,603.81 | 2,506,058.47 | 29,665,892.96 | 1,194,968,687.90 | 80,303,677.54 | 1,275,272,365.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7,957,000.00 | - | - | - | 48,108,132.66 | - | - | 6,731,603.81 | 2,506,058.47 | - | 29,665,892.96 | 1,194,968,687.90 | 80,303,677.54 | 1,275,272,365.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369,319,000.00 | - | - | - | 1,453,779,791.78 | - | - | -1,239,147.34 | 6,598,345.21 | - | 7,097,512.04 | 1,835,555,501.69 | 847,299.17 | 1,836,402,800.86 |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13,695,857.25 | 13,695,857.25 | 847,299.17 | 14,543,156.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9,319,000.00 | - | - | - | 1,453,779,791.78 | - | - | - | - | - | - | 1,823,098,791.78 | - | 1,823,098,791.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69,319,000.00 | - | - | - | 1,437,431,318.06 | - | - | - | - | - | - | 1,806,750,318.06 | - | 1,806,750,318.0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16,348,473.72 | - | - | - | - | - | - | 16,348,473.72 | 16,348,473.72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6,598,345.21 | - | -6,598,345.21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6,598,345.21 | - | -6,598,345.21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1,239,147.34 | - | - | - | -1,239,147.34 | - | -1,239,147.34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10,390,404.57 | - | - | - | 10,390,404.57 | 725,760.59 | 11,116,165.16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11,629,551.91 | - | - | - | -11,629,551.91 | -725,760.59 | -12,355,312.50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 | 1,477,276,000.00 | - | - | - | 1,501,887,924.44 | - | - | 5,492,456.47 | 9,104,403.68 | - | 36,763,405 | 3,030,524,189.59 | 81,150,976.71 | 3,111,675,166.3 |
/
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会计机构负责人:蓝建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末余额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77,276,000.00 | 1,508,545,558.09 | 9,104,403.68 | 59,385,106.86 | 3,054,311,068.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77,276,000.00 | 1,508,545,558.09 | 9,104,403.68 | 59,385,106.86 | 3,054,311,068.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24,745.62 | 6,028,082.06 | 39,479,978.53 | 48,232,806.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280,820.59 | 60,280,820.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24,745.62 | 2,724,745.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24,745.62 | 2,724,745.6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28,082.06 | -20,800,842.06 | -14,772,7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28,082.06 | -6,028,082.0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772,760.00 | -14,772,76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77,276,000.00 | 1,511,270,303.71 | 15,132,485.74 | 98,865,085.39 | 3,102,543,874.8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07,957,000.00 | 54,765,766.31 | 2,506,058.47 | -18,395,362.83 | 1,146,833,461.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07,957,000.00 | 54,765,766.31 | 2,506,058.47 | -18,395,362.83 | 1,146,833,461.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9,319,000.00 | 1,453,779,791.78 | 6,598,345.21 | 77,780,469.69 | 1,907,477,606.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378,814.90 | 84,378,814.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9,319,000.00 | 1,453,779,791.78 | 1,823,098,791.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69,319,000.00 | 1,437,431,318.06 | 1,806,750,318.0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348,473.72 | 16,348,473.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598,345.21 | -6,598,345.2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598,345.21 | -6,598,345.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77,276,000.00 | 1,508,545,558.09 | 9,104,403.68 | 59,385,106.86 | 3,054,311,068.63 |
公司负责人:童继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会计机构负责人:蓝建伟
/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有限公司),中巨芯有限公司系由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衢州市柯城区盈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盛芯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组建,于2017年12月25日在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802MA29U4396U的营业执照。中巨芯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中巨芯有限公司以202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802MA29U4396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47,727.60万元,股份总数147,727.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195,505,256.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81,770,74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电子化学材料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9日第二届六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核销应收票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核销应收款项融资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逾期借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变动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净资产的15%/单项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1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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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60.00 |
4年以上 | 100.00 |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之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组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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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合 |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合并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60.00 |
4年以上 | 100.00 |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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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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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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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 | 2.38-9.5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且完成竣工验收 |
专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系不动产权证书注明的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软件 | 5年,预计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2-10年,预计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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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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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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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支付的种类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子湿化学品和电子特种气体等电子化学材料的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内销,包括直接销售和买断式经销商销售两种模式,其中直接销售分为寄售模式及非寄售模式。1)内销-直销(非寄售)及内销-买断式经销模式下,在货物交付客户并经其签收后确认收入;
2)内销-直销(寄售)模式下,在客户从寄售库领用公司货物时确认收入,公司定期与客户确认领用数量和库存数量,公司将经确认后寄售库收发存报告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外销,包括直接销售和买断式经销商销售,按照国际通行的贸易条件(FOB和CIF)所规定的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即在报关并取得提单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
/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公司作为出租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 | 无影响 | 0 |
/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 |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 无影响 | 0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 无影响 | 0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 无影响 | 0 |
其他说明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15% |
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2016〕195号),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和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被列入“浙江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有效期为三年,本期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及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期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2024年1-11月)及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享受该政策,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 |
银行存款 | 1,477,691,889.97 | 1,429,347,636.21 |
其他货币资金 | 108,337,432.63 | 141,621,770.36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合计 | 1,586,029,322.60 | 1,570,969,406.5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其他说明期末、期初其他货币资金余额构成如下: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8,336,648.25 | 141,617,976.46 |
存出投资款 | 784.38 | 3,793.90 |
合计 | 108,337,432.63 | 141,621,770.3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637,787.48 | 163,983,895.03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637,787.48 | 163,983,895.03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637,787.48 | 163,983,895.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0,717,259.08 | 28,478,009.43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0,717,259.08 | 28,478,009.4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665,021.68 |
合计 | 3,665,021.68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注] | 24,769,844.65 | |
合计 | 24,769,844.65 |
[注]该等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
/
比例(%) | 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717,259.08 | 100.00 | 30,717,259.08 | 28,478,009.43 | 100.00 | 28,478,009.43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0,717,259.08 | 100.00 | 30,717,259.08 | 28,478,009.43 | 100.00 | 28,478,009.43 |
合计
合计 | 30,717,259.08 | / | / | 30,717,259.08 | 28,478,009.43 | / | / | 28,478,009.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30,717,259.08 | 0 | 0 |
合计 | 30,717,259.08 | 0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76,748,816.64 | 227,101,795.90 |
1年以内小计 | 276,748,816.64 | 227,101,795.90 |
1至2年 | 338,279.92 | 10,347.09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77,087,096.56 | 227,112,142.99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7,087,096.56 | 100.00 | 13,871,268.82 | 5.01 | 263,215,827.74 | 227,112,142.99 | 100.00 | 11,356,124.50 | 5.00 | 215,756,018.49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77,087,096.56 | / | 13,871,268.82 | / | 263,215,827.74 | 227,112,142.99 | / | 11,356,124.50 | / | 215,756,018.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6,748,816.64 | 13,837,440.83 | 5.00 |
1-2年 | 338,279.92 | 33,827.99 | 10.00 |
/
合计 | 277,087,096.56 | 13,871,268.82 | 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见上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356,124.50 | 2,515,144.32 | 13,871,268.82 | |||
合计 | 11,356,124.50 | 2,515,144.32 | 13,871,268.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1] | 39,126,327.21 | 14.12 | 1,956,316.36 |
上海华虹(集团)有 | 29,208,512.22 | 10.54 | 1,460,425.61 |
/
限公司[注2] |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注3] | 14,747,205.30 | 5.32 | 737,360.27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4] | 12,319,383.95 | 4.45 | 615,969.20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12,030,050.01 | 4.34 | 601,502.50 |
合计 | 107,431,478.69 | 38.77 | 5,371,573.93 |
其他说明:
[注1]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和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2]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和华虹集成电路(成都)有限公司
[注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包括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和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注4]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1,451,563.03 | 32,957,373.09 |
合计 | 41,451,563.03 | 32,957,373.0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416,344.85 |
合计 | 21,416,344.85 |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8,271,896.90 | |
合计 | 38,271,896.9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451,563.03 | 100.00 | 41,451,563.03 | 32,957,373.09 | 100.00 | 32,957,373.09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1,451,563.03 | 100.00 | 41,451,563.03 | 32,957,373.09 | 100.00 | 32,957,373.09 |
/
合计 | 41,451,563.03 | / | / | 41,451,563.03 | 32,957,373.09 | / | / | 32,957,373.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41,451,563.03 | 0 | 0 |
合计 | 41,451,563.03 | 0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674,056.58 | 90.44 | 18,194,210.07 | 93.16 |
1至2年 | 2,089,607.05 | 9.14 | 1,278,088.98 | 6.54 |
2至3年 | 49,893.00 | 0.22 | 44,248.72 | 0.23 |
3年以上 | 45,880.13 | 0.20 | 14,631.71 | 0.07 |
合计 | 22,859,436.76 | 100.00 | 19,531,179.4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注] | 2,734,926.00 | 11.96 |
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 | 1,932,400.00 | 8.45 |
杭州宗灿科技有限公司 | 1,090,000.00 | 4.77 |
北京中色国电电气有限公司 | 688,750.00 | 3.01 |
洛阳森蓝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7,612.05 | 2.66 |
合计 | 7,053,688.05 | 30.85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97,406.96 | 3,460,964.63 |
合计 | 3,197,406.96 | 3,460,964.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542,648.57 | 2,447,565.85 |
1年以内小计 | 2,542,648.57 | 2,447,565.85 |
1至2年 | 231,278.55 | 517,143.62 |
2至3年 | 371,293.83 | 680,393.17 |
3至4年 | 691,762.66 | 315,083.21 |
4年以上 | 369,155.38 | 191,552.88 |
合计 | 4,206,138.99 | 4,151,738.7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072,330.68 | 1,752,820.04 |
员工备用金 | 162,849.63 | 812,971.17 |
应收暂付款 | 851,643.68 | 1,478,820.25 |
其他 | 119,315.00 | 107,127.27 |
合计 | 4,206,138.99 | 4,151,738.7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
/
减值) | 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2,378.29 | 51,714.36 | 516,681.45 | 690,774.10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563.93 | 11,563.93 | ||
--转入第三阶段 | -37,129.38 | 37,129.3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318.06 | -3,021.05 | 304,660.92 | 317,957.9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27,132.42 | 23,127.86 | 858,471.75 | 1,008,732.0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当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20%计提减值;3-4年代表较多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60%计提减值;4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0,774.10 | 317,957.93 | 1,008,732.03 | |||
合计 | 690,774.10 | 317,957.93 | 1,008,732.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3.7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40,000.00 |
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830,000.00 | 19.73 | 押金保证金 | 注1 | 155,500.00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414,000.00 | 9.84 | 押金保证金 | 注2 | 36,900.0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 | 9.51 | 押金保证金 | 3-4年 | 50,000.00 |
应收出口退税 | 205,261.97 | 4.88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30,789.30 |
合计 | 2,849,261.97 | 67.73 | / | / | 513,189.30 |
注1:1年以内330,000.00元,1-2年170,000.00元,2-3年190,000.00元,3-4年140,000.00元。注2:1年以内306,000.00元,2-3年108,000.00元。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 | 114,657,951.9 | 114,657,951.9 | 88,068,963.26 | 88,068,963.26 |
/
材料 | 1 | 1 | ||||
库存商品 | 115,366,448.80 | 34,072,963.55 | 81,293,485.25 | 136,728,748.96 | 66,754,496.41 | 69,974,252.55 |
发出商品 | 8,785,634.98 | 4,647,648.12 | 4,137,986.86 | 5,309,094.80 | 5,309,094.80 | |
包装物 | 23,558,505.85 | 23,558,505.85 | 30,664,052.09 | 30,664,052.09 | ||
合计 | 262,368,541.54 | 38,720,611.67 | 223,647,929.87 | 260,770,859.11 | 66,754,496.41 | 194,016,362.7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66,754,496.41 | 40,986,574.32 | 73,668,107.18 | 34,072,963.55 | ||
发出商品 | 4,647,648.12 | 4,647,648.12 | ||||
合计 | 66,754,496.41 | 45,634,222.44 | 73,668,107.18 | 38,720,611.6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确认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无转回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 |
发出商品 | 本期无转回 | 本期无转销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抵增值税额 | 41,871,857.47 | 54,517,911.77 |
预缴所得税 | 1,179,635.13 | |
合计 | 43,051,492.60 | 54,517,911.77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9,401,290.74 | 1,659,940.16 | 11,061,230.90 | ||||||||
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53,200,000.00 | -1,450,283.70 | 51,749,716.30 | ||||||||
小计 | 9,401,290.74 | 53,200,000.00 | 209,656.46 | 62,810,947.20 | |||||||
合计 | 9,401,290.74 | 53,200,000.00 | 209,656.46 | 62,810,947.20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77,736,279.52 | 1,242,969,708.47 |
固定资产清理 | 0 | 0 |
合计 | 1,277,736,279.52 | 1,242,969,708.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1,727,980.73 | 49,304,728.46 | 1,382,561,829.59 | 6,990,107.30 | 1,670,584,646.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327,570.96 | 863,414.09 | 143,761,800.59 | 183,952,785.64 | |
(1)购置 | 863,414.09 | 39,592,281.89 | 40,455,695.9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9,327,570.96 | 104,169,518.70 | 143,497,089.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5,290.27 | 3,710,986.84 | 3,826,277.11 | ||
(1)处置或报废 | 115,290.27 | 3,710,986.84 | 3,826,277.11 | ||
4.期末余额 | 271,055,551.69 | 50,052,852.28 | 1,522,612,643.34 | 6,990,107.30 | 1,850,711,154.6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 | 22,551,027.84 | 15,739,145.13 | 388,814,077.41 | 510,687.23 | 427,614,937.61 |
/
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48,019.58 | 4,777,870.64 | 134,434,101.95 | 620,817.12 | 145,980,809.29 |
(1)计提 | 6,148,019.58 | 4,777,870.64 | 134,434,101.95 | 620,817.12 | 145,980,809.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435.00 | 3,439,981.99 | 3,546,416.99 | ||
(1)处置或报废 | 106,435.00 | 3,439,981.99 | 3,546,416.99 | ||
4.期末余额 | 28,699,047.42 | 20,410,580.77 | 519,808,197.37 | 1,131,504.35 | 570,049,329.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25,545.18 | 2,925,545.18 | |||
(1)计提 | 2,925,545.18 | 2,925,545.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925,545.18 | 2,925,545.1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356,504.27 | 29,642,271.51 | 999,878,900.79 | 5,858,602.95 | 1,277,736,279.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9,176,952.89 | 33,565,583.33 | 993,747,752.18 | 6,479,420.07 | 1,242,969,708.4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175吨C4F6-消防水站 | 1,506,033.44 | 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尚不完整 |
H1项目厂房 | 3,248,581.13 | 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尚不完整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2500吨/年精制RC318项目设备[注] | 3,132,571.76 | 207,026.58 | 2,925,545.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3,132,571.76 | 207,026.58 | 2,925,545.18 | / | / | / | / |
[注]公司2500吨/年精制RC318项目设备账面价值为3,132,571.76元,目前处于闲置状态,预计未来不产生经济利益流入,故按照设备净残值207,026.58元作为可收回金额,本期相应计提减值金额2,925,545.18元。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96,759,053.06 | 275,654,411.61 |
工程物资 | 0.00 | 0.00 |
合计 | 296,759,053.06 | 275,654,411.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 | 110,120,431.23 | 110,120,431.23 | 31,444,972.81 | 31,444,972.81 | ||
含氟电子气体项目二期 | 74,675,368.53 | 74,675,368.53 | 66,252,683.94 | 66,252,683.94 | ||
集成电路制造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 | 40,635,482.50 | 40,635,482.50 | ||||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智能化提升改造 | 30,012,034.29 | 30,012,034.29 | 25,852,092.23 | 25,852,092.23 | ||
潜江超纯电子二期项目 | 18,520,844.97 | 18,520,844.97 | 14,530,842.52 | 14,530,842.52 | ||
集成电路制造用膜先体系列产品二期项目 | 6,514,412.77 | 6,514,412.77 | 6,073,506.78 | 6,073,506.78 | ||
年产540.6吨高纯电子材料项目 | 5,616,732.87 | 5,616,732.87 | ||||
年产4000吨高纯氯化氢项目 | 112,781,272.90 | 112,781,272.90 | ||||
年产175吨全氟丁二烯项目 | 6,338,828.29 | 6,338,828.29 | ||||
零星工程 | 10,663,745.90 | 10,663,745.90 | 12,380,212.14 | 12,380,212.14 | ||
合计 | 296,759,053.06 | 296,759,053.06 | 275,654,411.61 | 275,654,411.6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 | 396,061,100.00 | 31,444,972.81 | 78,675,458.42 | 110,120,431.23 | 27.80% | 30% | 397,182.09 | 397,182.09 | 2.60 | 募集资金+自筹 | ||
含氟电子气体项目二期 | 75,500,000.00 | 66,252,683.94 | 8,422,684.59 | 74,675,368.53 | 98.91% | 98% | 自筹 | |||||
集成 | 420,830, | 40,635, | 40,635, | 9.66% | 12% | 募 |
/
电路制造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 | 000.00 | 482.50 | 482.50 | 集资金+自筹 | |||||||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智能化提升改造 | 38,920,000.00 | 25,852,092.23 | 4,159,942.06 | 30,012,034.29 | 77.11% | 80% | 自筹 | ||||
潜江超纯电子二期项目 | 84,850,000.00 | 14,530,842.52 | 3,990,002.45 | 18,520,844.97 | 31.11% | 33% | 募集资金+自筹 | ||||
集成电路制造用膜先体系列产品二期项目 | 13,850,000.00 | 6,073,506.78 | 440,905.99 | 6,514,412.77 | 47.04% | 45% | 自筹 | ||||
年产540.6吨高纯电子材料项目 | 19,300,000.00 | 5,616,732.87 | 5,616,732.87 | 29.10% | 30% | 自筹 | |||||
年产4000吨高纯氯化氢项目 | 143,390,000.00 | 112,781,272.90 | 10,561,309.61 | 123,342,582.51 | 86.02% | 100% | 自筹 | ||||
年产175吨全氟丁二烯项目 | 15,450,000.00 | 6,338,828.29 | 5,178,325.17 | 11,517,153.46 | 74.54% | 100% | 自筹 | ||||
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一 | 446,882,600.00 | 30,897,435.77 | 30,897,435.77 | 83.8% | 100% | 1,019,999.99 | 募集资金+自筹 |
/
期) | |||||||||
小计 | 1,655,033,700.00 | 263,274,199.47 | 188,578,279.43 | 134,859,735.97 | 30,897,435.77 | 286,095,307.16 | 1,417,182.08 | 397,182.09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56,256.38 | 6,356,256.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356,256.38 | 6,356,256.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37,561.73 | 4,337,561.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25,683.33 | 1,625,683.33 |
(1)计提 | 1,625,683.33 | 1,625,683.3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963,245.06 | 5,963,245.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3,011.32 | 393,011.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18,694.65 | 2,018,694.6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128,853.17 | 5,223,114.32 | 49,758,808.20 | 105,110,775.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02,079.6 | 1,634,778.46 | 16,336,858.06 | ||
(1)购置 | 14,702,079.6 | 1,634,778.46 | 16,336,858.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4,830,932.77 | 6,857,892.78 | 49,758,808.20 | 121,447,633.7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59,700.22 | 1,775,998.03 | 32,566,532.31 | 40,202,230.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3,159.56 | 735,363.72 | 3,013,295.19 | 4,991,818.47 | |
(1)计提 | 1,243,159.56 | 735,363.72 | 3,013,295.19 | 4,991,818.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102,859.78 | 2,511,361.75 | 35,579,827.50 | 45,194,049.0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728,072.99 | 4,346,531.03 | 14,178,980.70 | 76,253,584.7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269,152.95 | 3,447,116.29 | 17,192,275.89 | 64,908,545.13 |
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博瑞电子 | 7,354,171.48 | 7,354,171.48 | ||||
凯圣氟化学 | 57,106,625.12 | 57,106,625.12 | ||||
合计 | 64,460,796.60 | 64,460,796.60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凯圣氟化学资产组 | 凯圣氟化学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凯圣氟化学电子湿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资产组 | 是 |
博瑞电子资产组 | 博瑞电子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博瑞电子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凯圣氟化学资产组 | 773,831,589.71 | 792,000,000.00 | 未来五年详细预测期和永续预测期 | 结合历史经营数据及行业发展情况确定 | 结合历史经营数据及行业发展情况确定 | 依据企业预测期发展情况确定 | 依据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溢价、企业特殊风险等确定 | |
博瑞电子资产组 | 511,707,349.87 | 517,000,000.00 | 未来五年详细预测期和永续预测期 | 结合历史经营数据及行业发展情况确定 | 结合历史经营数据及行业发展情况确定 | 依据企业预测期发展情况确定 | 依据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溢价、企业特殊风险等确定 | |
合计 | 1,285,538,939.58 | 1,309,000,00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 | 2,976,066.01 | 358,616.06 | 2,617,449.95 |
/
排污权 | 113,415.21 | 205,611.00 | 87,173.94 | 231,852.27 | |
合计 | 3,089,481.22 | 205,611.00 | 445,790.00 | 2,849,302.22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473,109.18 | 1,614,272.35 | 8,461,144.00 | 1,270,227.32 |
存货跌价准备 | 2,326,123.63 | 348,918.54 | 2,617,564.37 | 643,564.16 |
安全生产设备折旧 | 88,504.28 | 13,275.64 | 107,707.33 | 16,156.10 |
递延收益 | 41,700,913.34 | 8,170,870.33 | 44,599,479.79 | 8,787,931.97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15,704.40 | 153,926.10 | 615,704.40 | 153,926.10 |
租赁负债 | 152,969.58 | 38,242.39 | 2,050,196.89 | 337,464.73 |
合计 | 55,357,324.41 | 10,339,505.35 | 58,451,796.78 | 11,209,270.3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3,882,301.60 | 5,970,575.41 | 25,747,044.58 | 6,436,761.15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7,526,106.19 | 2,628,915.93 | 19,581,637.16 | 2,937,245.57 |
使用权资产 | 393,011.32 | 73,599.38 | 2,018,694.65 | 332,099.58 |
合计 | 41,801,419.10 | 8,673,090.72 | 47,347,376.39 | 9,706,106.3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619.22 | 10,302,886.13 | 332,099.58 | 10,877,170.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619.22 | 8,636,471.50 | 332,099.58 | 9,374,006.72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77,397,041.43 | 121,799,946.76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712,607.00 | 2,696,351.85 |
存货跌价准备 | 36,183,696.74 | 64,631,237.21 |
递延收益 | 27,974,128.31 | 44,548,696.12 |
合计 | 244,267,473.48 | 233,676,231.9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1,595,870.87 | ||
2025年 | 46,030,536.67 | 46,030,536.67 | |
2026年 | |||
2027年 | 22,661,233.15 | 36,747,650.14 | |
2028年 | 17,425,889.08 | 17,425,889.08 | |
2029年 | 91,279,382.53 | ||
合计 | 177,397,041.43 | 121,799,946.7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555,000.00 | 555,000.00 | ||||
合计 | 555,000.00 | 55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 | 108,336,648.25 | 108,336,648.25 | 其他 | 银行 | 141,617,976.46 | 141,617,976.46 | 其他 | 银行 |
/
资金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659,972,095.89 | 659,972,095.89 | 其他 | 计划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本金及利息 | 1,015,371,808.22 | 1,015,371,808.22 | 其他 | 计划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本金及利息 |
货币资金 | 28,992.18 | 28,992.18 | 其他 | 久悬冻结账户余额 | ||||
应收票据 | 3,665,021.68 | 3,665,021.68 | 质押 | 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30,296,443.37 | 30,296,443.37 | 质押 | 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21,416,344.85 | 21,416,344.85 | 质押 | 为开具银行承兑 |
/
汇票质押 | ||||||
合计 | 793,419,102.85 | 793,419,102.85 | 1,187,286,228.05 | 1,187,286,228.05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92,990,000.00 | 35,637,200.00 |
应付利息 | 77,006.12 | 35,956.95 |
合计 | 93,067,006.12 | 35,673,156.95 |
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0 | 0 |
银行承兑汇票 | 204,951,653.76 | 287,322,627.18 |
合计 | 204,951,653.76 | 287,322,627.1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33,237,992.29 | 92,396,503.25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192,120,322.06 | 176,917,909.37 |
应付费用款 | 37,160,763.22 | 20,769,930.30 |
合计 | 362,519,077.56 | 290,084,342.9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 18,006,845.95 | 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
合计 | 18,006,845.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2,647,420.58 | 11,995,512.39 |
合计 | 2,647,420.58 | 11,995,512.3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457,457.20 | 112,287,637.44 | 110,001,379.59 | 18,743,715.0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784,356.74 | 11,784,356.74 | ||
合计 | 16,457,457.20 | 124,071,994.18 | 121,785,736.33 | 18,743,715.05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457,457.20 | 88,699,406.92 | 86,413,149.07 | 18,743,715.05 |
二、职工福利费 | 6,681,770.55 | 6,681,770.55 | ||
三、社会保险费 | 7,415,385.66 | 7,415,385.6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700,185.07 | 5,700,185.07 | ||
工伤保险费 | 986,339.41 | 986,339.41 | ||
生育保险费 | 728,861.18 | 728,861.18 | ||
四、住房公积金 | 7,374,862.7 | 7,374,862.7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16,211.61 | 2,116,211.61 | ||
合计 | 16,457,457.20 | 112,287,637.44 | 110,001,379.59 | 18,743,715.0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297,000.05 | 10,297,000.05 | ||
2、失业保险费 | 357,274.72 | 357,274.7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130,081.97 | 1,130,081.97 | |
合计 | 11,784,356.74 | 11,784,356.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01,086.18 | 3,253,951.60 |
企业所得税 | 436,786.16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66,685.98 | 34,850.62 |
房产税 | 1,275,867.61 | 1,244,949.35 |
土地使用税 | 1,245,039.65 | 1,132,518.54 |
印花税 | 358,551.99 | |
其他税费 | 1,701.28 | |
合计 | 4,948,932.69 | 6,103,056.27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877,394.03 | 13,128,269.16 |
合计 | 9,877,394.03 | 13,128,269.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172,812.17 | 6,829,139.84 |
应付暂收款 | 2,704,581.86 | 6,299,129.32 |
合计 | 9,877,394.03 | 13,128,269.1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12,509,216.82 | 20,023,599.5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3,005.80 | 1,691,061.25 |
合计 | 12,652,222.62 | 21,714,660.77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07,223.31 | 167,719.05 |
已背书无法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24,769,844.65 | |
合计 | 25,077,067.96 | 167,719.0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65,050,000.00 | 71,634,100.00 |
合计 | 65,050,000.00 | 71,634,1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88,528.85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5,559.26 | |
合计 | 152,969.59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5,568,175.91 | 19,452,400.00 | 11,118,034.29 | 93,902,541.62 | [注] |
合计 | 85,568,175.91 | 19,452,400.00 | 11,118,034.29 | 93,902,541.62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注]期末余额包括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9,369,073.87元及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533,467.75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77,276,000.00 | 1,477,276,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463,587,255.36 | 1,463,587,255.36 | ||
其他资本公积 | 38,300,669.08 | 2,724,745.62 | 41,025,414.70 | |
合计 | 1,501,887,924.44 | 2,724,745.62 | 1,504,612,670.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中巨芯有限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超过员工受让价格的差额49,045,421.03元,按36个月等待期分期进行摊销,本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724,745.6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就该股权激励事项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已摊销完毕。
/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492,456.47 | 12,132,439.69 | 11,083,478.14 | 6,541,418.02 |
合计 | 5,492,456.47 | 12,132,439.69 | 11,083,478.14 | 6,541,418.0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为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比例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本期减少为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104,403.68 | 6,028,082.06 | 15,132,485.74 | |
合计 | 9,104,403.68 | 6,028,082.06 | 15,132,485.7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36,763,405.00 | 29,665,892.9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15,179.72 | 13,695,857.2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028,082.06 | 6,598,345.2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772,76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977,742.66 | 36,763,405.0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95,704,343.06 | 854,395,443.00 | 821,176,300.58 | 656,157,190.76 |
其他业务 | 33,800,141.94 | 28,258,997.05 | 72,839,590.98 | 59,522,629.10 |
合计 | 1,029,504,485.00 | 882,654,440.05 | 894,015,891.56 | 715,679,819.86 |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029,504,485.00 | 894,015,891.5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3,800,141.94 | 72,839,590.9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28 | / | 8.15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3,800,141.94 | 72,839,590.98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1.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3,800,141.94 | 72,839,590.98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995,704,343.06 | 821,176,300.58 |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子湿化学品 | 749,064,048.13 | 658,804,511.37 | 749,064,048.14 | 658,804,511.37 |
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 | 246,640,294.93 | 195,590,931.63 | 246,640,294.93 | 195,590,931.63 |
其他 | 33,800,141.94 | 28,258,997.05 | 33,800,141.93 | 28,258,997.05 |
小计 | 1,029,504,485.00 | 882,654,440.05 | 1,029,504,485.00 | 882,654,440.05 |
按经营地分类 | ||||
境内 | 939,420,624.89 | 801,993,784.85 | 939,420,624.89 | 801,993,784.85 |
境外 | 90,083,860.11 | 80,660,655.20 | 90,083,860.11 | 80,660,655.20 |
小计 | 1,029,504,485.00 | 882,654,440.05 | 1,029,504,485.00 | 882,654,440.05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 | 972,491,710.69 | 835,136,742.68 | 972,491,710.69 | 835,136,742.68 |
直销 | 57,012,774.31 | 47,517,697.37 | 57,012,774.31 | 47,517,697.37 |
小计 | 1,029,504,485.00 | 882,654,440.05 | 1,029,504,485.00 | 882,654,440.05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付款期限一般为产品交付后90天 | 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 | 是 | 0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合计 | / | / | / | / | / |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016.06 | 771,615.11 |
教育费附加 | 42,864.03 | 330,692.19 |
地方教育附加 | 28,576.02 | 220,461.46 |
印花税 | 1,217,930.35 | 941,290.12 |
房产税 | 1,951,098.46 | 2,031,723.39 |
土地使用税 | 1,284,885.08 | 1,208,020.75 |
环保税 | 37,606.78 | 54,883.60 |
合计 | 4,662,976.78 | 5,558,686.6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298,847.68 | 7,338,285.37 |
办公费用 | 4,496,063.80 | 3,522,859.07 |
样品费 | 3,960,655.67 | 3,788,680.46 |
销售佣金 | 2,246,293.92 | 3,325,002.33 |
市场推广费 | 2,197,045.27 | 2,565,729.33 |
其他 | 1,943,043.26 | 1,741,324.42 |
合计 | 24,141,949.60 | 22,281,880.98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275,505.50 | 26,311,897.82 |
办公费用 | 7,300,415.56 | 6,718,127.86 |
股份支付 | 2,724,745.62 | 16,348,473.72 |
无形资产摊销 | 4,675,732.35 | 6,572,536.37 |
折旧费 | 1,491,261.14 | 1,512,714.70 |
中介机构费 | 2,184,381.84 | 726,486.86 |
其他 | 4,016,570.63 | 4,422,593.41 |
合计 | 52,668,612.64 | 62,612,830.74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15,624,085.51 | 13,490,219.13 |
燃料动力 | 3,572,104.54 | 3,034,053.22 |
人工费用 | 30,057,386.31 | 25,948,308.02 |
咨询费 | 2,949,755.05 | 8,347,450.56 |
折旧摊销 | 14,542,930.67 | 10,103,124.39 |
其他费用 | 6,395,408.84 | 2,731,879.66 |
合计 | 73,141,670.92 | 63,655,034.98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6,870,652.00 | -16,590,514.54 |
利息支出 | 5,001,739.25 | 9,258,587.80 |
汇兑损益 | -1,448,699.64 | -405,948.26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98,195.91 | 147,287.27 |
其他 | 520,858.94 | 413,750.00 |
合计 | -32,698,557.54 | -7,176,837.73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458,915.04 | 9,034,456.8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491,227.14 | 19,917,453.3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9,413.07 | 54,441.87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8,050,002.20 | |
合计 | 37,089,557.45 | 29,006,352.09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9,656.46 | 39,474.6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21,862.09 | 487,458.72 |
合计 | 3,431,518.55 | 526,933.37 |
其他说明:
无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505.32 | -220,091.5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9,505.32 | -220,091.53 |
理财产品 | 49,505.32 | -220,091.53 |
合计 | 49,505.32 | -220,091.53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2,833,102.25 | -1,487,455.62 |
合计 | -2,833,102.25 | -1,487,455.62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 | -45,634,222.44 | -38,711,780.69 |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925,545.18 | |
合计 | -48,559,767.62 | -38,711,780.69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346.76 | |
合计 | 3,346.76 |
其他说明:
无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270,341.39 | 270,341.39 | |
罚没收入 | 275,684.78 | 164,006.55 | 275,684.78 |
对外索赔收入 | 224,056.10 | 11,200.00 | 224,056.10 |
无需支付款项 | 230,000.00 | 120,235.73 | 230,000.00 |
废品收入 | 83,185.84 | ||
其他 | 61,498.85 | 23,078.49 | 61,498.85 |
合计 | 1,061,581.12 | 401,706.61 | 1,061,581.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90,279.33 | 507,693.12 | 290,279.33 |
赔款支出 | 78,119.31 | 932,944.18 | 78,119.31 |
对外捐赠 | 13,000.00 | 50,000.00 | 13,000.00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24,515.07 | 3,758.95 | 24,515.07 |
其他 | 3,330.65 | 8,503.27 | 3,330.65 |
合计 | 409,244.36 | 1,502,899.52 | 409,244.3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747,421.38 | 12,720,030.6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3,250.55 | -7,842,599.44 |
合计 | 3,584,170.83 | 4,877,431.1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763,440.7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90,860.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92,981.2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6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77,375.9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521,604.2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854,383.3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9,923,875.82 |
所得税费用 | 3,584,170.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 | 78,917,444.90 | 121,869,542.05 |
政府补助 | 27,284,507.89 | 32,857,765.46 |
银行利息收入 | 9,992,574.83 | 8,009,281.66 |
其他 | 1,803,649.37 | 66,267.67 |
合计 | 117,998,176.99 | 162,802,856.8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 | 74,485,520.95 | 91,500,628.80 |
付现费用 | 38,243,281.80 | 35,293,569.80 |
其他 | 557,277.65 | 267,864.77 |
合计 | 113,286,080.40 | 127,062,063.3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资产 | 200,592,408.81 | 386,912,724.51 |
合计 | 200,592,408.81 | 386,912,724.5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为支付工程款开立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存出投资款到期收回 | 73,572,096.12 | 117,698,486.96 |
赎回基金理财 | 200,000,000.00 | |
收回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 2,324,184,575.05 | 8,581,232.88 |
合计 | 2,597,756,671.17 | 126,279,719.8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为支付工程款开立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存出投资款到期收回 | 45,914,542.98 | 210,117,347.66 |
购买基金理财 | 40,000,000.00 | |
购买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 1,940,520,000.00 | 1,007,000,000.00 |
合计 | 2,026,434,542.98 | 1,217,117,347.6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费 | 1,935,098.58 | 2,015,110.57 |
合计 | 1,935,098.58 | 2,015,110.57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5,673,156.95 | 102,490,000.00 | 77,006.12 | 45,173,156.95 | 93,067,006.12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1,657,699.52 | 25,000,000.00 | 59,216.82 | 39,157,699.52 | 77,559,216.82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44,030.84 | 135,877.63 | 1,935,098.58 | -98,195.91 | 143,005.80 | |
合计 | 129,174,887.31 | 127,490,000.00 | 272,100.57 | 86,265,955.05 | -98,195.91 | 170,769,228.74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111,676,336.87 | 79,016,060.38 |
其中:支付货款 | 72,934,322.91 | 51,723,022.82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38,742,013.96 | 27,293,037.56 |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179,269.93 | 14,543,156.4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8,559,767.62 | 38,711,780.69 |
信用减值损失 | 2,833,102.25 | 1,487,455.6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7,606,492.62 | 119,345,370.32 |
无形资产摊销 | 4,991,818.47 | 6,775,420.9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45,790.00 | 835,190.9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3,346.7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937.94 | 507,693.1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505.32 | 220,091.5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178,666.53 | 462,450.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31,518.55 | -526,933.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4,284.67 | -5,984,562.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37,535.22 | -1,858,036.4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756,494.59 | -95,501,257.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439,319.58 | 80,391,118.4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416,102.08 | -73,495,585.08 |
其他 | 3,661,392.85 | 15,109,326.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94,918.64 | 101,019,333.3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17,691,586.28 | 413,979,621.8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13,979,621.89 | 139,073,635.2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3,711,964.39 | 274,905,986.6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17,691,586.28 | 413,979,621.8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17,690,801.90 | 413,975,827.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84.38 | 3,793.9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7,691,586.28 | 413,979,621.8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323,784,014.42 | 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受限但可随时支取 |
合计 | 323,784,014.42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8,336,648.25 | 141,617,976.46 | 不可随时支取 |
定期存款本金及计提利息 | 659,972,095.89 | 1,015,371,808.22 | 以获取利息收入为主要目的 |
久悬冻结账户余额 | 28,992.18 | 不可随时支取 | |
合计 | 768,337,736.32 | 1,156,989,784.68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7,497,542.82 | ||
其中:美元 | 1,043,005.79 | 7.1884 | 7,497,542.82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15,311,932.49 | ||
其中:美元 | 2,130,089.10 | 7.1884 | 15,311,932.49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5,065,779.12 | ||
其中:美元 | 704,715.81 | 7.1884 | 5,065,779.12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419,221.87 | 505,460.15 |
/
合计 | 419,221.87 | 505,460.15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354,320.4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98,195.91 | 147,287.27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354,320.45 | 2,439,747.82 |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15,624,085.51 | 13,490,219.13 |
燃料动力 | 3,572,104.54 | 3,034,053.22 |
人工费用 | 30,057,386.31 | 25,948,308.02 |
/
咨询费 | 2,949,755.05 | 8,347,450.56 |
折旧摊销 | 14,542,930.67 | 10,103,124.39 |
其他费用 | 6,395,408.84 | 2,731,879.66 |
合计 | 73,141,670.92 | 63,655,034.9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3,141,670.92 | 63,655,034.9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2月新设全资子公司中巨芯衢州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凯圣氟化学 | 衢州市 | 300,000,000 | 衢州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博瑞电子 | 衢州市 | 726,000,000 | 衢州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博瑞中硝 | 衢州市 | 177,590,660 | 衢州市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
中巨芯湖北 | 潜江市 | 200,000,000 | 潜江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中巨芯衢州 | 衢州市 | 100,000,000 | 衢州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注: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际以美金计,注册资本2600万美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1,164,090.21 | 82,315,066.9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51,343,397.21 | 166,819,473.32 | 218,162,870.53 | 23,741,189.29 | 24,227,499.97 | 47,968,689.26 | 56,622,266.57 | 165,120,545.21 | 221,742,811.78 | 26,411,730.18 | 27,807,499.97 | 54,219,230.15 |
子公
子公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司名称 | 流量 | |||||||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 64,066,161.53 | 2,375,694.30 | 2,375,694.30 | 7,350,573.37 | 43,826,065.73 | 1,729,181.98 | 1,729,181.98 | 32,527,658.59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2,810,947.20 | 9,401,290.7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9,656.46 | 39,474.65 |
--其他综合收益 | 209,656.46 | 39,474.65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9,300,588.91 | 10,527,400.00 | 10,458,915.04 | 79,369,073.87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6,267,587.00 | 8,925,000.00 | 659,119.25 | 14,533,467.75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85,568,175.91 | 19,452,400.00 | 11,118,034.29 | 93,902,541.62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8,950,142.18 | 28,951,910.22 |
合计 | 18,950,142.18 | 28,951,910.2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第十节第七项第4点、第5点、第7点、第9点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8.77%(2023年12月31日:38.9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注] | 170,626,222.94 | 176,840,120.07 | 106,980,685.76 | 36,173,721.66 | 33,685,712.65 |
应付票据 | 204,951,653.76 | 287,322,627.18 | 287,322,627.18 | ||
应付账款 | 362,519,077.56 | 290,084,342.92 | 290,084,342.92 | ||
其他应付款 | 9,877,394.03 | 13,128,269.16 | 13,128,269.1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3,005.80 | 143,005.80 | 143,005.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769,844.65 | 24,769,844.65 | 24,769,844.65 | ||
小计 | 772,887,198.74 | 792,288,209.78 | 722,428,775.47 | 36,173,721.66 | 33,685,712.65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注] | 107,307,256.95 | 119,923,985.67 | 40,284,906.01 | 64,139,079.66 | 15,500,000.00 |
应付票据 | 287,322,627.18 | 287,322,627.18 | 287,322,627.18 | ||
应付账款 | 290,084,342.92 | 290,084,342.92 | 290,084,342.92 | ||
其他应付款 | 13,128,269.16 | 13,128,269.16 | 13,128,269.1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714,660.77 | 21,714,660.77 | 21,714,660.77 | ||
租赁负债 | 152,969.59 | 188,528.85 | 188,528.85 | ||
小计 | 719,710,126.57 | 732,362,414.55 | 652,534,806.04 | 64,327,608.51 | 15,500,000.00 |
/
[注]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77,50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045,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第十节第七项第81点之说明。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24,769,844.65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38,271,896.9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63,041,741.55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38,271,896.90 | |
合计 | / | 38,271,896.90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背书 | 24,769,844.65 | 24,769,844.65 |
合计 | / | 24,769,844.65 | 24,769,844.6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 3,637,787.48 | 3,637,787.48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1,451,563.03 | 41,451,563.0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637,787.48 | 45,451,563.03 | 49,089,350.5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外汇远期合约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到期合约相应的所报远期汇率和年末交易对方提供的权益通知书中记录的权益价值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采用账面投资成本确认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股东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衢州氟新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衢州市新前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清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物流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科健安全卫生咨询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孙公司 |
衢州氟硅技术研究院 | 受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张昊玳曾担任该公司母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 |
/
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注1] |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原董事郝一阳担任该公司母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注2] |
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张昊玳、舒恺担任该公司董事 |
陈刚 | 公司总经理 |
贺辉龙 | 公司副总经理 |
张学良 | 公司副总经理 |
陈东强 | 公司副总经理 |
何永根 | 公司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注1]公司董事张昊玳于2023年12月卸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注2]根据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并经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郝一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4,889,752.10 | 5,440,973.58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3,165,438.08 | 19,565,845.87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446,231.36 | 2,239,361.75 | ||
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5,325,663.71 | 12,477,876.11 |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820,194.68 | 585,097.35 |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35,752.21 | |||
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00,884.96 | |||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08,910.09 |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80,529.21 | |||
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389,574.20 | 36,377.36 | ||
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 | 采购劳务 | 100,932.67 | 124,928.33 |
/
公司 | ||||
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4,220,534.13 | 3,915,233.34 |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119,273.69 | 1,197,931.12 | |
衢州氟硅技术研究院 | 采购劳务 | 8,443.39 | 2,594.34 | |
衢州市新前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308,245.29 | 268,427.16 |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426,226.42 | 411,509.43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300,635.69 | 385,161.33 | |
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2,335,955.02 | 1,557,918.55 | |
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119,469.03 | 42,452.83 | |
浙江巨化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1,646,147.92 | 4,864,966.98 | |
浙江巨化清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2,039,761.70 | 2,041,588.59 | |
浙江巨化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94,339.62 | ||
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602,559.21 | 830,473.58 | |
浙江科健安全卫生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758,490.57 | 778,301.89 |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3,730,161.82 | 2,615,194.28 | |
浙江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87,546.23 | ||
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458,948.37 | ||
浙江衢州氟新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1,901,319.29 |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32,567,831.63 | 31,621,167.51 | |
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能源 | 2,231,837.70 | 2,087,185.00 |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400,518.00 | 1,132,777.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1,503.04 |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14,078,695.51 | 11,731,591.70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59,280,256.22 | 41,697,100.95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16,763,874.81 | 17,603,540.44 |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8,067,627.11 | 11,287,214.56 |
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5,873,894.74 | 8,698,765.33 |
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1,740,438.96 | 1,079,107.99 |
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1,102,699.91 | 786,053.76 |
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119,044.25 | 101,911.50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97,566.37 | 1,855,106.2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1,946,548.67 | 658,471.89 |
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 | 69,936.28 | |
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原料 | 31,117.6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房租费 | 174,240.00 | 174,240.00 | 28,675.63 | 19,774.39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房租费 | 1,878,152.00 | 1,878,152.00 | 69,520.28 | 127,512.88 | ||||||
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及管道运输租赁 | 119,469.03 | 119,469.03 | ||||||||
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 | 堆场租赁 | 101,724.77 | |||||||||
浙江衢州氟新化工有限公司 | 储罐租赁 | 132,743.3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890,643.07 | 7,358,127.0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采购设备及工程服务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278,562.79 | 2,317,866.04 |
浙江巨化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473,181.89 | 2,422,959.19 |
浙江巨化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 426,463.72 | 1,038,671.69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850,382.97 | 1,075,222.64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270,707.96 | |
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 362,985.19 | |
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2,067.26 |
(2)采购办公用品及服务
关联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67,518.58 |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733,116.80 | 136,655.84 | 2,638,283.20 | 131,914.16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629,842.55 | 431,492.13 | 7,348,640.00 | 367,432.00 | |
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225,108.00 | 11,255.40 | 127,712.00 | 6,385.60 | |
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8,023.96 | 10,401.20 | 2,127,090.62 | 106,354.53 | |
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70,442.08 | 13,522.10 | 481,800.00 | 24,09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794,725.40 | 39,736.27 | 115,195.40 | 5,759.77 | |
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12,030,050.01 | 601,502.50 | 11,898,429.36 | 594,921.47 | |
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 173.76 | 8.69 | 5,568.52 | 278.43 | |
小计 | 24,891,482.56 | 1,244,574.13 | 24,742,719.10 | 1,237,135.96 | |
预付款项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4,980,800.00 |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13,700.00 | 30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253,437.89 | 307,411.23 |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563,348.00 | 283,272.39 |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157,360.00 | 21,000.00 |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 110,034.43 | 367,443.59 | |||
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417.40 | 38,933.18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443.60 | |||
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5,226,548.67 | |||
浙江巨化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 10,673.90 | |||
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 240,606.60 | |||
浙江巨化清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727,202.50 | |||
小计 | 6,096,541.32 | 7,223,392.06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 18,431,481.83 | 18,705,610.11 |
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 54,328.72 | 157,534.24 |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134,424.60 | 149,580.36 | |
衢州市新前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563,279.82 | 1,159,253.5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26,586.40 | 91,507.60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230,000.01 | ||
浙江巨化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337,544.35 | 2,299,496.97 | |
浙江巨化清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54,803.81 | 571,461.84 | |
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20,102.25 | 363,498.48 | |
浙江巨化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 156,114.41 | 95,525.70 | |
浙江科健安全卫生咨询有限公司 | 478,754.71 | 361,211.05 | |
浙江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0,609.19 | 157,830.19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00 | 211,195.18 | |
浙江巨化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 |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78,599.65 | ||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 158,850.70 | ||
小计 | 23,512,480.43 | 24,553,705.23 | |
应付票据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606,580.95 | |
小计 | 606,580.95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 600.00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13,500.00 | 13,500.00 |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414,000.00 | 108,000.00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4,000.00 | |
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20,000.00 | ||
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
小计 | 1,838,100.00 | 556,1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巨化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33,400.00 | 74,400.00 |
陈东强 | 10,000.00 | 10,000.00 | |
陈刚 | 12,000.00 | 12,000.00 | |
贺辉龙 | 12,000.00 | 10,000.00 | |
张学良 | 12,000.00 | 10,000.00 | |
何永根 | 10,000.00 | ||
浙江巨化清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
小计 | 90,400.00 | 117,400.00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市场法评估作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按市场法评估作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9,045,421.03 |
其他说明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因股份支付事项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330号),中巨芯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72,785,422.57元,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9元,员工持股平台增资部分的股份公允价值为182,480,273.03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将增资部分股份公允价值182,480,273.03元与实际增资金额133,434,852.00元的差额49,045,421.03元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按36个月等待期自2021年3月开始分期摊销。本年度摊销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共计2,724,745.62元,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724,745.62元。截至本年末,该项下的股份支付费用已摊销完毕。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1,047,175.90 | |
研发人员 | 1,288,541.91 | |
销售人员 | 337,971.48 | |
生产人员 | 51,056.33 | |
合计 | 2,724,745.62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427.84 | |
1年以内小计 | 4,427.84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427.8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27.84 | 100.00 | 221.39 | 5.00 | 4,206.45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4,427.84 | 100.00 | 221.39 | 5.00 | 4,206.45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账龄 | 4,427.84 | 221.39 | 5.00 |
合计
合计 | 4,427.84 | 221.39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39 | 221.39 | ||||
合计 | 221.39 | 221.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J-MATERIALCO.,LTD. | 4,427.84 | 4,427.84 | 100 | 221.39 | |
合计 | 4,427.84 | 4,427.84 | 100 | 221.39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57,323,995.05 | 103,682,473.73 |
其他应收款 | 352,428,607.71 | 198,852,470.24 |
合计 | 409,752,602.76 | 302,534,943.9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凯圣氟化学 | 57,323,995.05 | 103,682,473.73 |
合计 | 57,323,995.05 | 103,682,473.73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2,488,805.84 | 198,928,451.97 |
1年以内小计 | 352,488,805.84 | 198,928,451.97 |
1至2年 | 4,968.87 | |
2至3年 | 3,271.86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52,493,774.71 | 198,931,723.8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10,000.00 |
员工备用金 | 68,524.91 | 550,253.69 |
拆借款 | 351,195,403.55 | 197,356,467.68 |
/
应收暂付款 | 229,846.25 | 1,015,002.46 |
合计 | 352,493,774.71 | 198,931,723.8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8,599.22 | 654.37 | 79,253.5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48.44 | 248.44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680.67 | 248.45 | -654.37 | -14,086.59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4,670.11 | 496.89 | 65,167.0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当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20%计提减值;3-4年代表较多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60%计提减值;4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 | 79,253.59 | 14,086.59 | 65,167.00 |
/
坏账准备 | |||||
合计 | 79,253.59 | 14,086.59 | 65,167.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博瑞电子 | 205,602,075.16 | 58.33 | 拆借款 | 1年以内 | |
凯圣氟化学 | 136,093,328.39 | 38.61 | 拆借款 | 1年以内 | |
中巨芯衢州 | 9,500,000.00 | 2.70 | 拆借款 | 1年以内 |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0.2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应收出口退税 | 205,261.97 | 0.06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10,263.10 |
合计 | 352,400,665.52 | 99.98 | / | / | 60,263.1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69,252,314.62 | 2,369,252,314.62 | 1,558,159,173.14 | 1,558,159,173.14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51,749,716.30 | 51,749,716.30 | ||||
合计 | 2,421,002,030.92 | 2,421,002,030.92 | 1,558,159,173.14 | 1,558,159,173.14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博瑞电子 | 745,920,476.44 | 516,650.96 | 746,437,127.40 | |||||
凯圣氟化学 | 312,238,696.70 | 252,576,490.52 | 564,815,187.22 | |||||
中巨芯湖北 | 500,000,000.00 | 188,000,000.00 | 688,000,000.00 | |||||
中巨芯衢州 | 370,000,000.00 | 370,000,000.00 | ||||||
合计 | 1,558,159,173.14 | 811,093,141.48 | 2,369,252,314.62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53,200,000.00 | -1,450,283.70 | 51,749,716.30 | ||||||||
小计 | 53,200,000.00 | -1,450,283.70 | 51,749,716.30 | ||||||||
合计 | 53,200,000.00 | -1,450,283.70 | 51,749,716.30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22,003,025.37 | 14,254,157.62 |
合计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22,003,025.37 | 14,254,157.6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其他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小计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按经营地分类 | ||||
境内 | 239,930.45 | 239,930.45 | ||
境外 | 16,383,561.21 | 11,734,559.39 | 16,383,561.21 | 11,734,559.39 |
小计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小计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16,623,491.66 | 11,734,559.3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付款期限一般为产品交付后90天 | 化学原料 | 是 | 0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合计 |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7,323,995.05 | 103,682,473.7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50,283.7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7,458.72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5,873,711.35 | 104,169,932.45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 -19,937.94 |
/
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950,142.1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71,367.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2,274.7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7,842.5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95,371.47 |
合计 | 20,090,632.3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3 | 0.007 | 0.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3 | -0.007 | -0.00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童继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9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