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177,197.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160,178.42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316,017.84元后,2024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13,861,179.46元。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2024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年末总股本621,782,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
税),预计分配利润62,178,204.0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转下一次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8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2,178,204.00 | 124,433,260.00 | 62,236,51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7,177,197.30 | 188,435,902.87 | 142,036,399.4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594,416,120.0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8,769,906.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2,549,833.1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8,769,906.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63.07%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