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5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2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的价格,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43)。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响应并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回购贷款,恒丰银行向公司出具了《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承诺对本次公司回购给予股票回购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于2024年12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恒丰银行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6.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购买的最高价为12.99元/股、最低价为11.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87.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2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3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2,859,838股至4,164,18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至1.9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或者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果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变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