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700名,代表股份数140,131,5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65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公司股份136,453,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22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91人,代表公司股份3,678,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7%;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94名,代表公司股份12,932,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7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9%;反对22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9%;弃权1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7,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73%;反对22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1%;弃权1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6%。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7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反对223,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4%;弃权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4,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72%;反对223,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4%;弃权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4%。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33,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8%;反对22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1%;弃权1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02%;反对22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8%;弃权1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3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9%;反对23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弃权1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7,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34%;反对23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5%;弃权1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2%。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5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7%;反对41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0%;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5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222%;反对41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9%;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9%。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0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6%;反对20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4%;弃权2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08,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30%;反对20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6%;弃权2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4%。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1,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94%;反对36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7%;弃权2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1,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294%;反对36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7%;弃权2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9%。
关联股东徐元生、徐冉、张卫兵、张展宇、邹雪峰、张郭一回避表决。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8%;反对36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2%;弃权2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255%;反对36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4%;弃权2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1%。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6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52%;反对20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弃权2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27%;反对20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4%;弃权2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8%。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9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3%;反对31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8%;弃权2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206%;反对31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2%;弃权2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1%。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0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7%;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弃权2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09,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46%;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6%;弃权2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8%。
该议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已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1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3%;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弃权2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1,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16%;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6%;弃权2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8%。
该议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已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9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6%;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弃权2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96,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64%;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6%;弃权2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0%。该议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已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2027年度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6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2%;反对34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弃权2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18%;反对34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6%;弃权2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6%。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8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4%;反对32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3%;弃权2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14%;反对32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844%;弃权2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2%。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徐元生、张卫兵、张展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徐元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6,640,64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441,7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3.0068%。
2、选举张卫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6,675,24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476,3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3.2743%。
3、选举张展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6,629,799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430,8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2.9230%。
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顾建平、管亚梅、钱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6,594,92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396,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2.6533%。
2、选举管亚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6,577,54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378,6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2.5189%。
3、选举钱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6,731,552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532,6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3.7098%。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叶嘉雯、蒋瑞律师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