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8:00在公司行政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褚志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违反法律法规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304.54万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可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