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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甬金股份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41.1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2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9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9,1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2023年3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292.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807.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0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以及子公司甘肃甬金、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甬金”)分别在宁波银行金华兰溪支行、工商银行兰溪支行、招商银行金华分行、建设银行嘉峪关分行、建设银行阳江分行设立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以及子公司甘肃甬金、广东甬金于2023年3月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邹晓东、高出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各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个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兰溪支行79060122000133268-2024年3月27日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1208050029200431689-2024年4月9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571905192910202124,524.31/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62050160010109999888748,869.10/
合计873,393.41/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18,807.1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8,557.61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B233,800.00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B344,600.00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B42,000.00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B5391.2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518.11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注1]C27.13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2]C348,000.00
收回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2]C447,300.00
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C5-
赎回本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C62,000.00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C766.8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40,075.72
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D2=B2+C233,807.13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D3=B3+C3-C445,300.00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D4=B4+C5-C6-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D5=B5+C7458.06
项 目序号金 额
费后净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D582.3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87.34
差异[注3]G=E-F-5.00

[注1]本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安排使用募集资金7.1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注2]经公司2024年4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需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5,300.00万元(扣除已归还后的净额);

[注3]差异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持续督导阶段保荐费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8,807.1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25.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882.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 带项目[注5]55,000.0055,000.0055,000.001,518.1110,075.17-44,924.8318.32[注1][注5]
年加工35万吨宽幅精密不锈 钢板带技术改造项目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550.55[注2]100.00[注3]
补充流动资金33,807.1333,807.1333,807.137.1333,807.130.00100.00[注4]
合计118,807.13118,807.13118,807.131,525.2473,882.85-44,924.2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注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注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26,857.87万元先行投入年加工35万吨宽幅精密不锈钢板带技术改造募投项目建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6,857.87万元,该批资金置换已于2023年6月实施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2023年4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使用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已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4年4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需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5,300.00万元(扣除已归还后的净额)。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一期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已于2023年7月投产,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8,127.65万元(销售收入按总额法确认),实现净利润-886.69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注2]本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利息净收入;[注3]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为574,000.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7,373.01万元。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投产,2024年应实现销售收入为574,000.00万元,应实现净利润应为7,373.01万元。2024年度,该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54,702.4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9,409.40万元,销售收入未达到预计目标,净利润达到预计效益;[注4]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5]因产能爬坡进度及整体效益不达预期,2025年2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同意将“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板带项目”提前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泰国甬金“年产能26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一期)”。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甬金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458号),报告认为:甬金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甬金股份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甬金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甬金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甬金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甬金股份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出重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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