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15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
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盛泰投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盛泰投资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专项贷款承诺函情况: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承诺为盛泰投资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且贷款比例不超过增持金额90%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发来的《关于增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盛泰投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盛泰投资,为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1,405,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46%。
2、盛泰投资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盛泰投资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盛泰投资将根据其对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盛泰投资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计划,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在增持完毕后6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盛泰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9、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采用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与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已向盛泰投资出具了《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且贷款比例不超过增持金额的90%。除使用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股份的其余资金为盛泰投资自有资金。
10、经查询,盛泰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符合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近日向盛泰投资出具了《贷款承诺书》,同意为盛泰投资增持公司股份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股票回购增持贷,且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增持金额的90%,贷款期限为3年。承诺函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即2025年4月9日)起一年,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告知函》;
2、《贷款承诺函》;
3、《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