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等进行核查且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审计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作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恪守职业道德,保持勤勉尽责和良好的职业行为,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准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