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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公司六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16,716,7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0.605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公司董事郝红霞女士、

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李长立先生及公司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张保连先生、栾华先生、宋刚先生均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谷中和先生、监事秦磊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职工监事薛志宏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张明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杜峰先生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15,042,50599.83531,441,4640.1417232,8200.0230

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85,602,59896.939730,862,3713.0354251,8200.0249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及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85,388,31896.918631,093,4913.0582234,9800.0232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15,033,76599.83441,449,6640.1425233,3600.0231

同意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金额21,000万元,用于红庆梁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7,982,39474.195926,891,59125.5858229,2600.2183

同意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47,211,94460.276130,862,37139.4024251,8200.3215
3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46,997,66460.002531,093,49139.6975234,9800.3000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76,643,11197.85131,449,6641.8508233,3600.2979
5关于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51,205,28465.374526,891,59134.3328229,2600.292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2至议案5为普通决议事项,上述议案均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通过。

2.公司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议案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杨露、周晓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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