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聚合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勇-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客观、公正立场出发,作出独立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自2024年6月2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陈勇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9月至1987年8月,任职于四川省轻工业厅计划财务处;1987年9月至今,任职于浙江财经大学(原名称为浙江财经学院),副教授职务。2004年1月到2010年1月,担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0月到2016年10月,担任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6月到2017年3月,担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到2019年9月,担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担任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陈勇4400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陈勇22//11//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参加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以独立董事的身份,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参与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的运营状况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同时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会谈和交流。通过实地考察和会谈,本人更加直观地了解了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收集了第一手资料,为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通过仔细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体系,本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本人还关注了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和决策方向开展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监督和保障。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和支持。积极向本人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这使得本人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过程,为本人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责,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多次组织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整体风险管控水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关注公司在媒体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勇2025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