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光辉先生、刘克民先生两位董事,何平林先生、吕文栋先生和孙丽女士三位独立董事共五人组成,其中何平林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各委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内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合规管理
工作总结报告的汇报》3项议案.
2024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等7项议案。
2024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7项议案。
2024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4项议案。
2024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议案》2项议案。
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采购方案》。
202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审议通过了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采购方案,确定了评标办法及标准,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根据公开选聘结果,拟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审查,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需要,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很好的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保质地完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控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认为其能够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风险预警及防范、提高运作效率及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策合法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并对审计时间进度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