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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唯赞: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请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033、038)。

(二)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夏宽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2023年8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2023年9月13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3)。

(四)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五)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9、050、051、052)。

(六)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5、016、028)。

(七)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3、054、055、056)。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归属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08、009、017)。

二、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4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9,000股;

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本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500股;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2023年、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8.00亿元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3年、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8.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256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730号),公司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85,988,243.93元和1,377,898,264.65元,公司2023年、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为2,663,886,508.58元,低于业绩考核目标28.00亿元。

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归属期652名激励对象的2,005,350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96名激励对象的306,85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2,565,70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系根据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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