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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电气: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吕文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本人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吕文栋,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政治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博士。历任山西省太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职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职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同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吕文栋88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吕文栋1177223355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听取公司合规管理部的工作汇报,包括2023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汇报,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开展情况。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保持紧密联系,本人与年审会计师项目组充分的沟通,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其他相关内容汇报。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约定时间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相关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及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参与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三次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的提问认真对待,配合做好全面回复,充分保护投资者的权利。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现场考察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分别于4月11日、4月23日、8月30日、10月2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因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参加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在会上对公司聘任信永中和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4年4月23日、12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增补孙继强先生为董事并选举为董事长,增补张国跃先生为董事并选聘为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审阅了董事及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认为以上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遴选、聘任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吕文栋2025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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