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312公司简称:平高电气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9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92,150,256.73元(含税),其中包括:(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已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01,236,529.03元(含税);(2)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90,913,727.7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7元(含税))。
以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平高电气 | 600312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刘湘意 | 张娟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
电话 | 0375-3804064 | 0375-3804063 |
传真 | 0375-3804464 | 0375-3804464 |
电子信箱 | liuxiangyi@pg.cee-group.cn | zhangjuan@pg.cee-group.cn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血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系统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效率持续提升、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不断取得突破,为服务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为了破解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和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加快电力行业低碳转型,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新时代能源电力发展指明了科学方向。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
开关设备需求与电力行业发电装机及电源、电网建设密切相关,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和工矿企业等用户)的控制和保护,既可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将一部分电力设备或线路投入或退出运行,也可在电力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时将故障部分从电网快速切除,从而保证电网中无故障部分的正常运行及设备、运行维修人员的安全。配电网设备是用来接受、输送和分配电能的电气设备,在电网分配电能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司生产的设备是非常重要的输配电设备,其安全、稳定运行对电力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电联《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2024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攻坚克难,经受住了年初大范围极端严寒以及夏季多轮高温、台风等考验,统筹做好保供电、促转型、稳投资、优服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各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6.5%、7.6%和3.6%。一季度受低温、闰年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多因素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接近两位数;四季度受暖冬因素以及上年同期高基数因素等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比三季度放缓。2024年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中的全行业用电指数为129.5,全行业用电量比2020年基期(以2020年基期为100,下同)增长了29.5%,“十四五”以来年均增长6.7%。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平稳较快增长。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2024年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中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198.0,“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98.0%,年均增长18.6%;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257.4,“十四五”以来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157.4%,年均增长26.7%。2024年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115.0,“十四五”以来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15.0%,年均增长3.6%,累计增速低于同期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增速83.0个百分点。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电力投资快速增长。2024年,全国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合计1.78万亿元,同比增长
13.2%。其中,电源完成投资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2.1%,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为86.6%。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多投产6255万千瓦;国家大力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2.6%。
2024年,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分交直流看,交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8.5%,其中,110千伏及以下等级电网投资3194亿元,同比增长10.1%,占电网工程完成投资总额的52.5%。直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227.5%,绝大部分为±800千伏等级电网投资,上年同期基数偏小叠加上年四季度以来新开工部分直流特高压工程,拉动直流工程投资高速增长。2024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32119万千伏安,同比多投产4569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32270千米,同比少投产9102千米。
跨区、跨省输送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0%和7.1%,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2024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92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其中,西北外送电量35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占全国跨区送电量的38.5%;华中、华北、西南、南方外送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8.8%、13.8%、7.0%和5.8%。2024年,全国完成跨省输送电量2.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其中,内蒙古(3084亿千瓦时)、云南(1790亿千瓦时)、山西(1547亿千瓦时)、四川(1287亿千瓦时)、新疆(1213亿千瓦时)5个省份净输出电量规模超过1000亿千瓦时。跨省和跨区输送电量较快增长,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
2025年,预计迎峰度夏等用电高峰期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平衡。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预计2025年全国新投产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5亿千瓦,2025年底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将降至三分之一。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的加速,特高压项目已成为推动能源高效配置与新能源充分消纳利用的重要力量。特高压不仅发挥着电力能源输送的核心作用,更是代表着国内输电领域的高精尖技术发展方向。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攀升,尤其是“沙戈荒”地区和西南水电基地的开发,使得远距离电力输送需求愈发迫切。据行业研究,到2030年,我国规划建设的风光基地总装机将达到455吉瓦,其中外送规模超过300吉瓦。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能源局多次强调加快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的建设,特高压作为其中的核心技术,其建设已被纳入国家能源战略规划。特高压项目建设的推进不仅有助于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还能优化电网结构,提升电网运行效率和稳定性。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特高压建设的加速推进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不仅有助于实现能源目标,还将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当下,配电网与“双碳”目标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关系愈发密切。2024年2月,国家发改委在《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形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这是我国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后,国家部委层面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指导配电网建设。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发布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5年)》提出,要开展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等9项专项行动。同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标志着我国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开启新阶段。《方案》要求紧密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加快推动一批电网建设改造任务,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大规模发展要求。政策的频频加持,为配电网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也让配电网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一)主要业务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输配电设备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检测、相关设备成套、服务与工程总承包,并积极发展运维检修、新能源、GIL、充电桩、智能终端、电锅炉及热储能、海上风电并网装备、智慧电网装备等新业务。核心业务为高压、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开关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72.5~1100千伏SF6气体绝缘封闭式组合电器(GIS/H-GIS)、72.5~1100千伏六氟化硫罐式断路器开关设备(T-GCB)、72.5~1100千伏敞开式SF6断路器、10千伏~1100千伏交流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10千伏~1120千伏直流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液压/弹簧机构、复合绝缘子、SF6气体回收充放装置、真空灭弧室等开关核心配套零部件及10千伏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低压成套、智能配电自动化终端等配网产品。
公司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四级),可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内外工程项目。平高电气具备高压开关设备远程运维能力及全寿命周期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设备在线监测数据、带电检测数据以及全寿命周期其他数据的远程接入和管理,为用户提供诊断、规划、设计、咨询、施工、投资、运营等能源整体解决方案。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以“提质增效”为总体目标,不断创新采购模式,强化内部控制,采购质效持续提升。一是常态化对铸件、焊接件等大宗物资开展集中公开采购,发挥规模优势,稳定供应渠道。二是灵活制定采购策略,采用“公开入围+批次竞价”、工业品超市平台等,扩大集中采购覆盖范围。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三是明确供应商资质要求、初次品及供应商评价、违约处理方式等,集采方案策划能力持续提升。2.生产模式公司围绕以精益生产为基础、智能制造为方向的大生产体系架构建设,迭代优化安全、生产、质量、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立足全球视野的现代(智慧)供应链构建,大力推动客户需求与制造共享式集成、自动化处理,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融合,制造过程高度自动化、部分智能化,实现资源调配灵活,“人”“物”协同,“物”“物”互联,产品流、信息流、工艺流端到端集成、融合、贯通。
3.营销模式公司围绕装备制造业务、系统集成及增值服务业务、新兴业务,持续完善营销网络,构建电网市场、网外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全球化业务布局。持续强化整体营销思维,夯实营销规划、营销执行和营销管理,通过设定市场目标,制定营销组合策略,组建高效能的市场团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构建业务范围全覆盖、多层级协同的市场营销体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1,742,586,040.70 | 20,159,257,308.08 | 20,159,257,308.08 | 7.85 | 17,847,477,834.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471,404,930.89 | 10,025,928,041.38 | 10,025,928,041.38 | 4.44 | 9,319,557,697.65 |
营业收入 | 12,401,611,323.40 | 11,077,000,052.98 | 11,077,000,052.98 | 11.96 | 9,274,276,019.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3,171,146.73 | 815,714,321.31 | 815,714,321.31 | 25.43 | 212,166,09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2,636,839.31 | 807,083,863.37 | 807,083,863.37 | 22.99 | 199,999,366.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8,156,518.31 | 2,503,949,235.68 | 2,503,949,235.68 | 20.14 | 1,396,965,090.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98 | 8.43 | 8.43 | 增加1.55个百分点 | 2.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40 | 0.6012 | 0.6012 | 25.42 | 0.15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40 | 0.6012 | 0.6012 | 25.42 | 0.1564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043,849,135.84 | 2,998,431,075.90 | 2,843,171,965.06 | 4,516,159,146.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9,834,284.13 | 303,734,035.34 | 323,434,449.57 | 166,168,377.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27,622,500.05 | 304,436,220.80 | 316,148,946.57 | 144,429,171.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944,043.01 | 553,663,428.13 | 258,924,776.75 | 2,105,624,270.4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158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90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0 | 562,069,223 | 41.4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0,026,571 | 170,164,333 | 12.54 | 0 | 无 | 0 | 其他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 2,705,021 | 42,548,877 | 3.14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24,716,680 | 27,516,780 | 2.03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 | -14,978,147 | 19,021,853 | 1.40 | 0 | 无 | 0 | 国有 |
限公司 | 法人 | ||||||
叶怡红 | -13,460,000 | 17,700,000 | 1.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16,043,183 | 16,043,183 | 1.18 | 0 | 无 | 0 | 其他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华泰组合 | -170,300 | 15,877,473 | 1.17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424,627 | 11,424,627 | 0.84 | 0 | 无 | 0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10,593,901 | 10,593,901 | 0.78 | 0 | 无 | 0 | 其他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世界一流目标,扛稳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牢“严”“实”工作主基调,坚持党建引领赋能,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实施创新变革,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交出了一份分量十足的高分答卷,厚植了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后劲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02亿元,同比增长11.9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23亿元,同比增长25.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