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本次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号),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钨高新”)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7名特定对象发行189,473,68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25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89,480,696股增加至2,278,954,380股。本次发行中,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从65.58%被动稀释至60.12%,触及1%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表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4月16日 | ||||||
股票简称 | 中钨高新 | 股票代码 | 000657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2.78 | |||||
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2.68 | |||||
合 计 | 0.00 | 5.4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37,021.84 | 65.58 | 137,021.84 | 60.1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863.80 | 26.74 | 55,863.80 | 24.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158.04 | 38.84 | 81,158.04 | 35.61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