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2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年产36000吨功能性硅烷及系列产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7,500.00万元。
? 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7年12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0,57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7,732.6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9,691.51万元(含利息收益)。公司拟将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7,50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建设,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92%。新项目投资总金额约43,84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500.00万元,原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持不变,原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由公司实施建设,计划投资总额为91,733.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9,823.00万元,流动资金11,91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40,570.00万元,原项目产品包括有机硅中间体、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苯基硅橡胶。项目已于2019年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并取得宿迁市经信委批准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宿经信备[2019]7号)和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宿环建管[2019]1号)。
目前,有机硅中间体、苯基硅树脂及苯基硅油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品已实现规模化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已实际投入17,732.6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9,691.51万元(含利息收益)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新项目是对现有助剂类功能性硅烷产品进行延链补链,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功能性助剂类硅烷的产品矩阵并完成产能扩充。在电子、新能源等核心领域的驱动下,功能性硅烷产品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是国内功能性硅烷生产的头部企业,功能性硅烷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拥有工程建设的丰富经验,项目实施后可快速投产达效。由于新项目实施的紧迫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公司拟将原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27,5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建设。
随着全球经济和有机硅行业的变化,原项目下游应用需求持续迭代升级,公司适度调整了原项目建设节奏,进而影响到原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经审慎考虑,拟将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6000吨功能性硅烷及系列产品项目
2、实施主体: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4、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成具有年产36000吨功能性硅烷及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包括甲基系列的硅烷、氯硅烷、硅氮烷,乙烯基系列的氯硅烷、氧硅烷,以及含氢硅氮烷、电子级硅烷等产品。
(二)项目总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约43,84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5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时间为2027年12月。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新项目旨在通过产能扩建与智能化升级双轮驱动,突破现有生产瓶颈,精准对接医疗医药、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增长需求。新项目建设以绿色低碳、数字化、智能化为核心抓手,集成先进工艺与循环技术,实现产能规模、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的协同跃升,持续巩固公司在高端硅烷细分领域的技术壁垒与市场主导地位。
新项目通过构建“特种单体-功能性助剂/偶联剂/交联剂-高端硅材料”全链条产品矩阵,重点突破锂电隔膜涂层材料、气凝胶前驱体、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领域。依托多品类协同与柔性生产体系,实现新能源、半导体、医疗等跨领域产能动态调配,显著增强产业链议价能力与抗周期韧性,同步推动公司硅烷价值链向电子级、医疗级高端应用延伸。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以及“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三氟甲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等内容,新项目产品包括以乙烯基氯硅烷及其深加工的乙烯基系列产品,三甲基氯硅烷综合利用生产的有机硅甲基系列产品是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内容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投资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体系和专业化研发团队,通过产学研深度协同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为项目提供坚实技术保障。依托行业领先的质量管控体系、全球化品牌影响力及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已形成覆盖新能源、电子、医药等多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为项目产能消化奠定坚实基础。作为功能性硅烷领域头部企业,公司在规模化生产、安全环保管理及全流程品控方面积累了成熟经验,结合智能化生产工艺升级,可确保项目高效实施与稳定运营,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项目的市场前景
新项目功能性硅烷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深度布局甲基、乙烯基、含氢硅烷及电子级产品,形成更完善的产品体系,与现有产品协同增长格局。随着下游应用对有机硅材料特殊功能的极限要求不断提高,功能性硅烷系列产品作为有机硅新材料的关键改性助剂,在硅树脂、硅橡胶等有机硅材料领域发挥越来越核心的关键作用。受益于电子、新能源、生物医疗等产业的持续高速增长,有机硅材料的特种功能性硅烷需求量也在持续上升。应用覆盖动力电池材料、电池组导热硅胶、有机硅皮革、高压线缆绝缘材料、电子器件封装材料、高温涂料、高透光率硅胶、生物相容性硅胶等。
2024年,国内仅甲基类硅烷消费量达12.3万吨,其中硅树脂应用占比超过42%,电子封装材料年需求2.8万吨、高温涂料及医用硅橡胶超过2.5万吨。全国新能源板块硅烷用量需求2020年2.1万吨增至2025年6.2万吨,国内整体市场2023-2027年复合增长达9.6%。
在电子领域,受益于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SiC)封装耐压需求升级(>10kV)及5G通信、AI终端(如智能穿戴设备、仿真机器人)对高透光率硅胶、生物相容性硅胶的需求快速上升,高导热有机硅材料市场规模2025年将突破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5%。
在新能源领域,锂电隔膜硅油涂层、IGBT模块封装胶等产品受益于全球动力电池产能扩张(4C快充技术驱动),单GWh电池硅胶用量达120吨,2025年全球车规级有机硅需求将超50亿元;汽车轻量化趋势推动有机硅在密封件、减震材料中的渗透率提升,而新能源汽车对耐高温、耐老化材料的需求进一步扩大
市场空间。在生物医疗领域,医用级硅胶凭借生物相容性优势,在可穿戴医疗设备、组织工程支架等场景加速替代传统材料,2025年医美硅胶市场规模将达25亿美元,2028年全球医用有机硅市场更将突破4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7.5%。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新产品不能及时开拓市场风险
虽然公司对新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并对新产品市场开拓采取了营销管理、人才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一系列措施,但如果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形势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会给公司带来新产品不能及时开拓市场的风险。
2、项目实施风险
新项目虽然经过了严谨、充分的论证,但尚未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的局面,或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项目预算控制不到位等情况,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进而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项目审批风险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新项目实施还需办理备案、环评、安评等审批手续。上述备案或批准均为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项目的最终名称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项目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的监管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对新亚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