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2024年8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第八届董事会运行,同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第七届保持一致,由董事长谢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王承玉先生、独立董事刘雪娇女士组成,刘雪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报告期内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的职责。全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审议同意事项议案23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正式沟通会议2次。
(一)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议情况2024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初稿召开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应收账款、关联交易、研发费用、存货的周转率、经营性现金流、新会计准则应用对公司的影响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沟通会,确定了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安排,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审阅事项 | 表决结果 |
1 | 2024年3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关于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10.《关于<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的议案》13.《关于制定并实施<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 | 2024年4月22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3 | 2024年7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序号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审阅事项 | 表决结果 |
4 | 2024年8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补充增加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5 | 2024年8月16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6 | 2024年8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7 | 2024年10月21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续聘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8 | 2024年12月6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核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管理处对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审计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计,并提出管理建议,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
作用。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2023年2月20日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结合2023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资格与能力,符合公司的选聘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工作情况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行事前沟通、事中监控及事后核查,召集两次沟通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确定、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确认、新会计准则应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部分对审计工作开展的影响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一起听取了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深入讨论,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
2024年3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能充分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公司财务总监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召开了沟通会,确定了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安排,就预审过程中关注到的可能风险事项、
内控相关问题等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向经理层提出建议。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24年,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制定整改计划,积极监督完善优化,切实将内部审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及日常运行情况,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了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指导作用,有效保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审查监督职能,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强化对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持续提升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刘雪娇谢洪涛王承玉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