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0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纪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违反法律法规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304.54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增资34,000.00万元用于实施“连接器智能化及超充产业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