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4证券简称:西高院公告编号:2025-012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674,536.0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9,795,270.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321,125.24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024年半年度分红50,019,555.63元及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31,657,946.60元)共计125,998,627.47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5,998,627.47 | 81,360,922.76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8,674,536.06 | 189,337,173.93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19,795,270.8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7,359,550.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9,005,855.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7,359,550.23 |
现金分红比例(%) | 99.21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154,890,417.6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1,553,445,436.8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9.9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 否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1.分红频次:结合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拟增加不少于一次中期分红。
2.分红上限: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后续安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