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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美力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7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最高成交价为1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10,44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26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97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过户价格为9.12元/股,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的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297.45万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127,440元,每股受让价格为9.12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7,127,440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27,127,440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27,127,440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974,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8日以9.12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票余额为0股。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履行相关程序后,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解锁。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4、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2023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2,974,500股,已全部用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上述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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