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总体工作情况作出如下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人员情况
2024年,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人员未发生变化,惠云霞女士、赵琰女士、张华女士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其中惠云霞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均积极出席,并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决策,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和充分讨论,所有审议事项均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9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并调整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 |||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6月28日 | 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9日 | 关于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转让大额存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5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15日 | 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
关于公司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7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8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10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支付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监督。通过上述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促进了公司合法经营。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汇报、审阅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满足公司经营业绩的发展需要,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针对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监督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内幕信息流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运行中严格把控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况,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同时,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财务审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监事会将定期向股东汇报对公司监督监察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监事会将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