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706,775.83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927,063.7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392,706.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0,655,509.66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160,274,118.75元,减去2024年度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调整未分配利润16,668,667.70元,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73,247,080.5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5,482,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274,118.7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7%。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0,274,118.75 | 160,274,118.75 | 160,274,118.7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9,706,775.83 | 438,433,523.30 | 399,728,281.8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974,496,352.8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73,247,080.5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0,822,356.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5,956,193.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80,822,356.2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7.82%,故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分红议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