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晶升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号召,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拟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态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96,6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0%;李辉先生控制的南京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581,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李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南京海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406,9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

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5.29%的股份。

(三)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号召,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李辉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态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地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相关增持主体承诺

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