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8月16日,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及合伙人召开年度审计进场前的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关键时间节点及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及合伙人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5年4月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