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442A005619号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雷特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雷特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雷特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4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雷特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雷特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雷特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邮编100004电话 +86 10 8566 5588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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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11号文《关于同意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元。截至2022年11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8,490.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131,509.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442C00074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5,584,757.4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4,044,708.79元(其中募集资金92,546,751.98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497,956.81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5,655,253.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1,240,010.84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1,240,010.8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1,078,559.4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22年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44050164683500001654专用存款账户41,071,978.19中国银行珠海分行632776480684专用存款账户6,581.29
计 |
41,078,559.48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4,194,102.22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2,693,356.39元),已扣除手续费7,041.33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4,251.31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元。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决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LED 控制器和智能电源的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公司财务部门已办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更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附表1: |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LED 控制器和智能电
否
8,007.915,471.4568.33
2024年12月是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
2,805.241,652.5658.91
2024年12月是否
合计-
10,813.157,124.0065.88
---
募集资金净额
源扩产建设项目10,813.1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13.155,565.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24.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396,792.44元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5,565.535,565.53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
否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4,227.75 | 1,337.78 | 5,565.53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决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2 个月内有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1月将未使用募集资金4107.86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2025年2月注销了募
集资金专户
: |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LED 控制器和智能电源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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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