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5-053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东土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590
3、登记数量:5,333,333份
4、授予登记人数:30人
5、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4月1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2月28日,监事会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激励形式: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66.6666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489.2881万股的1.08%;其中首次授予533.333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489.2881万股的0.87%;预留授予
133.333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489.2881万股的0.22%。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0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周留征 | 中国 | 董事 | 250,000 | 3.75% | 0.04% |
闫志伟 | 中国 | 高级副总经理 | 250,000 | 3.75% | 0.04% |
李霞 | 中国 | 高级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250,000 | 3.75% | 0.04% |
江潮升 | 中国 | 高级副总经理 | 500,000 | 7.50% | 0.08% |
李晓东 | 中国 | 高级副总经理 | 250,000 | 3.75% | 0.04%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25人) | 3,833,333 | 57.50% | 0.62% | ||
预留部分 | 1,333,333 | 20.00% | 0.22% | ||
合计 | 6,666,666 | 100.00% | 1.0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00元/份。
6、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首个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次计划等待期为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24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4)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行权安排 | 行权比例 |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00% |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00%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行权安排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0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00% |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后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2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 扣非后净利润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2025年 | 5,000万元 | 2,000万元 |
2026年 | 10,000万元 | 7,000万元 |
完成值(A)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 |
A≥Am | M=100% | |
An≤A<Am | M=20%+(A-An)/(Am-An)*80% | |
A<An | M=0% |
注:1、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承诺;
2、上述“扣非后净利润”是指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合并报表计算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C”、“D”5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 绩效评定 | A | B | C+ | C | D |
行权比例 | 100% | 90% | 80% | 50% | 0%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实际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东土JLC2
(二)股票期权代码:036590
(三)授予登记数量:5,333,333份
(四)授予登记人数:30人
(五)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4月10日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5.21元(2025年3月1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至每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37.76%、31.04%(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1年、2年的波
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2年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00%、0.00%(分别采用公司最近1年、2年的平均股息率)。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测算不包含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0日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533.3333 | 1,458.67 | 548.89 | 776.44 | 13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