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加强市值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现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坚持大力拓展主营业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在图书发行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多元销售渠道,加强线上线下各平台的合作,提升图书销售的覆盖面及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注重市场动态的分析与把握,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以便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通过这些举措,不仅提升了公司的经营质量,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稳健发展。
二、积极回报股东,持续稳定分红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积极回应股东诉求,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不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2024年度,公司拟进行现金分红约
1.70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19%,延续了2023年度50%以上的分红比例。
三、加强投关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循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规则,依法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做好投资者和各监管机构邮件及电话问询的答复工作。2024年度,公司成功举办四次业绩说明会,包含三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和内蒙古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同时,公司联合证券公司积极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度、细致的沟通交流,全面展示了公司良好的发展风貌、扎实的业务基础与广阔的成长空间。
四、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公司治理能力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合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工作开展,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证独立董事完成15天现场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监督与战略咨询作用;推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制度修订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