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扬超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